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根据法律,离婚只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两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到民政局登记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则可以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感情确已破裂,不需要双方同意。
同时,法院会依法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如有孩子)问题进行一并处理。
以上解答仅供参考,具体案件要根据案情并结合证据做具体分析,并选择合理的维权方案。如对我们的解答有不同意见或者有新的问题,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律规定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第一次起诉很可能被驳回,要做好心理准备。被驳回起诉的,按照现行法律规定6个月内是不能再次提起诉讼的,但6个月后再提起诉讼,第一次起诉的驳回裁定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一般都会判决离婚。所以对于那些想离婚又没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的主,抓紧时间起诉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对于现实生活中一方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从法律救济途径上来看,想离婚的这方可以到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判决离婚。只要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法院就会判决离婚。这样的生效裁判文书和离婚证效力一样的。
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经调解和好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2、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3、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在6个月内,没有新的事实与理由,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受理,一般应当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离婚。
一个身边的故事。一个誓死捍卫婚姻的女人最后到底怎么样了?后来确诊乳腺癌晚期。女人比老公大6岁,结婚时她29,老公23。这是一件看起来就非常不匹配的婚姻,女人长得不好看,又没读过多少书,利用男人的权力在单位做了一辈子临时工,利用男人的权力把她好多亲戚弄在同个单位混日子。女人不带孩子,每天盯着男人有没跟别的女人有问题,单位里长得好看一点她都不喜欢,有勾引她老公的嫌疑。后来女儿读大学了,她担心了20多年的事情终于兑现了,她老公真的出轨了,可是戏剧化的是男方所有亲属包括父母亲都支持离婚,表示很讨厌她,因为据说她从来没有善待过对方的父母,不把她们当人看。于是她表示誓死捍卫婚姻,拿出刀以自杀威胁,或同归于尽,各种跟踪监控。最终害了她自己。
离个婚整这么复杂!有结婚证的还好办,没结婚证的还得双方本人到民政局去先把结婚证办了,才能办理离婚。要是有一方不同意,又不想兴师动众的伤和气(毕竟离婚是俩个人的事儿,可是却要因为一场情牵连无辜是不是就小题大做了呢?)那就只能挨咯!走一天看一天吧,反正跟谁过不是过,再者离了离了谁又能保证下一个会更好呢?总之没有定心丸的事儿啊最好还是三思而后行吧!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如果能够调解不离婚最好是不要离婚,如果两个人关系以经彻底破裂,那就只好是离婚了,一方不同意离婚,如果对方没有真正合理的理由,不同意也可以离婚。你可以申请法院判决离婚,如果对方以后在维护他的权,法院就不管他了,因为他以经主动放弃他的权力了,有的人以为,只要自己不同意离婚就离不了婚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你欺负人家人家不想在让你欺负了,这是人的合法权利,总不能让你欺负死吧,一方不同意离婚没有用,法律可以你自动放弃权利判决离婚。
这个很好办,婚姻是自由的,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话,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现在法院对离婚的判决,一般先要采取调和,如果调和你不同意的话。法院是能够判决离婚的。但这里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说,女性在哺乳期,孕期等,你若提出离婚,对方不同意,法院就不会支持你。
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双方自原可到民政局离婚,一方原意,一方不自原,需要到法院诉讼,法院先调解,确实感情破裂依法判决离婚,一不同居二年以上,二有家暴行为应准离婚,有小孩还未断奶应判跟随母亲生活,有利于小孩生长,小孩能说会讲,由小孩随父随母自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