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家暴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算
一、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
二、本案中女方因遭遇男方家暴而躲回娘家,不满两周岁的孩子留在婆家。女方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获得子女抚养权存在不确定性。
(一)如果孩子年龄接近两周岁,男方可利用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审判时孩子年满两周岁。1、男方故意下落不明,导致离婚案件审理期限延长。离婚案件必须男女双方到庭。如果男方拒绝离婚,可能躲藏起来不配合离婚。女方起诉离婚,法院向男方送达起诉状时,男方可能下落不明。被告确实下落不明,法院应当公告诉讼法律文书,公告期限为60天。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缺席审判。一审判决作出后,男方仍然下落不明,法院公告送达判决书。男方通过诉讼程序法律规定,可以人为延长审判时间。
2、如女方离婚证据不足,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法院判决生效后,女方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与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女方提出离婚应当证明男方有家暴行为,自己投诉请求政府部门处理,男方经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教育教育不改。如果女方不能证明,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而判决驳回女方离婚诉讼请求。
三、女方想达到离婚并获子女抚养权目的,必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和父方不适宜抚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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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被家暴多次,很有可能是因为男人拿准了你的软肋,知道你疼孩孑,想给孩子一个稳定的家,不愿意伤害孩孑,所以,即使对你家暴,你也可能选择为了孩子而忍下去。而你的容忍,甚至会让你老公对你的家暴愈演愈烈。
但是,相对于离婚所造成的伤害,怕是家暴给孩子的伤害更大吧。你的孩子有这样一个爱家暴的爸爸,将来,不仅仅是你受苦,很有可能你的孩子也会受到你老公的家暴。那时他会整天生活在战战兢兢之中。既担心你这个做母亲的会被家暴。也会担心自己会被家暴。
不仅仅是你的孩子会受到伤害,甚至有可能会影响到你孩子的孩子。所以你最好断尾求生,及时止损。况且你离婚以后,可以给孩子更安全更安静的生活。让他在愉快的环境中生长,可是比在家报中生长幸福的多。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首先,有家庭暴力只是可以判定感情破裂,会判决离婚的情形之一,这个《婚姻法》32条有明确规定。但是,并没有法条明确规定,有家庭暴力的必然就会影响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其次,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婚姻法》中和相关司法解释中有一些相应的规定。
1、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也有一些情形是可以随父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哺乳期后的子女,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司法解释有规定优先考虑的情形,最后需要综合考虑,由法官自由裁量。
因此,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法官综合考量的结果,基本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成长,家庭暴力并不是当然就不能取得抚养权。
但是一般情况下,只要女方没有特别不利于抚养孩子情形,综合条件和男方相差不大,会考虑判给没有家暴的一方可能更合适,但是也不是绝对的。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如果家暴想离婚,争夺抚养权的话。我觉得,能够对媳妇大大出手的人,脾气和性格一定是十分古怪的,孩子跟着他,你也一定是很担心。所以说你很想把孩子抚养过来,离婚抚养权的问题是很复杂的问题,因为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话,法院也会根据谁更有条件,谁的条件更优,越来决定孩子跟谁,因为法院也会判定孩子跟谁幸福,他就让孩子跟谁的法律原则。所以说,在离婚的时候你一定要找到你的前夫比如说爱喝酒,经济条件不如你,家里的负担很重等等一些对他非常不利的条件事实,然后提供给法院,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情况来判定孩子跟谁。我想如果孩子判给了你这样也会幸福的,因为跟着一个家暴的父亲,真的是日子很难过好。更不会有什么温馨幸福可言,所以说对于这样的父亲,也真的不能把孩子给他,跟着母亲,她可能还会快乐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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