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老人房子不养老怎么办
现在的年轻人,靠自己的努力能买得起房子的真的不太多,绝大多数父母看着孩子买房难,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给孩子,这时就会出现一些“白眼狼”,对老人的养老不管不顾,因此今日本文就来说说哪些拿到老人房子不养老怎么办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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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担负起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责任和义务。子女长大以后,又根据谁付出,谁受益的赡养原则,依法子女就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和帮扶父母的责任。赡养关系是建立在抚养关系上,缺一而不能成立的关系,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互惠互利关系,有付出,就有收获,这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法律规定。
前段时间有这么一段案例,其张先生和老伴已年过70,近几年,老两口的生活自理能力大不如前,照顾老人的担子就落到了儿子身上。在儿子和儿媳妇的一再请求下,张先生征得老伴同意后,在去年将自己名下的房子过户给了儿子。
张先生本以为,这样做儿子会更好地照顾他们老两口,但老伴因病瘫痪在床后,他发现并非如此。刚开始,儿子、儿媳妇还会帮老人擦洗擦洗身子,给老人做做按摩。但没过多久,两人就以工作太忙为由,不再看望老人。一肚子苦水的张先生找到女儿诉苦,希望女儿有空可以回来看看他们,女儿却以“弟弟拿到房子,就该尽孝”为由拒绝。其实按照案例上所讲,儿子不赡养父亲是有权要回房子的!
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一般情况下,赠与房产只要过户就完成了赠与行为,赠与人不得反悔。但《合同法》第192条同时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张先生的儿子对张先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张先生虽然将房子赠与儿子并过户,但儿子不赡养他时,他可以撤销赠与。
需要注意的是,张先生应当在知道儿子不赡养自己之日起,一年内起诉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另外,面对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是可起诉的。在我国,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可见,赡养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
所以,张先生的女儿以弟弟拿到房子为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做法是不对的。而儿子拿到房产却不赡养老人的做法,更是不妥。
按照法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有要求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其中,“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因此,如果孩子再不履行赡养义务,张先生可请求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子女尽抚养义务,并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