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半夜制造噪音可以报警吗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如果隔音效果不好,每天在整出点动静来,那么也的确是个讨人厌的邻居了。如果邻居半夜制造出的声音已经超过能够隐忍的范围,那么小编有这么几点建议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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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可以与邻居进行协商,争取妥善解决双方纠纷。一般来说,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所以,在发生这种情况的的时候,最好可以先找到对方,双方就这个问题心平气和地处理,避免直接起冲突。
其次,如果说你找对方协商不成,那么现在可要求物业协调解决,合理借助物业的力量。如物业协调不成,业主可向业委会或业主委员会投诉反馈,要求敦促邻居业主停止半夜制造噪音。如果小区没有物业及业委会或业委会督促无效果,那么业主可以直接报警处理。根据相关规定,警察可以对噪音扰民者处警告甚至罚款等处罚。
最后,如果经警察等部门处理,邻居依然没有停止半夜制造噪音的,业主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
事实上,噪音的影响可大可小,所以,要是每天都被邻居的噪音影响,那么所受到的影响就会很大。建议最好就损失的情况,可以及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法律措施解决。要是损失较多的,那么最好就可以及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在我国,噪音扰民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噪声扰民是一个行为后果为定义的违法行为。只要产生的噪声烦扰了公民的正常生活,即产生噪音扰民的违法事实。国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目前《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4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昼间50dB(分贝)、夜间40dB;
2.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3.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4.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注意这里的“夜间”是指22点至次日6点钟,
对比之下发现“夜间”的噪声排放标准比“日间”标准更高。但是无论夜间还是日间的噪声排放标准,其与认定“噪声扰民”存在相关但是并不一定必要的关联。即只要产生了与环境不相适应的噪声排放,而且也产生了居民被干扰的后果,即可认定为“噪声扰民”。如果达到了噪音级别,可以报警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也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面对邻居的“半夜惊扰”,首先应该尝试充分沟通,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在沟通无解的情况下不要因为一时的气愤失去理智而使用暴力去解决,还有很多解决方式,比如在噪声达到规定的分贝最大值时可以选择报警,再比如通过法律手段去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又或者通过一些专门的组织机构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