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暴起诉离婚
婚姻家暴起诉离婚
回娘家,或离开,或者继续走法律程序
丈夫对妻子家暴,是侵略人权违法行为,家暴“零”容忍不是想不想离婚,而是应该要坚决离婚,否则你会吃苦受累一辈子。
家暴的丈夫有家族遗传史,是狗改不了吃屎的恶习,他施暴后会向你跪下求饶,以后接着一次又一次重犯。
希望你决不心慈手软,为了自己未来幸福美满的生活下定决心和他离婚。
离了以后没有怎么办可问?拿走你应该所得部份,从而为自己找一份,自食其力的工作养活自己。
再找机会为自己,找一位人品好寸心如意的男士为伴,重新建立一个新的家庭,这才是你真正唯一新的出路。
完全可以。但必须有足够的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是原则。事实与理由部分要阐述清楚,书证,人证,物证要确实充分。愿有家暴的受害者人人都早日脱离苦海。
可以啊!起诉离婚只要有一个理由就可以了,什么理由都没问题!
您好,感谢你的邀请!
我就不说我的婚姻了,根据我咨询多年的经验,婚姻中存在家暴的情况比比皆是,不论男性还是女性,都或多或少的被家暴。那到底什么是家暴呢?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在我们大多数人的眼里,家暴的概念也许仅仅停留在殴打上面,这也是最轻的家暴,一些人都能忍受,觉得婚姻不易能忍就忍了吧,可是忍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如此循环。让一个本该幸福的家庭出现了裂痕,有些最终导致破裂离婚。
如果说一个男人殴打女人,就会被世人唾弃,被骂作猪狗不如、没本事、人渣,各种各样恶毒形容词都会贴在这个男人身上,我承认男人不该打女人,但是,有些时候,女人被打也不一样是这个男人的错,有句话叫做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曾经有一个倾诉者向我诉说,她说她不敢回家一直躲在娘家,我说为什么?她说老公打她,只要稍微不顺心就打她,她已经被打的遍体鳞伤,逃出来三个月了不敢回去,她向我说一起四五年了被打了四五年。
我说你为什么不选择离婚?她说不可能的事,在那个家里她就没有说话的份,还离婚?最后我给她说可以选择报警。她反而反问我:“警察会管吗?要是警察走了还不给老公打死”!我长吁一口气,终于明白她为什么被家暴四五年。
女人的胆小忍让助长了男人的嚣张。
有一种家暴比身体上的残害还要狠,那就是冷暴力。夫妻就应该有个夫妻的样子,有说有笑,你关心我我依赖你,体验着家的温暖,可是有些人一旦跟另一方发生了矛盾,就给对方冷暴力,忽视对方不理不睬,见了对方也是行尸走肉面无表情。
这样的暴力让对方有火无法发泄,一个人的怒火发泄不出来,憋在心里容易生病。时间久了,你不说我不问,婚姻也就没有了最初的感觉,越来越远,最终破裂!
我是心理咨询师张平,关注我,可以私信聊天哦!
以家暴为理由起诉离婚,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但是相关赔偿并不容易得到。讲个真实案例,希望读者们能了解一些相关知识。
丈夫不同意离婚把妻子折磨成精神病,法院:可以判离婚但无需赔偿
芳与李荣浩经人介绍于2007年2月17日登记结婚,婚后不久,生育一子李哲。
丈夫迷上直播,不顾家庭出轨
自2016年起,李荣浩开始迷恋上了看直播,张芳起初以为就是打发时间没有在意。后来时间久了才发现李荣浩经常给主播打赏送礼物,少则几十,多则几百。为此,小两口经常吵架,李荣浩偶尔也会动手打李芳。
2017年3月一天,张芳偷偷查看李荣浩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发现他与一名女子聊天特别暧昧,张芳再三逼问下,李荣浩承认该女子是某平台女主播,他曾多次给该女主播送礼物,差不多有4万块钱。至此以后,张芳渐渐抑郁,很少与人来往,而且脾气变得古怪。
妻子起诉离婚不成,丈夫百般折磨
2018年初,张芳家人了解到事情后,劝说她尽量离婚,张芳再三思量后向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以感情破裂为由提起诉讼离婚,法院调解不成且认为感情为完全破裂,驳回起诉。自从张芳提出离婚后,李荣浩对张芳实施各种压力,曾多次到单位吵闹,在家中对她恐吓,当着孩子面打她。半年后,张芳再次起诉,法院判决离婚。
妻子被诊断精神分裂要求赔偿
离婚后,张芳带着孩子回到娘家住,父母起初发现张芳行为异常,后到医院检查后被确诊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并住院治疗。张芳家人遂以她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损害责任之诉,要求李荣浩赔偿损失20万元。
但意想不到是,法院判决让张芳家人失望透顶,并没有支持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认为,李荣浩行为不符合婚姻损害赔偿情形,张芳也不能提供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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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协商离婚就协商离婚,协商不了就起诉。
一、离婚的方式。我们国家离婚一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愿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自愿离婚也叫协议离婚,说的是双方就孩子抚养、债务承担、财产分配谈好之后形成协议书,双方本人亲自前往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就可以了。起诉离婚,说的是一方想离一方不离,或者是双方因为某些问题谈不到一起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要求离婚。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离?法院判决准许离婚只有一个标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一共罗列了19种常见情形,作为法院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依据。家庭暴力是其中的一种。也就是说,再有家庭暴力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就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以此为依据判决准许离婚。
所以解决你这个问题的方法很简单,男的拢就谈,谈不拢就起诉。至于彩礼的问题,你的表述中是你们育有两个孩子。结婚时间最少在三年以上,从孩子情况和婚姻时间长短情况来看彩礼是不需要退还的。
遭遇家庭暴力,这是一桩侵犯人权,于涉和強迫妻子自由权利的违法行为。
一定要以他的意志而转移,一切都要服从丈夫稍不如意,他即开启对妻子实施暴力行为。
家暴”零”容忍,有一次必有多次,这类恶习有家族遗传史,这行为属世上最没出息的男人而为。
中国人有句老话称:”好男不跟女斗”,他压根儿就不是个好男人。
但要起诉离婚,必要有证据,诸如:受伤医生开署的证明、录音、家暴视频、或带伤严重真凭实据等。
必须要向法院及民政部门,出示证据方可离婚,单凭口说无凭不能成立,有关部门也不会授理此案。
另外一办法即分居两年,在分居期间,一定要互相不见面,不互相发生任何联系,也可起诉离婚,但也必须有证人证据,男方供认不讳也可起诉离婚。
总之有关部门一切重证据,然后根据法规定方可达到离婚目的,这仅是我的看法,大家不知如何看,不当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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