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级危房可以不拆除吗
D级危房可以不拆除吗
你所阐述的问题,本人觉得选择修缮农村房屋去居住的想法是正确的,同样也是明智的抉择。既然是在城区买房经济不很宽裕,就没有必要去为自己的生活增加因房贷所迫使的经济压力。个人觉得,其实农村才是大部分人向往的宜居家园。既然你农村老家有房子何乐而不为,完全可以修缮后去居住。其实我们普通老百姓,应该去根据自己的实际经济情况去定夺,假如经济条件买房不是很允许,就要去放正心态,没有必要去炫耀和攀比。有多少原本幸福和睦的家庭,因为偿还房贷而所背负的经济压力去改变生活中一切。
不可以,因为我问你,旧危房改造,国家为什么要给你补贴钱?因为你家庭困难,无法以自己的能力建设新房。所以你盖的房子只能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不能超标。你现在有能力盖超标的楼房,说明你有钱,那国家就不应给你补贴,给了的也会收回。你如果不需要补贴的话,加盖多少层楼当然是多多益善。
可以!但
必须要满足农村建房的各项条件,即拥有当地农村集体户口,经过审批获得农村建房许可。
在农田里建房已经5年了,还会被拆除吗?有哪些依据?
对于在农田里建房,是国家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明令禁止的农田,是用作种植粮食作物,农民承包农田以后不能改变其原有的用途,否则的话,身体有可能把农田进行收回,或者是让农户把农田恢复原样。在农田里建房已经五年了,其实这不是时间的问题,已经改变了土地的用途,这属于一种违法行为,一旦遇上农村拆迁违建的行动,将会被拆除。从这方面来讲是毫无置疑的,毕竟个人已经担心建了五年的房子,而且没有手续,这就属于违建的房屋,会被拆除的。
其实在农田里建房有一种可能性,那就是临时建房,为了农田的产业结构调整,可以盖几间临时房屋进行居住来看管耕作农田发展项目,已获的更高的收益。比如说蔬菜大棚的房屋,农家乐建筑房屋,这种方式只是临时性的,一旦不再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不能作为常居住的房屋进行居住,还必须拆除恢复土地的本来面貌。当然如果到国土资源部门更改农田的用途,进行建房也是允许的,但必须备案。在农村房屋一般是行一户一宅的制度,也就是给每个农户规划一处宅基地建房居住,这也要符合村庄以及乡镇统一规划。如果村集体没有了宅基地,目前也不会给予规划宅基地用于建房,这也使得一些农民开始到农田里建房居住。其实在农村农田里建房的现象非常普遍,可以说每个村都有这种现象,只是村集体疏于管理,上级也对这种现象忽视造成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家庭成员比较多,在农田里建几间房子给父母使用,子女居住父母的宅基地上的房屋。
总之,对于在农田里建筑房屋已经五年了,这种现象属于违建行为,如果不是用作农业生产使用的话,在遇到拆迁的情况下还是给予拆迁的并恢复农田的基本面貌,用作农业生产。这种依据就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的,如果在农田里建房不给予备案的情况下,或者是不改变农田的基本用途的情况下,都是会被拆除的事,做违建行为。
- 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要求家庭困难就行,而家庭困难不是以是不是建档立卡为标准!所以,不是建档立卡户申请农危改也可能会有补助。
- 一般只要家中房屋鉴定为C、D级危房(以县级住建部们鉴定结果为准),到村委会进行申请,村级有指标,一般都能够享受到或多或少危房改造补助(一般是10200元),如果是建档立卡户、残疾户、低保户、五保户四类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多资金。
- 五类人员不能享受农危改补助:公职人员家庭、现任村“三委”、家有大额存款的、有城镇自建房商品房或铺面的、个体户。
- 一般要求,实施农危改投入的资金要大于申请补助的资金,并且改造后的房屋能够达到A、B级(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不能改造后得房屋还是危房,禁止套取国家资金。
- 关于农危改的条件及操作流程,我主页里面有比较详细的介绍,感兴趣的可以前往查看!
- 以上答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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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危房拆除,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是观察使用,二是处理使用,三是停止使用,四是整体拆除。针对观察使用的房屋,可以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针对处理使用的房对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针对停止使用的房屋,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但是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只有整体拆除的房屋才需立即拆除。
同时,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况的,鉴定机构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一)因故意把非危险房屋鉴定为危险房屋而造成损失;(二)因过失把危险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并在有效时限内发生事故;(三)因拖延鉴定时间而发生事故。也就是说,如果您家的房屋是被鉴定机构故意鉴定成危房的,可以要求鉴定机构承担责任。
综上,房屋鉴定的主体是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需要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进行,同时只有整体拆除的房屋才需立即拆除。
砖混结构的楼房,是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普遍采用的一种建筑结构。特点是建设速度快,设计施工相对简洁,保温、隔热效果好。
当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如和混凝土框架结构的楼房相比,整体性差,抗震能力相对也差一些。
砖混结构的楼房,如果图纸是正规的建筑设计机构设计,施工单位按建设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其折旧年限规定是是50年。而使用年限一般会超过折旧年限。
就如同私家车,保险公司的折旧年限是10年,过了10年,“车损险”就到了最低值。而一般10年的车龄,在不发生重大事故的前提下,使用年限都不止10年。
1995年建设的砖混结构预制板楼房,到2030年,是35个年头,尚且不到最后折旧年限。更不到使用年限,一般不会变成危房。
在70–80年代以前,建筑队伍基本就是各地的建筑公司。这样的老建筑公司,施工规范要求严格,建筑质量基本可以保证。
我老伴当年就是大连第四建筑公司的员工,很多时候听老伴讲他们的施工如何的保证质量,对于各种材料的复检如何严格以及施工过程中如何把好质量关等事情,我听了都很受感动。
到了90年代,建筑施工队伍开始鱼龙混杂,这种因素交织在一起,使得建筑质量良莠不齐。很多这时候建设的楼房,甚至还不如十几年前的老建筑公司的楼房建筑质量好。
经过多年的大浪淘沙,这样不守规矩的建筑队伍,都退出了建筑市场。这样的施工队伍建设的楼房,到了2030年,就很有可能就会成为危房。
当然,是否是危房,还需要经过权威部门的联合审查评估。根据具体楼房的建设年代,施工队伍的资质,建筑材料的复检报告,以及建筑的损毁情况,才能做出最后的结论。
对于老旧房屋建筑质量的安全评估,政府可以统一一个标准,由政府牵头来进行。
比如北京市城建部门就有一个《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评估与鉴定管理办法》,还有一个《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导则》。文件要求对于北京市使用满30年的老建筑进行第一次安全评估,以后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
如果是业主对于房屋质量存在疑问,并考虑需要鉴定时,可以通过小区业主委员会,以所有权利人的名义向鉴定部门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可以联合需要安全鉴定的楼房所有权利人提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
上面,回答了题主提出的1995年建设的砖混结构预制板楼房,到了2030年会是什么状况?会变成危房吗?的问题,谨供大家参考。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D级危房可以不拆除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