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组织不能成为法人
哪些组织不能成为法人
我只能就我所学给你一些答复,肯定不很完整,仅供参考! 关键是怎么理解“独资”。我认为独资不仅可以是自然人独资,还可以是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独资。以上我认为是独资企业的完整外延。个人独资是它的一个组成部分。 能否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主要取决于独资企业的责任能力。 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独资人承担无限责任,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投资的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组织(一般是公司)而不是自然人,其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成立的企业具备法人资格,就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我还想强调外资企业(外商来我国举办的独资企业)不论投资人是个人还是组织,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即具备法人资格。
A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根据《民诉意见》40条,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当事人。B合伙企业是民事诉讼法中的“其他组织”,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活动。C党组织不是自然人也不是法人或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当然不能作为诉讼当事人,具体看民诉意见40条D进入破产程序的公司,以管理人(原破产法中的清算组)作为当事人。
定义上来看:法人组织:是指具有法人人格(指法人团体或法人在法律上能够独立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资格),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等。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从企业组织形态上来看:法人企业: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如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非法人企业: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从权限上来看: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的资格和地位、有独立的财产,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的组织,但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
您好,1)国家公务员不得设立公司《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因此,国家公务员是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的。
(2)依照(各省市编办认定的行政事务执行机构)和参照(党的机关、工青妇机关、市委组织部认定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民主党派机关、社会团体机关)公务员管理的机关人员不得设立公司。
(3)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得设立公司。根据《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和职工,除中央书记处、国务院特殊批准的以外,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因此,国家机关法人的干部和职工不得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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