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休违反劳动法吗
题主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先肯定的回答,周末单休不会违反劳动法!
HR和公司法务不是摆设
公司的每项制度制定,都会规避法律风险,就像现在吵得很火的“996”工作模式一样,如果是违法,早就有人跳出来说了,相关部门也不会看着。但是,它就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并不违法。对于制定公司规章制度的职能部门来讲,每一项制度的出台,都会考虑到法律风险,避免不必要的诉讼。
周末单休不违法,但是不给加班费或者调休的话违法
根据《劳动法》的几项关于加班的法规来看,现在一些企业用的工时计算方法,都是在临界点徘徊。
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44条规定:在3种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工作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正常工作日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上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日300%的劳动报酬。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只能被动接受。但是这一天的加班福利一定要关注,任何人没有理由黑掉你的辛苦成果!有人讲,我也没见工会与我协商啊,实际上在你的入职合同当中,就隐藏了这些信息。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就是说一周内至少休息1天,那么公司规定周末单休也是可以的,所以从这一条来看,单休是不违法的;
但是劳动法还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所以我们要联系两条一起进行考虑:每周工作6天,那么这6天的工作时间有没有超过44小时,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超过44小时,那单休违法,但只要工作时间没有超过规定,就不算违法。
同时要注意,第三十六条中是讲"平均每周",所以如果偶尔一、二个周,那也无法论定公司违法。
而且,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为这一条,某些公司就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法延长工时。
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延长工作时间有没有按规定给予报酬。
需要加班的应征得劳动者同意且事后采取补休措施,不能补休的应支付加班工资。
1、单凭单休不能确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根据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部分三十六条,工作时间上违反劳动法需要每天工作超过8小时,且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
如果是单休,但每天工作7小时,单休则周工作42小时,那么是不违法。
所以要看每天工作时间上的配置安排。
2、单休合法的形式
国内很多企业实行单休,但是在每天工作时间安排配置上都能很好的遵(gui)循(bi)劳动法,有这么几种形式:
1、单休,单每天工作时间7小时;
2、单休,周一-周五工作8小时,周六工作半天4小时;
3、单休,每天工作8小时,但是约定工资中有一部分在工资构成中以加班费支付;
这几种形式,从劳动法上来看就是合乎情理、没有违规了。
甚至有些公司为了上市满足合规要求,但是又想继续单休,就用这种办法。
3、实际情形
当然实际执行中,能够完完全全符合劳动法的企业少之又少,多多少少都会在劳动时间上占一点员工的便宜,但我认为只要“度”上面不太过,那么都是可以接受的,我们在一个企业工作不单单是为当前的工资,还期望以后的发展,多付出一些也是我们对于这份工资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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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仅凭单休是不能断定公司有没有违法。
劳动法的要求是: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至少有1天是全休。
如果公司每天工作时间6小时,一周上6班,那一周总工作时间才36小时,还能有一天是全休,那这种周末单休就是不违法的。
这还只是标准工时制的要求,要是员工的岗位实行的是综合工时制或是不定时工时制,那就更不能只以周末是否单休来判断了。
综合工时制是分别以月、季度、年来确定工作时间的。只要月工作总时间不超过176小时,季度不超过500小时,年度不超过2000小时,就算周末上班都不算违法。
不定时工时制就更不用说了,就是劳动者自己安排工作时间,这种通常都是公司的高管,总经理,董事长等人群适用。
因为您提供的信息比较简单,无法定性是否违反《劳动法》,但《劳动法》对工作时间有以下的明文规定:
《劳动法》第三十六规定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劳动法》第四十三条,每周用人单位至少安排员工一天休息;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一周只安排休息一天,但平均每周没有超过四十四小时,是没有违反《劳动法》的。为了更直观的了解,下面我们举个例子:
假设A员工在公司每天的上班时间为7个小时,但每周只休一天,那么他一周的工作时间是42小时,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规定,这种情况是没有超过规定的,但是,这种情况超过标准工作时的5天8小时制,即40小时,是要给予加班费的,但很多公司工资结构就已经拆分成固定工资及加班费,所以就不会再有额外的核算加班费。
如果公司规定单休,但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是超过40小时的,而且又没有给予加班费,那么这种情况就是违反《劳动法》未足额支付工资报酬的规定了,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公司的工会、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让以上机构或行政机关纠正企业不合法的行为。
但现阶段,很多公司都是采取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的工资结构,如果不加班,完全按照劳动法规定上班,工资可能就只有2000块左右,这样的工资根本养不活自己,更别说养家了,所以,有时候,我们是被迫自愿加班以换取更高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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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生产线上实行的是六小时工作制。每周休息一天。并且不是全员休息,是倒休。一天休息,一到两个人。人休息,机器不休息。有专门替班人员!!你周工作36小时!没有违反劳动法。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不超过40个小时。至于你说的每周周末单休,要结合你的工作时间。如果超过了40个小时,还不给算加班的话,便是违反劳动法!!
