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股东的公司如何表决通过
两个股东的公司如何表决通过
破产和公司解散不一样。
破产是诉讼到法院处理的案件,为了终结债权债务关系而执行的一种程序。申请破产是为了还债的。也叫做破产还债程序。一般包括破产申请和受理,破产宣告,破产清算三大程序。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能达成协议,企业也可以不走破产清算的程序,这样可以给企业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
看题意,应该是两个股东的公司申请公司解散,其中一位股东不同意,应该如何处理?
公司如何解散,在公司章程上有规定的程序。要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行为准则。如果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解散,需要持有公司三分之二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那么就要看哪个股东的表决权占比大了。一般情况下,公司股东的持股比例,出资比例,跟公司表决权一致,章程特别约定的除外。
两个股东可以先协商,协商不通过可以起诉公司解散,再不行就把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另外一个股东,退出公司股东会,这个公司就跟你没关系了。
按章程,一般情况是这样
董事会办公室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这个属于一项普通决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两人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只要另一名股东同意就是大于1/2了,也就可以为要求担保的股东但报了,等于说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另一名股东手中。
1.二人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因人数较少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2.三分之二表决权不适用于此类弄公司,表决权不是由所持股份占总股本的百分比而定的,而是由出席股东大会人的个数决定的;
3.原则上是二人同意方可通过(大于三分之二)。
大家好,我是股权一号。
公司两个股东,协议各持股50%,这个股权结构不合理,没有控股股东,容易使公司经营陷入僵局,这是一定要规避的股权设计。该公司现在已无法再经营下去,即是佐证。
协议投资240万,各方为120万,各方出资约定如已到期,先将剩余资金共40万出资到位。如一方已逾出资期限,另一方股东有权要求其足额出资,还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解决方案,有几种供交流:
一、B通过增资扩股取得控制权
既然A方实力有限,不愿增资,B方资金雄厚,如果看好项目想继续经营,建议B单独继续增资,稀释A股权后,使B达到控股地位,保障对公司的控制权,加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堵住现存经营漏洞。
二、股东B购买股东A的股权
在A想退股的情况下,B要想开些,强扭的瓜不甜,非要捆绑在一起,对公司也不利,为何不收购A的股权呢。
至于收购的价格,双方可以谈啊,不再赘述。
在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没有特别规定时,如果B执意不肯收购A的股权,A是否可以尝试寻找第三方购买其股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和《公司法解释(四)》第十七条等规定,书面通知B在接到通知三十日内确定是否同意转让?
看好了,《公司法》是这样规定的,“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该公司总共才两个股东,“其他股东”就是B一个人,“过半数”如何达到啊,想转让也不容易。
这再次告诉我们,两个股东按50%:50%划分股权,没有特殊情形,千万不要这样设计,有时候可能会留下无法解决的僵局,需要引起更多创业者的高度重视。
三、A有权申请解散公司
如果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公司经营管理的严重困难,再继续经营会使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最后一招,A可尝试申请法院解散公司。
但解散公司也不是那么容易,还需要符合《公司法解释(二)》第一条的条件,比如,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或者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或者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的情形。
毕竟,这不是最好的方案,只是下下策。
总体而言,股东A 想退,B增资扩股也不是最好方法,毕竟A还是公司股东;既然股东B想继续经营,还是希望B能够购买A的股权,重新规划,弥补漏洞,把公司做得更好。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若有更好的方案,大家可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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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两个股东的公司如何表决通过“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