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是唯一的吗
企业名称是唯一的吗
您好,这是3个问题; 1、在申请营业执照前,需要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在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有个企业名称证号。
2、企业名称,是营业执照上经过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是行政区划、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如洛阳市思文商贸有限公司。在营业执照左侧第一行。3、注册号是工商部门核准营业执照的唯一编号,15位数字,升位前为13位数字。在营业执照右上第一行。
你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
这个是肯定的,营业执照一定跟实际企业名称一致,因为现在的企业名称有很多都是近似的,而营业执照的名称是唯一的,所以一定保持一致才会保护合法权益。
不可能,不同的公司登记的注册号肯定不一样啊,登记的公司名称和投资人信息也是不一样的,就是两个独立的公司,一个人也只能开一家以他一个人作为股东的公司。
公司名称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是公司与其他民事主体相区别的标记。
2.冒用禁止。非公司企业不得冒用“公司”字样。
3.排他效力。在一定范围内,只有一个公司能使用特定的、经过注册登记的名称。禁止同类业务的公司使用相同或类似名称,是保护工业产权、防止不正当竞争、防止商业欺诈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名称的排他范围是相当有限的,即: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内,同行业的企业不能有相同或类似的名称。
4.公司名称是公司设立和注册登记的法定要件。根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审批,对于其他的公司,公司名称登记一般与公司开业登记同时进行。
公司名称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
1.公司种类凡是依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形态的不同,对内对外所负的责任也不同,所以各国公司法为保障交易安全,都有类似规定。
2.公司所在地的名称亦即公司注册机关的行政级别和行政管辖范围。但外商投资兴办的公司、“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全国性公司不受这一规定的限制。
3.公司的行业特点或营业种类亦即从公司的名称应显示出公司的主营业务和行业性质。
4.具体名称(商号)是公司名称中唯一可以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内容,也是公司名称的核心内容,是其区别于其他民事主体的特定化的标记。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中禁止使用的内容和文字有:
1.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
3.外国国家名称、国家组织名称;
4.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中限制使用的文字和内容有:
1、全国性公司、大型进出口公司、大型企业集团才可以在公司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文字;
2.具有三个以上分支机构的公司,才可以在名称中使用“总”字;
3.只有私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才可以使用投资者的姓名作为商号;
4.使用“开发”、“实业”、“发展”等词汇为商号的,应有三个以上的子公司或分公司。
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对公司名称登记的程序是这样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审批。
需要在设立之前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主要有以下三类公司:
一非经行政当局许可不得成立的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
二意欲进入许可证制度控管之下的行业的公司;如:保险公司、证券公司;
三行业主管部门管制之下的企业改组而成的公司,如由大型国有企业改组而成的公司。
企业名称加上集团二字,如果你只变更名称,企业性质不变,不成立,集团公司是不可以的,企业名称可以用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不能随便加集团
怎么说呢,这是税务局的规定,咱们只有照章执行啊。
1.具体规定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文件规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这里是强制规定,购买方索取发票应向销售方提供信用代码或识别号,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当填写信用代码或识别号,这里是强制规定,没商量的余地。
2.联网确实可以通过纳税人名称查询到其社会信用代码,但是这个要浪费开票方的几分钟的时间,有这个时间用互联网查询,不如直接自己输入了。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查询到全国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具体如下:
3.目前的情况是,信息发票设计的需要填写信用代码,税务部门也要求必须在发票上填写信用代码。网上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也要耽误几分钟时间。但是未来的趋势肯定是开具发票越来越简单,电子发票已经崭露头角,未来或许发票都不会现在。
公司名称注册可以有重复的,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登记条件。但是能不能注册到要看在同一登记机关且同一行业是否有其它企业使用了该“平安”字号。另外,对于企业字号使用,这一点区别于商标,一个商标全国范围内都受保护,是不分区域。但是企业字号却有不同的规定。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一)企业被撤销未满三年的;(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三年的;(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一年的。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三)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四)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企业名称是唯一的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