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建筑政府可以强行拆除吗
违章建筑政府可以强行拆除吗
违章建筑,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一般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而建设的建筑。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⑴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⑵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⑷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的建筑物。
那么,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对于违章建筑是可以强拆的,但是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来拆,否则就是违法的,违法建筑产权人可以要求相应的赔偿。下面介绍一下对于违章建筑的法定拆除程序。
第一,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第二,调查。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调查取证、制作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笔录;第三,行政处罚告知;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第四,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依法送达。调查终结,行政机关制作限期拆除决定书并依法送达;第五,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在限期拆除决定书规定的期限内,相对人如果不自行拆除,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制作强制拆除决定书并依法送达给相对人,如果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拆除也不复议或者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总之,对于违法建筑的拆除,需要依法定程序进行,对于违反法定程序的拆除,相对人有权确认其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
在征地拆迁中,将被征收人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进而实施强拆是少部分征收方为了逃避补偿义务惯用的一种方法,不用我说这种行政行为、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对并且违法的。那么当广大被征收人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今天,我结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590号令,给大家讲一下: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随之被强拆,被征收人应该怎样挽回损失。
什么是“违建”?
首先,被征收人必须要明确什么是“违法建筑”,实践中,如果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房屋通常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
1.没有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筑;
2.不符合城乡建设规划;
3.临时搭建的房屋到期。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临时建筑的使用年限一般为两年,如果超出此期限还不拆除的,就会成为“违法建筑”。
这里我想提醒大家一句:如不存在以上情况的,征收方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明显为了通过“以拆违拆迁”而达到征收目的,为了强拆被征收人房屋的找借口,此时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
“违建”会被强拆吗?
违法建筑”的认定也不是任意进行的,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要按照以下几点去认定:
1. 调查取证,掌握房屋建造违法的证据
2. 由有权机关作出认定,城镇规划区内的建筑,由县(区)规划部门认定;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乡镇政府要将调查取证工作资料报县级规划部门审查指导,然后由乡镇政府对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属于违法建筑的认定。
3. 责令限期拆除
4. 履行催告程序,强拆不能搞突袭,必须提前告知
5. 下达执法文书,要有强拆的依据
如果征收方没有履行上述程序,都算是违法强拆,被征收人也以此为依据拒绝强拆,争取维权时间!
“违建”有补偿吗
即便到了最差的一步,房屋确实是“违法建筑”,也请广大被征收人别着急,你还可以要求这些补偿:
1.可以要求支配建筑材料
房屋被依法强拆,但建筑材料仍然是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被征收人可以要求自行支配,通过变卖、再建等方式挽回损失。实践中大部分强拆过后,行政机关为了清理拆迁现场会把建筑材料统一清理,这是损害被征收人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如果未能阻止,被征收人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赔偿相应的损失。
2.可以要求破坏建筑内财产的赔偿
依据法律规定,执行强拆需要对房屋内的财产进行清点并列出清单,这是因为房屋内的财产仍然属于被征收人的合法财产。如果遇到未清点财产就执行强拆的情形,可以将其定性为违法强拆,要求赔偿。
3.可以要求征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
广义的征收补偿费包括房屋征收补偿款、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在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后,房屋征收补偿款是拿不到的,但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费不得因房屋被定性为“违法建筑”而拒绝支付。
4.可以要求赔偿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失
在征收过程中,如果行政机关不合法、不合理的手段造成了被征收人其他合法权益的损失,被征收人也可以要求赔偿。当然,该赔偿的主张要在一定程度上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要结合双方的过错分配责任承担的比重。
在明律师最后律师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的是:前面所说的临时建筑,如果在批准期限内被拆除,可以要求补偿,但是在批准期外拆除,存在以下两种情况时,也是可以要求补偿的:首先,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未能在批准期限内拆除的;其次,该房屋不拆除是为了保护更大的财产利益。就算是到了最差的一步,房屋确实是违法建筑,也需要给予被征收人一些合理的补偿。
笔者既从事过乡镇的村建国土工作,也从事过征地拆迁工作,特结合工作实际作如下答复。本答复的核心内容是:
既然是征地拆迁中按违章建筑进行拆除的,不会获得行政赔偿与补偿,若是违章当事人自行拆除的,有可能给予一定的拆除工时费及拆除奖励。
就不少地方的拆迁政策而言,抢搭抢建的才会在征地拆迁时认定为违章建筑。对于已有的存量违章建筑,按无证农房进行补偿。
【案例1】:笔者所在地的农村建房最多是允许建房3层,但在三年前的征地拆迁中,有一户却建了4层,其房产证上也只登记了3层,那么多出来的1层按理就是典型的违章建筑。但由于该违章建筑已存在了近10年,是存量违章建筑了。在计算拆迁补偿时,就先由村社出具其不是抢搭抢建的书面证明后,按无证农房进行的补偿,又由于无证部分的面积未超过有证面积的50%,所以仍按有证房屋的标准给予的补偿。
【案例2】:不少地方的农村,群众的农房除了正房之外,往往还存在大量的诸如厨房、圈舍、柴房等偏房,而这些偏房又以违章搭建的较多,很大一部分都是无证房。在拆迁中对这一类存量的违章农房,只要不是抢搭抢建的,一律都是按无证房进行拆迁补偿,其补偿的计算方式同案例1。比如,张三家的有证的正房有200平方,而厨房、圈舍、柴房等无证的偏房又有80平方米,就统一按有证房屋的补偿标准计算补偿,
最后,再说明一下,拆迁中的抢搭抢建主要就是已明确告之不能进行农房建设审批、不能修建房屋后,再搭建的房屋就是抢搭抢建行为,是重点整治的对象,在拆迁时不会给予任何补偿及赔偿。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问题!
