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物业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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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缴纳时间为你开发公司通知你交房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1.你收到交房通知书,上面写的有收房日期,那时候就开始计算物业费了;
2.不管你什么时间去收房,比如说三个月甚至三年以后再来收房,物业费也是从交房之日起算起的;
3.许多人可能认为这个收费不合理,但是不管你住不住,装修不装修,物业公司都要派人打扫卫生,值守门岗了;
4.物业公司不会把你家门前地不扫,也不会因为你少配置一个保安,绿化一样需要修剪,电梯同样需要运行;
5.有些地方法规规定,如果没装修,没入住,这样的住户的物业费是可以打折收取的,具体的可以查一下你所在地的文件;
6.物业公司精明着呢,会想法设法把这个费用收上来的!
祝你好运!
法规规定,开发商通知收房之日起开始计算物业费。
这个要看是按月交还是按年交。
其实,制定一个收费的期限,对于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方来说,都是很多的事。
有的物业公司,专业设置了一个收费员,一年到头都收费,但是呢实际情况是每天并没有几个人来交费,这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就是人员工时的浪费。对于小区方来说,就是增加了劳动力成本,增加了不必要的岗位。而这些岗位的成本,最终也是要由全体小区业主买单的。
按月交费,那么物业公司肯定是要专门设立至少一个收费员啦。
按年交费呢,很多物业公司都是从年初就开始收费。一直收到年底。反正就是一年到头都有人收费。这个是没有必要的。
本小区业委会跟物业公司要求,并且这两年定下的收费时间是:从第三季度开始收费,或者说在第三季度收费。收三个月。第四季度的时候,对迟交的业主有一些业委会制定的扣分项。如果是跨年度,则有滞纳金。
其实目的也不是为了收滞纳金,就是为了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能说拖了很长时间了,想能占到便宜。这对按照足额交费的业主来说是不公平的。
另外一个是,从7月开始收,在道理也说得过去,已经物业公司已经服务了半年了,从下半年开始收全年的费用是合理的。
看合同,查履行。
物业服务合同是解决爭议的基础,原则上服务合同的履行以是否提供了服务为准。
如果没有提供服务,就等于没有履行合同,凭什么收费?
首先,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正常交房的,物业费按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始算;
其次,开发商未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时间交房,而提前交房的,物业费同样按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始算;
再次,开发商未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时间交房,而延期交房的,物业费就按延期的实际交房时间开始算;
最后,开发商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正常交房的,而购房者延期收房的,物业费也按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始算。
物管费从签字收房之日起计算: 物管费的收取应该按照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开始算起。如果到交楼日期后,开发商没有书面通知业主收楼,,业主因此延迟收楼的,,不必缴纳物管费。就算是有销售人员口头通知业主收楼,这也不符合流程,不能算作是开发商已经通知业主收楼。 在收楼时,倘若业主发现楼盘有质量问题需要整改,整改过程中所需缴纳的物管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业主无需缴纳物管费,因为这属于开发商造成的,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
有2种情况: 1、开发商通知你最后交房的日期那天起开始算,因为那时候开发商已经把房屋交给物业了,开发商已经不再补贴物业费。(如果因房屋质量问题未达到交房条件,你完全找你的置业顾问要求减免物业费。) 2、你到物业公司交房领取钥匙的那天起,开始缴纳物业费(一般是先预交半年)。 详细情况,你可以咨询当地权威机构。
应该从办理房产证之日起补交。即使你没住,你的房子也享受了物业的服务。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
2、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物业费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交“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