一个愿打一个愿捺,不想加班双休,只上五天八小时,每月你只能领取当地的最低工资。再说,入公司签合同时你是愿意的,要不你就不要签合同了,因此说,提这问题的人,你不是瞎扯蛋吗?谁出来打工又有难想一个月拿二千元左右的工资?不都是靠加班才能领的工资高点吗?真是又想吃猪肉还说猪肉湦。
董事长就是皇上,恰恰劳动法有漏洞,比如,工人必须双休,企业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另行安排,这不是相互矛盾吗?
其他违法都抓的很紧,除了劳动法。
一天工作12小時以來没有—分工资靠业绩和老板分成且终年没有休息,什么养老金医保工资什么都没有属違法吗?
《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部重要法律,用人单位(公司),特别是公司的相关领导层比如办公室主任,财务部总监,人事部总监等等一些具体管事的人要熟悉,劳动者,也就是员工(职工)也应该了解一些,这样对自己有好处的。
题主咨询的问题"公司规定周末单休,是否违法劳动法"。那么我们就先来看看巜劳动法》,《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非常清楚,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就是说一周内至少休息1天,当然休息2天也行,那么公司规定周末单休也是可以的,从这一条来看,那是基本不违法的;为什么说是"基本"不违法的呢!这就要联系第三十六条来考虑,每周工作6天,那么这6天的工作时间有没有超过44小时,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超过44小时,那单休违法,如果不超过44小时,就不违法;注意第三十六条中是讲"平均每周",如果是偶尔一、二个周,那也无法论定公司违法。还有下面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这一条就给许多公司在占用劳动的时间上提供了便利条件。所以说,在工作时间公司总有些说法,不会违法,关键的是延长工作时间就没有按规定给予报酬。
因此,只要是正规公司,通过了注册登记,受当地劳动部门监管管理的,是不会做违反劳动法的,否则就是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经查出,是要受到处罚的,尤其是现在监管比较严厉的情况下,没有那家公司做这样的孬事。
劳动法是精神层面的。
还要看下你们的工时,劳动法要求每周不超40小时,每月正常是174小时。加班的话,每日不超3小时,总工时不超36小时。周末加班每周不超过一天,也就是每周至少休一天。
不违法,只要六天的工作时间不超四十小时就行。
为什么有关部门不认真落实劳动法。
劳动法是啥、工会是啥
很多私营企业都是上12小时的班单休,一个月加班一百多小时。想要多拿钱,就要加班。违不违法要有关部门去认定,单位员工哪个敢说话?
其实道理是一样的分怎么理解,一个工人的工资直接和他干多少活成正比的,一个月体8天那工资和干满一个月的肯定不一样
这种只能选择离职,违反劳动法办法,你也没有办法。你默认就是默许。
这个空子,物业的钻的最有经验。
别跟我说这个!我没有单位只有工厂!
