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疫情工资发放新规
在经历了春节延长假、延迟复工后,很多人已经陆陆续续返岗,还有一些人还在等待返岗复工的消息。
眼看已经4月了,3月份该发的工资已经快来了,那么在这特殊的疫情期间,工资应该怎么算?被隔离了还能领工资吗?待岗期间工资怎么发?这些问题想必大家一定很想了解,今天小管家就和大家把2020疫情工资发放新规和政策,仔细聊一聊。
2020疫情工资发放新规?
法定休息日:2020年1月25日至27日(初一至初三)
工作:日工资的300%
未工作:正常工资
调整休息日:2020年1月24日、28日至30日(除夕、初四、初六)
工作:补休或日工资的200%
未工作:正常工资
延长春节假期:2020年1月31日至2月2(初七至初九)
工作:补休或日工资的200%
未工作:正常工资
延迟复工期: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初十至十六)
工作:优先安排在家上班(隔离期视同上班)、正常工资
未工作:不具备在家上班条件的,优先安排年休假,正常工资
未复工时间较长超过一个月)
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安静待岗。
河南:不低于郑州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北京: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上海:不低于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江苏: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辽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四川: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收疫情影响生产经营苦难的企业:
企业可以通过与员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采取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作业、集中休息的方式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
也可以通过集体协商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也可以通过集体协商方式与企业工会签订专项集体合同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的企业
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30日)的:
工作:发放正常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30日)的:
工作:可以按照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
未工作:
(河南)不低于郑州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北京)不低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上海)不低于上海最低工资标准;
(广东)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江苏)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重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发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解除劳动关系。
疫情期间劳动关系不得随意解除
协议状态:
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已经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可以随意取消,建议协商一致后延缓入职日期。
——依据诚信原则+缔约过失责任。
劳动合同面临到期的员工,若续签,则以书面形式双方确认;若解除,则协商是否补偿。相应的手续可协商后延后办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
员工因疫情防控期间被隔离,劳动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员工要求终止。否则应顺延至员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已经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员工在防疫期之前已经提出了离职申请,离职手续尚未办理,离职已经生效。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到达公司即发生效力。
——依据《劳动合同法》
对于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员工,应记为医疗期,应正常发放工资,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得按旷工处理,不得歧视。
最后,小拜想到近期的一些留言,有朋友反应自己的工资权益因为疫情受到影响,希望能我们给到相应的反馈。小管家想说,如果你所在的企业,因为疫情让你的劳动权益受到损害,请直接联系下方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
各省市举报投诉联系方式
北京:010-63044923
山西:0351-3083786
内蒙古:0471-6606122
辽宁:024-22955716
吉林:0431-88976110
黑龙江:0451-87130103
浙江:0571-85115082
安徽:0551-62663114
福建:0591-83815372
江西:0791-86890396、86890397
河南:0371-69690305、12333
湖北:027-87815351
广西:0771-5878358
海南:0898-36681119、12333、12345
重庆:023-63876776、12333
四川:028-86131176、12333
贵州:0851-86753389
西藏:0891-6842285
甘肃:0931-8440109、8440107、8887086
青海:0971-8258232、8258230、12333
新疆:0991-2626372
上海、江苏、天津、山东、广东、云南、宁夏: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