强制拆除违建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建设管理条例》等。
如果违反的是《土地管理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违建,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如果违反的是《城乡规划法》,对于城市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京平•金)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是一种典型的行政强制执行行为。对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下称行政强制法)作了严格规定,即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虽然仅仅两句话,但因不同解读,理解不一,基层执行起来非常困惑。目前,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依法”强制拆除之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也就是说要遵循催告、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实施强制拆除的步骤。与此同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时还要做到两点:一是要进行公告限期拆除;二是只有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又不拆除时才能强制拆除。但是,由于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清晰,基层执法部门在限期拆除公告何时发布、公告什么内容等问题上,意见很不一致。
农村院里有违建房要拆除吗?
这个题目有意思,先把院里的建筑定性为违建了。如果真是违建,那肯定是要拆除的。问题是,题目是怎样认定了自己院子中的建筑是非法建筑呢?
农村拆除违建,现在正在风头上,所以大家都关心什么样的建筑是违建,生怕拆到自己头上。农村违建指违犯《土地管理法》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建筑。比如没经过审批建设的住房特别是占用耕地的建设,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违章建筑,在农村集体组织规划的土地之外的非法建设。
作为农村院落里面的建设,算不算非法建筑,首先要看看这个院落是否获得审批,是否有土地使用权。如果该房屋建设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院落是房子的配套设施,在院子建设小型建筑,比喻厢房、平房等,属于正常建筑。谁会认定为违章建筑呢?
当然,当初取得了正常的土地使用手续,也不能在院落内随意建设。农村住房建设除了尊重国家法律法规,还要尊重当地民俗,尊重相邻权。比如你在自己院落内建设三层以上的高大建筑,也会被视作违建,需要拆除的。
还有,农村住房建设,获批的土地使用权限,都有严格的面积和四至八到界定,院落和正房都在这个面积界定之内,如果你在套院墙时超过该界定,向外扩张,那你的院墙本身就违章,在院墙内建设的平房和厢房等,也超过了审批的面积界定,这就是违章建筑了。
综上,我们无法知道题主怎么认定的院落内有违建房,违建房的认定是由上级部门按照你的土地使用证,结合历史原因进行认定的,只要认定为违建房,是不能因为你套一院墙围起来就可以免拆的。但是,平常只要获得了正常的土地使用手续,在获批的土地面积内建设合乎民情民俗的住房,无论套不套院墙,都不会被认定为违建房。
拆除违建也要走司法程序吗?已经定性为违法建筑的,按照违法建筑分类处理。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建筑,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由国土资源部门责令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限期拆除。违反公路,河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由交通,水利等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
城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的,拆除全部建筑,未按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拆除不按规定内容情形的单体建筑物或部分建筑。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由乡镇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限期拆除。
对违法建筑作出处理决定前,城乡规划部门或乡镇部门,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陈述的理由,事实及证据要进行记录核实。成立的要采纳,不成立的要作出说明。
违法建筑处理决定书要载明事实、依据、期限等内容,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后如自行无能力拆除的可以申请代为拆除。
违法建筑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不自行拆除又不申请代为拆除的,可以实施强制拆除。
这是本地区违法建筑的部分处置规定和处理实施意见,由此可以看出,执行拆除违法建筑不需要走司法程序。
个人观点。三农观察汇欢迎补充指正。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违章建筑政府可以强行拆除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