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合同成立的地点
书面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的订立地点,在某些时候会成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确定合同订立地点,并约定以合同订立地人民法院管辖。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可以直接到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最好找专业的律师代位起草或者审查。
1.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
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5.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成立时间的时间包括三种情形:
1、一般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时间的,最后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确认书具有最终承诺的意义。合同的实际成立。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此时可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中推定当事人已经形成了合意和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不得以未采取书面形式或未签字盖章为由,否认合同关系的实际存在。合同成立的地点包括两种情形: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工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2、书面合同的成立地点。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通常都是成立时生效(即成立与生效是同步的),另行约定生效时间和条件的除外。
1、如果网购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的,在双方均签字或盖章时成立并生效。
2、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在买家向卖家下订单时双方的口头买卖合同生效并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4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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