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把所有财产留给前妻
离婚前把所有财产留给前妻
您好!
我们知道:继承人可以继承的财产,是去世人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
如题主所讲:“老公去世前把财产转移到老婆名下”,是否意味着财产在老公生前就与他无关了?
不能这么简单的下结论:要看题主提到的“转移”是什么方式。
财产“转移”,不一定意味着与自己无关了
我们用“老公”做主语,看看不同情况下的“转移”,产生的结果是什么。
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共享,在操作上既容易、又复杂。
- 说“容易”,是因为一个人的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起来比较简单,基本无费用。
- 说“复杂”,是因为两个人的共同财产,转化为一方个人财产,处理起来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
这里分几种情况:
情况(一):通过“更名+协议”的方式。
例如,夫妻共同的房产,老公把自己名字去掉了。这种方式处理起来很简单,只需要花80元工本费(这种方式,仅限于夫妻关系)。
但是,必须要有协议配套——老公把房产通过“加减名”的方式过户给女方,不能简单的认为就是女方的了,必须要有婚内财产分割协议性的书面文本,说明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才行。
又如:老公把自己名下的银行存款全都转到女方账户。这种情况,依然不能视作变成女方个人。仍然需要财产协议。
因此,如果仅仅是通过变更产权人姓名的方式来做“产权转移”,意义不大。婚姻期间共同的财产归属,最有效、简单的方式,是夫妻协议。有了协议,财产放到谁名下都不重要。
情况(二):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
这走的就是常见的市场化过户方式——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给个人的方式。
例如,老公把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通过赠与的方式全部给了女方(当然,要缴税,要有完税证明)。这种情况下,才视作全部归属于女方个人。
因此,题主所提到的“转移”是什么意思,需要区分情况来看待。一个最基本的结论就是:
单纯的变更了产权人的名字,不能决定财产完全属于女方。
其他继承人能继承么?
如果题主能确定这些财产已经与老公无关,那么,其他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财产可继承。
如果这些财产依然与老公有关,那么:
- 其他继承人在法定继承情况下,完全可以分得相应份额的遗产。
- 除非老公生前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了财产的唯一继承人为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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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这位女士提出的问题是;丈夫离婚将财产全部转给妻子,那男方的婚外女儿还能继承到遗产吗?另据你的内容介绍,提前把几百万财产转移给了妻子,由于你得不到分文,女儿也没有继承到任何的财产,你才会提出这个问题。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这位和妻子离婚的丈夫,他们可是合法的夫妻,双方的利益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们离婚就不属于转移财产,而是自愿赠送给原配,也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只要离婚成了事实,他的妻子愿意接受全部的财产,这些财产就成为了他妻子的合法财产。
你和这个男人是属于非法同居的行为,为他生了一个女儿,由于你们的男女关系不合法,在利益面前就得不到法律的认可,法律就不会保护你的利益。甚至已事实存在,你们双方都犯了重婚罪,要是男人的原配追究的话,你们就会面临牢狱之灾。
又根据法律,你们同居虽然不合法,但生下的女儿却是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明文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不受社会歧视,父母都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但是,现在这个男人已经死了,没有留下任何遗产,自然就终止了对女儿的抚养责任和义务,依法这个义务和责任只能落实到你的头上。你就是搬石头砸天,想要男人的原配拿出一部分财产给你女儿继承,在法律上不成立,你就是做白日梦,快醒醒,哪凉快到哪里去,何必在此丢人现眼。
这就是: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这都是自找的,你乐意呀。
教你一招,记住了: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
你能做到吗?做不到,继续挨打
[大哭][大哭]
不管什么原因离婚,财产都归女方?
也就是说,哪怕是女方出轨给你戴了绿帽子,导致你们离婚,你也得净身出户。
你说这种条件你能签吗?
脑子是个好东西,用用吧。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离婚前把所有财产留给前妻“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