关于合同签署内容的法律风险
关于合同签署内容的法律风险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第七十五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常见合同法律风险:(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因为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对方不了解,草率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或与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二)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主要发生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方面。合同内容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最终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形式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形式不齐备而使得合同隐藏法律风险。(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或对方出现其他可能违约情形,对方违约导致己方生产经营遭受重大影响;该类法律风险也包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己方生产经营发生突发事件或投资战略发生重大调整而可能发生己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四)合同产生纠纷时的法律风险如果在合同可能产生纠纷时应对措施不力,就会导致己方在日后诉讼中处于不利境地。
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关于劳动关系内容的最重要的证据,涉及工资待遇、岗位、合同期限等许多重要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完全有权主张单位没有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这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单位就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如单位不能提供的,就要承担工资、岗位、期限等难以明确的不利后果。此外,单位还有可能面临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法律风险。所以,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劳动合同,特别是可以接触到劳动合同的人力资源员工的劳动合同,更应妥善管理。
规避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审核主体
审核主体,就是要确认与你交易签合同人或公司是真实的,能签订合同的人。
审核方法:如果对方是公司,可通过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是否合法存在。如果対方是个人,应当看对方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下来。
2.审内容
审内容主要审核书面记录的事项与口头商定的事项是否完全一致,是否有错漏,增加。
还要审查文字表述是否存在歧义。实践表明,审内容至少要反复三次以上。
3.当面签署
合同应当双方当面签字与盖章,防止对方伪造或欺骗。
同时,签字应同时按指模,合同多页时,每页均要签字,盖涉及缝章。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关于合同签署内容的法律风险“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