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义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①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③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④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⑤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⑥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⑦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⑧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⑨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
1、遵守业主临时规约或业主规约,合理合法装修房屋;
2、按时缴纳物业费和其他合理的费用;
3、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公序良俗;
4、积极参与业主大会的会议和临时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
5、房屋出租的业主,经常性关心房屋使用状况,管理好出租的房屋,防止承租人产生不合理的转租以及违法装修现象以及其他违规现象;
6、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不足30%时及时配合业委会缴纳;
7、热心公益事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组左邻右舍;
8、对于不良行为敢于说正义的话,发生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物业管理条例》是国家制定的,物业和业主都应遵守,物业不遵守《物业管理条例》是违规的理应受到处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缴纳物业管理费属于业主应尽义务。对于不交物业费的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逾期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业主,有哪些追缴方法:
如果服务到位,大多数业主会按时交的,他们也不想给好的物业留下不好的影响进而影响其对自身的服务。
热爱物业是每个业主责任与义务,你怎么看?
热爱物业,支持物业,协助物业维护改善人居休闲与生活环境,是每个业主应有责任与义务这点没错,但为什么成了对立,最重要一点物业与业主双方存在理解与包容,做为业主花钱买的房子,还要受物业的气。心里不太平衡,没有一点主人的优越感而造成对物业的偏见与看法。业主对物业不满的主要原因,因个别物业员工素质以及对自己定位所产生,当然有些物业把自己服务的宗旨抛之脑后,一味索取,我想物业如果做好自己,别高高在上,别以为自己背后是一个团队,对业主的意见与投诉不理,必竞业主才是主。谢谢!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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