可以肯定的回答不违法。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40小时,每天8小时。加班最多不得超过48个小时。也就是说可以工作6天。而法律又规定用人单位至少要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一天。需要加班的应征得劳动者同意且事后采取补休措施,不能补休的应支付加班工资。但规定是规定,执行起来就不一定了。
问题不出在单休本身,而是相关规定的弹性太大。如果规定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5天或者至少要保证两天就好了。如果加班,每少休一天按两天算事后可由劳动者自主选择是拿加班工资还是补休轮休。前提是用人单位人手要够。
不矛盾。劳动法对每天、每周最长加班时间有明确规定,每周工作时长也有明确规定,如果单休,就要看看本月工作时间一共多长。假设每天工作5.6个小时,单休也可以。关键看工作时长。还有一点,雇佣关系永远是老板、员工之间的博弈。说白了就是看谁能离开谁,谁认真谁就输了
不违法,你们老板太好了!你没来过我们公司,你理解不了从3月3号到今天21号还没放过周末休息的,了解一下?成都AYG
劳动合同法看一下,企业可以一周作六休一,前题周六给予200%加班费,企业给不给就不知道了。
法是什么你想过么你和公司又是什么
通俗的讲,公司只给单休,甚至不休,都不违法。前提是必须要给加班费。但是,也是重点,在国内,做不到和政策相关,周末没修又没加班费的比比皆是,最多算日常出勤。所以总结一句话,在国内,劳动法只适用于公司,单位,企业、和公务员等,不适用于普通工人百姓!双休日实行几十年了,还没见过周末或法定日拿不到加班费,而去处罚企业的
违法了又怎样?地层劳动人民想要鸡蛋去碰石头吗?吃亏的还是自己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好你想要工作还是双休?
国家有难,匹夫有责,迎头并进,不卑不亢,取大舍小,甘愿奉献,付出所得,理所应当。
不一定,可安排调休
我们一天都没有
钱和休息你选一!也可以不干,自愿原则!
私立学校是神一般的存在
违反劳动法的多的是,没有哪一个把它奈何得了,你还是心情平静一点好吗?违反了你把它怎么样呢?还是干瞪眼
中国的管理思维从来不把问题定死了,还是怕出问题。但有些是需要法律层面做出规定的,休息的问题国家规定了,中国的员工的客观理由特别多,而且很充分,好多问题衔接是个问题。
可以按照劳动法来,怕是效益上不去了工资低,呵呵。按照劳动法,北上广深以及高级旅游区,节假日都该放假;各大煤矿,工厂都该关门休假;医院,饭店休假;警察,官兵休假……最好国务院也休假,哈哈哈哈
别提劳动法了
如果支付加班费就不违法,相反没支付就违法。每周必须有一天时间休息的。
公司违法可以。因为法是给人定的,不是给公司定的。
996.997,1224.2412.731就是你必须像个奴隶一样工作,剥夺人民的休息权,娱乐权,生育权,抚育权,赡养权,让人过劳死、猝死!lCU马屁精谬论996是打工者的福报,目的是让资本家最大限度榨取工人剩余价值,使自已更富有!刘马狗强之流目无法纪,藐视劳动法,意图篡改全世界劳工奋斗200年争取到的八小时工作制!肆意践踏法制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为了100%的利益不惜挺而走险,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向伟大的八小时工作制创始人罗伯特致敬!去你妈的996!
劳动法不起作用了吗?
我公司就是六天制,美其名曰周六加班,有加班费,当然按月薪算的是没有的。。。所以,公司内部规定是单休,但是申报给有关部门的材料中肯定写的是员工自愿加班啦。
明显违反<劳动法>,
应该说若未规定补休轮休的话,那说明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记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部分服务型国企和部分民营企业尚未完全按劳动法执行,尚可理解。自已要强制依规依法执行,那就努力学习或历练,考公务员或自已当老板吧。
什么叫法?
不违法,但是不会体现在合同内,如果事后维权,可自行掌握证明出勤的资料,索要合法报酬,按双倍工资获得补偿,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