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社区邻里噪音矛盾调解案例
邻里关系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大家也希望邻里之间是相互体谅,相互帮助的。但是生活中也有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噪音就经常引发邻里之间的矛盾。那么,遇到噪音产生的邻里纠纷该如何正确处理呢?
案例
近日,家住27楼的张先生因楼上住户的2岁孩子常在屋内跑跳,到了晚上10点后才消停,影响正在生病的母亲休息。
于是他便安装震楼器回击。楼上28楼住户称,小孩子跑跳很正常,自己会尽量管管孩子。但问题一直没得到妥善的解决。想问下律师,这类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人常说:“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但在现实生活中,有时邻里之间也会因为一些琐事而产生矛盾,比如噪声。类似的情景,法律上称之为“相邻关系”。
我国《物权法》的第七章,专门对“相邻关系”做出了一些规定。其中,第八十四条规定:“【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我们可以从此原则出发,来分析一下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No.1
解析一
“ 楼上住户的权利和义务 ”
从权利的角度,楼上住户在自己的合法居所内,有权按照自己的习惯生活,其他人不得干涉。因此,平时发出一定的生活噪声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合理的。但是,权利不可滥用,其行使也应有合理的限度。如果不加控制,产生了较大的噪声,确实有可能会影响邻居的生活,甚至给他人造成损害。因此,还是应该从“团结互助”的原则出发,采取一些措施,尽量减少过强的噪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 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No.2
解析二
“ 楼下住户的权利和义务 ”
对楼下住户而言,有权享有一个安宁舒适的居住环境,而不应受到他人的影响和侵害,否则,其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但前提是,该影响已经达到一定的强度,超出了“相邻关系”的合理范围,达到侵权的程度。
如果楼上住户产生的生活噪声在一般可接受范围内,还是应当保持一定的克制和忍让。即使楼上住户的噪声过大,对自己的生活造成影响,也应当通过正当的途径、采取正确的方法化解邻里纠纷,采取“震楼器”的方式表达抗议并不可取,反而构成了对楼上住户甚至其他邻居的侵权。
No.3
本案正确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
如果张先生认为楼上住户的噪声已经达到影响其生活的程度,可以先通过自行协商、社区调解等方式与楼上住户沟通,必要时亦可采用向城管、环保、公安等部门报案的方式,一方面可以增加沟通力度,另一方面可以就噪声的影响留下一定的证据。而楼上的住户也应适当谅解张先生母亲的难处,采取一些必要的减少噪声的措施,在时间和空间上控制噪声强度,毕竟,楼上楼下比邻而居,还是应当互相理解的。
2
如沟通不成,张先生也可以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楼上住户停止制造噪声的行为,但应当注意证据的搜集。由于制造噪声的行为比较难以取证,在起诉之前,张先生应当做好充分的准备,通过录音录像、公证等方式固定证据,避免因举证不能而败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