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被判无效的案例
自书遗嘱被判无效的案例
如果要说明这个问题,就需要从我国法律规定的不同遗嘱形式说起,针对不同形式的遗嘱,要求不同,下面就来逐一说明。
1、自书遗嘱。所谓自书遗嘱,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这就需要立遗嘱人具备书写能力,并能够清楚明确的作出自已的意思表示,且立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财产,如果遗嘱中处分了他人财产,那么会导致这种处分行为无效。如果立遗嘱人书写过多份遗嘱,那么以最后形成的遗嘱为准。
2、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这种遗嘱作出后,其效力高于其他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那么即以此为准。
3、代书遗嘱。根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一般代书遗嘱,是本人不能书写,但能够清楚表达意思的情况下作出。这种遗嘱要求两个见证人,且见证人为非继承人。
4、口头遗嘱。关于口头遗嘱,法律对其作出要求较为严格,即需要是在立遗嘱人面临危急情况时作出,并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不仅如此,法律还规定,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出具其他形式的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即为无效。
至于您所说的打印遗嘱,并非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合法形式,因此在实践中,需要结合打印遗嘱的制作背景判断,是属于代书遗嘱还是自书遗嘱,确定后形式后,以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的标准来判断是否有效。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我是婚姻家庭律师。
见过很多遗嘱被判无效的案例,一旦被判无效,损失可不是一张纸那么简单,本来可以坐拥成百上千万的遗产,可能就因为那么一两个关键点出了岔子,你就白白地做了一场白日梦。
先答本题。
咱国家的继承法是1985年实施的,距今已经33年了,这33年这世界发生的可不仅仅是天翻地覆的变化,可,继承法没变,其稳定性堪比美国宪法。就我国法律更新修改的速度来说,这继承法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钉子户。
开个玩笑。
钉子户的特点是默守陈规,死板教条。
比如这遗嘱的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审查一个遗嘱是否有效,先看是不是满足了形式要件。比如:某老两口共同立了一份遗嘱,把遗产全部给儿子继承,闺女一边凉快,男方执笔并签自己的名,女的在上面签名摁手印。这遗嘱有问题没有?看似没有;是不是真实意思表示?当然是,特别是老太太,重男轻女啊,生怕家产让闺女分了去。
可,后来这案子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该遗嘱部分有效,即老爷子那份,符合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老太太这边,算代书遗嘱,但没有见证人,所以,无效。
就这样,老爷子遗产按遗嘱继承,老太太的遗嘱无效,按法定继承,让闺女分走了其中一半,总数的四分之一。不知道老太太地下有知,会不会气得直跺脚。
老爷子的遗嘱为什么有效?因为它满足继承法规定的自书遗嘱的形式要件:自己亲笔书写,本人签名,有日期。
自书遗嘱符合以上形式要件,处分的是自己的合法财产,意思明确,就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经常有人对自书遗嘱提异议,要求鉴定。这就需要保留立遗嘱人在同一时期书写在其它地方的字迹,以备鉴定使用。
实践中,真有人伪造遗嘱,还有人咨询我:伪造遗嘱可不可以?
我的回答当然是不可以。
伪造遗嘱不是伪造遗嘱这么简单,涉嫌侵吞他人财产了,我认为,重者可以构成刑事犯罪。
请自重。
自书遗嘱与事实不符没有法律效率
遗嘱好不好使,要看必备要件
首先,自然人可以根据现继承法和将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的财产,遗嘱有效。处分他人财产无效。
其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如果注明年、月、日有效。无年月日无效。
再次,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民法典列举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并没有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因此自书遗嘱只要符合必备法律要件,就为有效,好使。不具备要件的,就无效,不好使。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自书遗嘱被判无效的案例“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