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怎么分割
父母出资:
一、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一方所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的,房产为子女一方所有。
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共同所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的,没有特殊申明,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
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登记人一方所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四、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按份所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二款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婚后A爸妈全款买房登记在A名下,这房子肯定是A的吗?
解读:对,原因:《婚姻法》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房子是A的父母出钱买的,写了AB的名字,这房子属于他俩吗?
解读:如果没有“借条”,这房子就是他俩的。原因:如过没有“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出资也会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二人,归双方共有。即使AB闹离婚,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款。
根据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也就是说,法律明文规定,离婚分配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平均分配。离婚并不必然导致子女获得财产。但子女享有继承权,或者让父母以赠与的形式将其财产转到你名下。
再回答第二个问题:父母离婚,孩子名下房产分割吗?
回答是:夫妻离婚是不能分割孩子名下的财产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只能分割属于夫妻两个人婚姻期间取得的共有财产。既不能分割属于各自的个人财产,也不能分割分配属于他人名下的财产。既然财产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其所有权就是属于孩子的,而不是离婚的父母。
那么,孩子名下的房产该如何处理?
如果孩子还未成年,夫妻离婚后,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继续以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身份,替孩子管理名下的财产,直到其成年。
很多夫妻因为担心遗产税等原因,把房子落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种情况可能会有法律上的风险和麻烦。比如当夫妻离婚,这房子到底能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就将是一个有极大争议的难题!
夫妻离婚法律上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名下的房产分割时,没孩子的份,这个没有什么争议,也不用多说。有争议的问题是:孩子名下的房产算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讲,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以产权登记为准,既然登记在孩子名下,正常来看,这是孩子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间如果想分割,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当然,有人说这孩子又没出钱,房子实际上是父母给他的,房产手续也是父母给办的,现在孩子仍未成年,一切都是家长说了算,既然如此,父母也可以收回呀!
这个观点在法律上同样存在问题。父母出钱给孩子买房,性质上属于赠与。未成年人接受赠与很简单,但是想从未成年人名下拿走赠与财产就很难了!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由于接受赠与是受益行为,所以未成年人的父母完全可代其接受。但是,如果把未成年人名下的财产处分掉,比如赠与他人,就是分割未成年人利益和行为,法律不允许。
而赠与一旦完成,比如房产完成过户,钱款完成交接,就不能随意反悔了。所以,大原则上讲,父母可以赠给未成年子女房产,一旦完成赠与,财产归子女。父母离婚时不能分割该房产。当然,未成年人的房产,可由其监护人代为保管。但不能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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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是一般处理原则,但也有例外。在个别案件中,如果经法院审查有证据显示,父母将房产放在未成年人名下,不完全是赠与的意思表示,而是家庭共同财产的一种处理方式,也不排除以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分为对外效力和对内效力两方面为依据,突破房产登记权属的限制,将房产作为家庭财产进行分割。这样的案例不多,但也确实存在。
谨慎角度讲,父母还是尽量不要把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上述麻烦只是诸多可能发生的麻烦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