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条件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条件
想要快速离婚,协议离婚是最快的,夫妻双 方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 见。双方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两寸免冠照片,去结婚登 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对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问题存 在异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真的想速战速决,尽快离掉,那就最好在 法院进行调解离婚,这样就不用等待后面的审理、判决。但有一点要注意,如果 仅以感情不和为由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至法院基本判不离,这样就还要再拖 6 个月。
从一个律师回答的哪里粘贴过来的
很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提问,因为很可能就意味着一个家庭的解散。但作为专业法律人,还是给你提供一个专业的回答。
原本,结婚、离婚这事,只要手续齐全,双方下定决心,到民政局走一趟,按现在的行政效率,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儿。不过要是起诉离婚的话,就有很多条件限制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要启动起诉离婚得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双方得先领过结婚证。(非法混用不能起诉离婚)
二、必须由婚姻关系的其中一方提起起诉离婚。(两口子的事,其他人少来掺和,父母、子女都不行)
三、提起起诉离婚的人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过是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提出起诉离婚法院也不受理)
四、符合《婚姻法》关于起诉离婚条件的一些规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要有证据哈)。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种证据好找)。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资料都算)。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最不好举证的,只有旷日持久的坚持收集证据)。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不过,还得提醒特别注意,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不过,如果在这些期间,离婚是女方提出的,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不受限制。
此外,两个人有缘走到一起,真的不容易,如果能再沟通,乃至合理妥协后,可以重归于好的,还是奉劝“珍惜彼此”,实在无法过下去,好聚好散,打得头破血流、闹得乌烟瘴气,实在没有必要。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如果对此话题感兴趣的朋友,敬请关注号“大理十度半”。欢迎相互交流探讨。 欢迎在评论中发表自己的不同观点。
十年修得同船度,百年修得共枕眠。婚姻和谐是维系家庭关系的重要基础,不到万不得已,矛盾不可调和,切勿轻易离婚。
关于诉讼离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需要注意:
一、不得离婚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两种情形除外:(1)女方提出;(2)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
2、军人的配偶未经军人同意,不得起诉离婚。但军人有重大过错除外(比如与他人重婚、同居;实施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的,法院不受理,被告起诉的,不限。
4、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受理,被告起诉的,不限。
所以,先看看你是否符合以上条件,如果是,不用去法院了,徒劳。如果不是,接着往下看:
二、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4、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你要起诉,是否属于以上的情形,如果不是,法院很难认定你们“感情确已破裂”,一般都是驳回,然后让你回去好好过日子,实在过不下去,6个月后再来。
三、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1、起诉状:写明你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和确定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用等,写明请求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提交证据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有子女的还要附上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导致感情不和的证据(只要你认为是的都可以提交)
3、等待法院调解、开庭审理、宣判。
至于离婚的财产分割和损害赔偿,这里就不详细说了,感兴趣的可以关注我的号,我会不定期推送相关的法律知识。
夫妻一方或双方感觉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了,如果想要离婚的话,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但是,结婚不容易,离婚也不容易,真正到离婚的时候,双方可能根本无法协商好,那只能起诉离婚,在起诉离婚后,需要哪些条件法院才会准予离婚呢?
一、离婚的方式
首先,确定的一点是没有自动离婚的。有些当事人产生了一个误解,认为双方分居多长时间后就自动离婚了,婚姻法及其解释是绝对没有规定自动离婚的。
其次,离婚只有两个方式,一个方式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这个方式具有省时间、省钱、压力小的优势,但是前提是双方必须自愿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才可以。
在协商离婚的过程中,也要弄清楚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原因是什么,是对方对感情不愿放弃,还是对于子女、财产等问题,无法协商成,在协商的过程中,可以调整策略,以达到和平分手。
另一个方式是起诉离婚,夫妻一方作为原告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审查,最终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
二、哪些情形下法院会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那哪些情形可以看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呢?婚姻法列举了相应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在离婚的过程中,如果原告有证据证明婚内有以上情形的,法院是应当判决离婚的,所以,婚内如果出现了上述情形之一或更多的,要把证据提前搜集好,开庭时提交给法庭!
除了婚姻法规定的认定感情破裂情形之外,还有没有其他情形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司法解释》中也列举的14种情形,比如: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就不一一列举了。
三、起诉离婚时证据的重要性
在离婚时,要参照上述的法律解释规定,看看婚内是否有这些情形的存在,如果存在的,证据就非常关键了,要及时的搜集,千万不要忽视证据的重要性!
比如婚内有家暴的,证明家暴的证据还是比较多的,报警记录、伤情照片、伤情鉴定报告、村委会和居委会及妇联的调解,还有街坊四邻的证人证人等,这些证据都是非常有利的,但是,有些当事人忽视了家暴证据,根本没有搜集,在法庭上全指望着被告的良心发现,承认家暴是存在的,可惜事与愿违,被告一般是不会承认的!而这时法官询问是否有证据证明家暴存在时,而作为原告却没有这样的证据,只能口头说说,法官即使想帮你,也无法帮你!
在起诉离婚时,千万不要忽视了证据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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