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姻法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要看结婚登记日期, 登记前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存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 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首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7条是对婚后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8条是对哪些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9条是对夫妻财产的特殊情形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双方关于财产的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的约定无效。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一方的婚前财产依物权法关于所有权取得的原理,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属个人财产。如果该财产的取得权利发生于婚前,而财产的实际取得在婚后的,也属婚前财产,应届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独有的财产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独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依物权法关于所有权取得的原理,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财产应属个人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是专门用于夫妻一方的治疗费用,应属夫妻特有财产。
3、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方式。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来确定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严格的个人性质,应属夫妻特有财产,司法实践中,也一直将之视为夫妻个人财产。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独有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增多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拥有的财富越来越多,内容也越来越新,种类不断增加。夫妻共同财产除了从以往单纯的金钱和常见的家具电器首饰等实物外,股票、房产、公房使用权、个体商店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产权等等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不断捅现,纠纷日益频繁,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既要综合考虑有形或无形财产的价值及双方的生活需要、经营能力,又要协调与财产有关的第三人的关系,因此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难度日渐增大。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举证、取证更难
在离婚案件中,湮灭证据、隐瞒财产(特别是异地财产)的情况越来越多。许多当事人在起诉离婚前,早已把有关的证据、财产毁灭或隐藏起来,甚至有的找人作伪证,写假借条,致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财产没有多少,“共同债务”倒是越审越多。另外有许多金融部门为了拉拢客户,拒绝或有意刁难法院的调查取证工作,这些都给案件的审理带来困难。当前在审理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案件中当事人举证难和法院取证难仍是十分突出的问题。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解答的关于哪些财产为夫妻一方独有的财产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内容了,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所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是专门用于夫妻一方的治疗费用,应属夫妻特有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