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老板刻意不签字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如果之前约定了服务期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不知道你是是不是属于这种情况?如果是的话,虽然你的离职申请已经到期,但老板仍然不给你签字,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是因为之前的培训费用,那你就需要和老板协商解决。我有一个朋友,原来在高校工作,工作期间又读了本校的研究生,读完之后想离职去读博士,学校不准,让他赔偿违约金。最后通过协商,我朋友出了规定的一部分违约金才得以脱身。
如果你属于正常辞职,没有任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那你可以搜集相关证据,证明你确实已经按照合同法规定提出的辞职申请,然后到你工作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仲裁即可。不过这样也就和你的老板彻底撕逼。不到最后一步,建议你还是想想其他办法。
作为老板,不同意你的离职,肯定出于某种原因,可能是觉得公司在你身上又花钱又花时间培养了你,你却要跳槽了,换位思考一下,你作为老板肯定也不舒服。我朋友曾经开过房产中介公司,最头疼的就是辛苦招来一个员工,花钱把他送去总部培训,没干多久,还没给公司带来多少回报,就辞职不干了。
如果老板不是恶意想拖欠你的工资,还是和老板老板协商解决吧。
据描述:工作到期了,老板不给签字;如果不上班,算不算自动离职?公司以此为借口,拖扣工资,该找什么部门投诉?
说良心话,笔者对法律问题是一知半解。希望以浅薄的人生经验,能够帮到题主。
我想问一下题主,你与公司有过用工合同吗?既然是工作到期了,老板就没有理由不签字。如果你不想再续约,完全可以离开这家公司。
虽然你的介绍并不仔细。我从题面上的理解是:老板违约在先。他没有根据自己的承诺来对你有个交待。
既然有用工期的约定,公司和老板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你不去上班也算不上是自动离职。如果老板以此为借口,拖扣你的工资,他更是违反了《劳动法》等有关规定。
建议你,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查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劳动仲裁,解除已到期的用工关系,并要求原单位足额付清所拖欠的薪水,损失方面,可要求原单位赔偿。
或者是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解除你们之间已到期的用工关系,并全额付清工资。如有经济损失,可要求原公司进行经济赔偿。
对于涉及到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建议你向律师咨询。
对于劳动、劳资纠纷,国家早就出台一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三令五申。
各地劳动等执法部门通力合作,对劳动方面的纠纷是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维护了法律法规的尊严,维护了劳动市场的稳定,更维护了用人单位,与打工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拥护,更受到了打工者及其家人们的拍手称赞。
这是一个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
我认为:人民群众也应该积极行动起来,响应政府的号召。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并积极揭发、检举用工单位和责任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配合有关部门的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那些不良企业和企业主们的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劳动市场。给人民给社会一个长治久安,和谐美好的生活环境。
一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不可以说不去就不去了!
首先正确的书面离职申请,按照程序交接工作,如负责人不签字,你可以搜集有关的证据,切记有几点是不可以的,最关键的就是说不去立刻就不去了,毕竟还有工资没有结算!
证据足够,可以直接到区域劳动仲裁,只要证据足够劳动仲裁很简单,不仅会补偿工资,如果没有给你上保险的话,保险都会补偿给你!
一般情况下,老板不愿意给你办理,这是很正常的,各种理由也是一堆一堆的,不要轻信别人说什么,一切按照公司规章去走,同时所做的环节留下有力的证据,这是保护自己的手段!
同时不要去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也不要违反公司的原则,做事先做人,按照原则做事,按照规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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