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房产不是夫妻共有的?
婚后置业无论如何皆为共同财产。如果你的财产是婚前的,根据产权证书日期,若无产权证需要评估机构和公证处公证,方能成为有效证据。
根据商品房购房合同或者房产证或者婚前财产协议,都有时间的,在婚前的话就是属于单独所有,如果是结婚之后的,不管房产证上是写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婚前购置的房产属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对比结婚证和房产证的时间先后,便知道该房产是否双方共同财产;
第二、房产的物权经不动产登记而设立,婚后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夫妻其中一方均可依不动产登记而将其中一半转到对方名下,这点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就可以反映。
要证明该房产不是夫妻共有的要满足两个条件:1.该套房产是婚前购买的2.已办理不动产证的只有一个人名字,未办理不动产证的购房发票上也是一个人名字。如果婚后买房的都是共同房产或者不动产证上有写按份所有和共同共有字样的都属于夫妻共有房产范畴。
看房子是不是夫妻共有
1,首先看下 ,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如果是婚前财产的话,谁出的钱,房子就是谁的
2,如果是婚前贷款买的没结婚后夫妻共同还款,那就共同海宽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是结婚之后,一起出钱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内置业,只要在双方名下都是共同财产,没有什么证据推倒《婚姻法》,因为这是最高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 ,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 债权人 与 债务人 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婚姻法 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以,在强制执行中,妻子要证明债务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由此保全自己的财产安全。
以上知识就是律师对“如何证明房产不是夫妻共有”问题进行的解答,在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时,夫妻一方要证明房屋不是共同财产的,应该提供房屋是父母赠与一方的,或者婚前取得的,就能证明房屋是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