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遗嘱无效
如何认定遗嘱无效
您好!
自己写一份合法有效遗嘱是完全有可能的,这里面会涉及到一些书写的形式、要求。在遗嘱有效期上,以最后一份合法有效遗嘱为准,其中,在目前继承法规定中,公证遗嘱优先。并没有明确规定遗嘱写完之后的有效期限。
以下详细介绍一下。前提是“自己写”遗嘱:
如何自己写一份合法、有效的自书遗嘱?
自己写遗嘱,在继承法中规定的遗嘱形式上,叫做“自书遗嘱”。当然,订立人本人要有自己书写的能力,这是必要条件。
合法有效性的关键要素包括三类:
1.自己书写的三个关键前提条件
条件(一):订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订立人本人是头脑清醒、思维正常、意识清晰的。这是能够确保本人可以真正表达自我意愿的前提。注意,这里主要指的是“头脑”,与肢体、行动上是否方便没有什么关系。
最好的证明,是由医疗机构、或者精神鉴定机构出具有关精神方面的评估证明。
条件(二):遗嘱必须是本人自愿的意思表示。
因为遗嘱中主要涉及到的是财产分配问题。所以,肯定是跟“利”有关。订立人怎么去分配利益,必须不能受到任何形式的胁迫、诱导,必须要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思来写。
关于这方面的证明,比较好的方式是关于遗嘱订立过程中的证据的采集,后面展开说。
条件(三):遗嘱中涉及到的财产,必须是订立人个人合法财产。
这个需要订立人自行判断,情况比较多。举一些例子:例如房产、银行卡等,如果是婚后取得的,很大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订立遗嘱中,就不能将这些财产全部订入遗嘱,否则会导致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2.遗嘱的内容格式如何书写?
(一)开头:写明“遗嘱”两个字
(二)内容:参照如下表述形式:
本人xxx(身份证号xx)去世后,将xx(位置)xx房子(房产证号xxx)中我的份额由xx(本人儿子,身份证号xx)全部继承。
注意几个关键点:
人的信息、财产信息必须唯一,不能产生模糊歧义。
订立人给出去的份额、继承人继承的份额讲清楚(常用的词语:全部、1/2、40%等)。
继承方式用词准确(采用“继承”词语)。
(三)结尾:订立人自己签名、写好年月日,最好按上手印。
另外要注意:整张“纸”不能出现任何其他人的笔迹字样。
3.订立过程的证据留存
证据是特别重要的有效性证明!
很多时候朋友们都在问“遗嘱怎么写”。其实订立过程中证据留存的重要程度,某种程度上是大于遗嘱本身的!未来一旦产生纠纷,往往是对遗嘱订立过程提出质疑!
关键证据包括: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评估或者鉴定证明。
订立人在书写遗嘱期间的笔迹样本、指纹等(用于证明遗嘱是本人书写的)。
最好订立人书写全程录音录像(这是可以作为证明订立人精神状态、自我意思表示的辅证)。
最好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现场见证(也是关键证据,需要有个见证书)。
所有涉及到的人、财方面的证明(例如,房产证、银行卡、身份证、户口簿等的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据、包括遗嘱原件,均不能进行二次修改,订立完成之后,保存好、封装,确保不具备篡改的可能性。
常犯的错误
以下把自书遗嘱订立过程中常犯的三类错误说一下,一定要避免:
别人帮忙修改几个字。我们前面说过,不能有任何其他人的笔迹。有些老人写累了、个别字写错了,子女帮忙写两笔、帮忙修改一下,都视同无效。
打印一份,自己签名。打印遗嘱目前的判定上,最基本的原则是要证明自输入、打印至最后签字全过程,必须是订立人本人完成。并且即使这样,因为目前的继承法中没有规定这种形式,所以判决结果有风险。
两位老人合写一份。同样,遗嘱形式无法界定,有失效风险。
做到以上几点、避免错误,是可以让自书遗嘱做到合法有效的。
最后还有一条提醒,非常重要:遗嘱最后必须要妥善保存好,千万别因为各种原因导致遗嘱丢了、被改了、污损了,否则也是白订立。
自己写遗嘱可能会导致无效。如果法定继承人怀疑遗嘱有效性,比如说他可以说这个不是本人写的,鉴定字迹是个很复杂的事情,同一个人写字不同时期甚至不同时候写的字都有可能不一样是吧。他还可以说这个遗嘱不是在正常环境下写的,比如说受到威胁,还可以说是在神志不清等状态下写的,总之,如果法定继承人不认这个遗嘱,要找遗嘱继承人扯皮是有很多办法的。所以为了保障遗嘱的有效性,最好这样写。
一是,只能处置属于自己的遗产。比如夫妻婚内房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二人一人一半,其中一方写遗嘱就不能写,把哪个房子给某某人,要写,把哪个房子属于自己的一半给某某人。同样,银行存款,其他财产等也要注意这个问题。
二是,保证遗嘱有效性。可以请两三个可靠的朋友到家里,让他们帮助录像,说明你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被胁迫,神志不清等问题。边写边录,自己也可以在录像里面说一些话。写完后朋友签字作见证人。
因为现在的房产一般价值都比较大,家里老人寿命也越来越长,可能出现中间一辈先于前辈过世等问题,中间一辈如果兄弟姐妹比较多,遗产问题就会很复杂,所以早立遗嘱是对的,我觉得这个观念需要推广。我跟我老公说这个问题,他反对,说不吉利,不过我还是想找个机会写个遗嘱,毕竟世事难料。
关键的是:真实表达立遗嘱人的意愿。
由于遗嘱发生效力是在立遗嘱人辞世后,因此如何认定“真实表达”就必须看相关的要素。一般来讲,经过公证的遗嘱不需要再对它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立遗嘱当时有两名或以上没有相关利益人作证(签名)的,经查证该两名证人核实无误的遗嘱有效。其它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但这里提醒下:遗嘱内容自身合法性也是影响其有效性的一个重要方面。遗嘱内容违法的,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如果论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误区有哪些?遗嘱绝对算一个。今天我给普及一下,关于遗嘱的小知识。让我们看一个真实案例。
刘奶奶老伴去世多年。去年,80岁的她觉得自己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了,想要写一份遗嘱,遗嘱内容是3个儿女如何分配自己的那套70平的房子。由于买这套房子时,小儿子出了一部分钱,因此老人决定,在遗嘱中写明在她去世后,这套房子只归小儿子继承。
刘奶奶不识字,也不会写字。她找到平时较熟的3位邻居,她口述,由其中的一位帮忙代笔,在3位邻居的见证下,完成了这份遗嘱。写完后,3位邻居在上面签了名,但是刘奶奶不会写字就没有签名。
刘奶奶去世后,这份遗嘱被拿了出来,但另外2个子女并不承认这份遗嘱。3个人就遗嘱问题一直争执不下,于是就打起了官司。在法庭上,法院依然判定遗嘱无效。这是为什么呢?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同时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在这件案例中,这份遗嘱虽然是老人的意思表示,但老人没有在这份遗嘱上签名,遗嘱并不符合代书遗嘱的生效要件,所以法院判决该份遗嘱无效是合法的。
在这里我提醒大家,遗嘱涉及较大的财产时,对当事人关系重大。因此写遗嘱时最好还是请专业律师把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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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如何认定遗嘱无效“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