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能坚持到个人破产法吗
我有5张信用卡,两三家网贷负债十多万,创业失败后就没有收入来源,所以全面逾期。实际上我已经破产了。面对银行和网贷公司的催收,甚至拿出刑法196条来威胁,我感到万分的绝望,生活没有一点阳光。但是今天我在无意间看到一条视频,里面讲的就是有关2020能坚持到个人破产法吗的内容。下面我就把这些东西整理下来,分享给大家,特别是借钱创业失败贷款逾期,生活焦虑不知道怎么办的粉丝朋友。
最近几年,我国学术界一直在研究推出《个人破产法》,首先什么是个人破产法?顾名思义,我国目前有企业破产法并没有个人破产法,个人的破产其实和企业的破产是相似的,发达国家都已经建立了《个人破产法》。
对于一个自然人,一个人来讲,如果他欠下了巨额的外债,而且他今天所有个人财产都不足以偿还这个外债,甚至他个人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的收入也不足以还这个负债的时候,就有可能要启动《个人破产法》。
在很多发达国家规定,个人破产有的5年有的7年。啥意思呢?第一,就是说在这5年到7年之间,你的所有个人财产将会被剥夺用来还债。第二,你这5年到7年之间所有的个人收入,除了留下一点足够维持你个人生活之外,也都要拿出来还债。
说句不好听的,也就是说在这5到7年之间,你虽然没有蹲监狱,基本上你过的是一种经济上的牢狱生活。因为你的所有个人财产和收入都将被优先用于还债。当然了,即使是5到7年之后,有可能这段时间的收入和财产也不足以还清你的债务。只不过到了那个时候,由于你已经坐了5年到7年的个人经济监狱,所以以往的债务就一笔勾销了。你这个人从经济上重生一次了!
为什么现在我们要讨论个人破产法,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的个人债务太多了,短短十年时间,我国居民的债务占GDP比例已经从百分之十几跃升至百分之六十几了!我们已经用十年的时间走过了发达国家一两百年才走过的道路。
今天在中国任何一个城市,我们随时随地能看到想借钱给我们的人,银行想发信用卡给你,各种各样的贷款公司想借给你钱,什么现金贷啊,消费贷啊,分期贷啊,甚至你到任何一个购物网站买一件东西,人家都会跟你说,你可以分期付款呀,你可以先用后交钱。今天的中国老百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轻易的能借到钱了。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讲,只要你把身份证号码报一下,把手机号码给人家,马上你的银行卡中就会多来一笔钱。可是我们中间有多少人,没有经过良好的理财训练,甚至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些钱将来会加上巨额利息连上本金一起归还的!还有一些人,被各种贷款机构蛊惑着拆东墙补西墙,借东家还西家,短短几年之内就把自己的个人债务像滚雪球一样,滚到了一个非常可怕的地步!
这么多年还不起怎么办?所以我们看到了因为讨债而产生了种种罪恶景象,甚至不夸张的讲,在这个社会上就有一大批人是专门以讨债为生的。这不是简简单单的经济债务纠纷问题了,已经变成了涉黑涉暴力的问题了!而这一切竟然只是起源于一个短短的借贷关系。
今天因为欠债不还而上了最高法院黑名单的人有多少?全国足足有2000万老赖呀。而且我们担心如果放任这种借贷加利息催债的行为,未来会有更多的人变成老赖。
我们的社会还是要给这些人机会的!总不能让这些人一辈子背着负债抬不起头来吧!而且我们清楚在这上千万的老赖之中,固然有真正黑心的骗子,有骗了人家的钱就花天酒地有钱不还的人。可是在这其中确实也有大把未经世事随便借钱的人,可以说这些人是真正遭遇了人生的失败。那么对于这些遭受到了人生失败的人,难道我们就要看着他们一步步走向消亡,一辈子背着负债,甚至有一天从高台上跳下来吗?
当然不是这样的,所以很多发达国家为什么要推出个人破产法,就是希望用长达5到7年甚至于10年的时间给这些人一个机会,给他们一个从经济上重生的机会。
当然在讨论个人破产法的时候,更多人想的是有没有可能因为这样一部法律,就让一些老赖转移资产,隐匿资产借一笔钱后根本就不还,然后想反正我已经过了5到7年的苦日子了,我个人破产结束之后再来花这些钱呢?这种难度非常大。因为今天我们的财务监管体系已经可以监管到每一个人的所有固定资产和现金资产,而且我们的法律一定会有追溯性的。如果发现一个人,通过隐匿财产转移财产来逃过欠债的话,那么他将面临的是更加严厉的法律惩罚。
分享到此,我想我们都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可是今天的社会经济和古代农耕社会又有了很大不同,在超前消费和借贷创业的经济大环境下,个人确实破产了,欠了钱不一定就必须都要归还。这是人类文明发展社会制度的进步,也是对人性的善意和关怀。
我国的“破产法”自2007年实施以来,对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发挥了重大作用,但都未具体涉及到普通的自然人,因此也被称为“半部破产法”。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资产不断增长,个人和家庭参与炒股、炒房,以及贷款消费的比例越来越高,因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造成个人资不抵债的情况时有发生,“个人破产”一词多次被提及,2019年下半年以来,关于个人破产法制度的确立似乎已经呼之欲出。
《企业破产法》起草人、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表示,破产制度是一个基础性的制度,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发挥作用和功能。此次疫情下,很多中小微企业和一些创业者遇到困难,现在正是推进个人破产制度的契机。
李曙光强调,个人破产不是让个人的债权一免了之,而是对之甄别,依法免除欠债者一定的债务,能够使其重新通过努力实现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但是首先要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其次要有专业的队伍来进行甄别。
“实际上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个人破产清算,即豁免债务;二是制定个人破产重整的还款计划。”李曙光表示,两种方式如果应用到基于疫情导致的个人债务无法偿还的场景中,可能会有效帮助中小微企业主,给予企业主一个基本的依据。
在他看来,个人破产制度迟迟未被推出,并非因为技术性的问题难以解决,主要是大家对个人破产制度在观念上的不理解,其次是不相信法制和规则的力量。
“我觉得个人破产制度的推进,一定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李曙光说,个人破产制度不是一个简单的小规则,它是对整个社会观念、文化进行改变的基本规则。目前技术问题都已经克服,或者说已经超越那个阶段。
谈及个人破产中的财产边界问题时,李曙光表示,财产边界问题已经没有疑问。他以财产公开制度举例说,虽然现在个人财产没有公开的概念,但是有关资金的交易现在都有记录,且可追溯。
李曙光称,现在唯一的争议是家庭成员或家族之间的转移财产行为。但是现在网上交易都有记录,破产前转移出来的交易都是无效的,可撤销、追溯的。即便是现金交易也可以追溯,且现金交易量较小。
针对最具争议的破产逃债问题,李曙光表示,西方国家也存在该现象,但是对该行为的惩处很严厉,因此我国在这方面的刑事处罚要跟上。
“所以我认为没有技术问题,主要是制度规则的跟进问题,关键是要有配套的规则和配套的队伍。”李曙光说。
李曙光还建议,在配套队伍的建设中要公私结合,对于贫困的人群,政府可以安排有公职的管理人来提供基本服务;而对于有钱的转移私产的人群,可以拿出其中的20%雇佣专门的私人管理人去追溯查询。
李曙光强调,现在推出个人破产制度的最好时机,希望立法机关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