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如实告知和补充告知
投保如实告知和补充告知
经常有网友在后台咨询掌柜:
“ 哦,我身体很好,没什么毛病,就是有xx囊肿,已经做掉了,医生说没问题,可不可以购买XX百万医疗保险?”
“ 我已经买了xx保险,但没有告知乙肝病毒携带的情况,可不可以购买XX重疾保险”
“ xx保险公司业务员告诉我,乳腺增生很正常,都是小毛病,不用告知,有不可抗辩条款呢,只要挨过前两年,保证能正常理赔。“
“ xx业务员说,体检报告保险公司查询不到,只告知门诊和住院史就可以了,是真的吗?”
很多人健康良好的时候不主动去了解保险,还很抗拒保险业务员的推销。一旦觉察到身体出现不良迹象的时候才来关心保险的问题,这时遇到最大的问题不是如何选择产品,而是在身体有一些小毛病时如何进行健康告知并通过核保。
如实告知义务是什么?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如实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就会从各大医院调取你的病历记录,如果发现你在投保时没有告知重要事实或告知不实,足以影响保险公司承保决定的,保险公司是可以拒绝理赔的。因此“如实告知”非常重要,有可能因为当初没有如实告知,什么都没得赔了,保费也白交了。
那么“不可抗辩条款”又是什么回事呢?
什么是不可抗辩条款?保险法原意是“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在保险合同中列入不可抗争条款,是维护被保险人利益、限制保险人权利的一项措施。有的人解释为“投保两年后,即使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也一定要理赔”。这个理解是比较偏驳的,这条法律条款里包含两个内容: 保障保险人权益的 “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 和保障投保人的”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是如实告知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只是单独看两年不可抗辩条款部分,就断章取义了。
由于我国现行《保险法》第十六条有关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比较模糊抽象,导致实际判决中也存在不少争议,且个体案例差异化明显,即便类似的案例在不同时间不同法院也可能有不同的判决结果。不能绝对地说“投保两年后,即使不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也一定要理赔”。
不可抗辩条款并不是投保人隐瞒告知的保护伞。为免引起争议,周掌柜建议大家无论是网上投保还是线下投保,都应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毕竟人人都应该遵守契约精神。
带病投保“如实告知”,会被拒保吗?
1、 如果你在互联网上投保健康保险,通常保险公司会给你一张长长的健康告知清单,其中如有任一项目的回答是“否”的话,保险公司就会直接拒绝承保。一些网络平台逐步推出智能核保,在投保人回答“否”的情况下,还能提问更多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判断被保险人健康问题是否能进一步承保。
2、 如果不能在线投保,建议联系身边的保险业务员,线下投保,这时候你就要提供相关的病例、体检报告。保险公司的核保人员看完健康报告后,再决定是否承保。
在告知过程中有什么技巧呢?
一,保险公司没有询问的,可以不告知。
还是《保险法》第十六条 “【如实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并不是所有的异常都需告知,问了的才告知,不问不告知。
二、不知道的,不用告知。“如实告知”的关键在于投保人“是否知道”。也就是:即使身体有异常,但你确实从来都不知道,既没有看过病,也没有体检出来,这不是投保人的过失 。申请理赔后,即便保险公司从各大医院调取你的病历记录,也不可能找不到任何证据,也只能理赔了。
尽管如此,周掌柜还是在这里建议您,趁身体好的时候,尽早为自己投保一份保险,以往以防万一,对自己和挚爱的家人负责任。很多疾病(尤其是癌症)往往在初期很难被发现,一旦发现就已经是晚期了。
被拒保的原因才是告知的重点。
内地保险采用的是询问告知,也就是你在投保单上勾选的告知项目,如果没有你之前被拒保原因相关的告知要求,那就无所谓,不用补充告知。如果有,那就需要告知。
所以您如果购买的是内地保单,建议检查自己的投保单,看一下是否需要告知。
而香港和美国等地的保险,采用的是无限告知,只要是在投保前发生的事情,都需要告知。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补充告知的。
以上我所说的是健康保险。
你这是还没有投保吧?
还没投保,就不要胡思乱想了,如实告知是必须的。当然,不同的保险产品要求告知的内容并不完全一样,只要问了,就要如实回答,没问就可以不管它。类似的保险中,你可以选择要求告知内容较少的投保。
如果身患疾病,并不一定什么保险都买不了。小病如实告知后,很多医疗险、重疾险仍然可以买,可能正常承保,也可能会加费、增加除外责任等。像高血压、糖尿病等,也有一些险种是可以买的。从客户角度来说,冒着很可能被拒赔的风险投保是不明智的,远不如”加费”或增加”除外责任”等有条件的承保。
如果实在不符合投保要求,为了买保险,没有如实告知怎么办?可以事后再补充告知,否则,很可能会发生理赔纠纷。当然,补充告知会面临解约、加费、增加除外责任等可能。
本可以正常承保,或者加费承保的,或者增加除外责任就可以承保的,很可能因为没有如实告知,结果被拒赔,即使打官司打赢了也额外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如实告知了、铁定拒赔的情况,你觉得不如实告知侥幸承保了,拒赔后打官司就能打赢吗?虽然凡事都可能有例外,但如果赢这种官司的多了,就乱套了。期待这种例外,还不如期待自己长命百岁呢。
如实告知是投保人的义务,也是投保人维护自己利益的手段(投保时如实告知了,保险公司承保了,就没有理由因此拒赔)。
不用告知。大陆投保人身险,目前要求的是如实告知。如实告知仅仅是我们在投保前的义务。在投保手续完成后发现健康异常,那是无法预料的。买保险本身的目的即是防备这样的风险。它并不影响保单的效力。保险公司也不会以投保后发现健康异常来拒赔。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本身医疗险(如住院险等)一般都设置了30天左右的观察期,重疾险有90-360天的观察期,就是为了防止客户带病投保的。也就是说在观察期内检查出健康异常,不需要补充告知,但是如果进行相关医治所产生的费用无法获得理赔。
如果对于投保时未告知的,一定要通过后期补充告知,交给保险公司进行再次核保审核。补充告知的途径是通过客服电话或投保公司官网,或是找代理人协助办理,并详细说明情况,之后保险公司核保人员会进行重新审核并给出新的核保结论。
如实告知是你的义务,你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才能做出判断是正常承保还是加费或者做体检或者拒保~但是现在保单已经承保了,怎么办?
1、如果生效不到10天,你可以撤保,损失10块钱工本费
2、如果生效超过10天不到两年,如果你病了或者死了,而且又是你没有如实告知的原因病了或者死了,我保证保险公司一毛都不赔,有些保险公司能把保险费赔给你就不错了,当然你去保险公司闹事的收益不在此范围内
3、如果生效超过2年,你才病了或者死了又是在保单保障范围内的病因,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额赔给你,这个叫不可抗辩条款,受法律保护
4、一般只有健康类的险种对健康告知比较重要,意外险对你的职业告知比较重要
5、你买意外险,病了不赔,是否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不重要,告知不告知都不赔。
6、如果你买的重疾险就不保先天性疾病那一样,你的病室先天性的,你是否如实告知人都不赔,因为不保那一项
买保险看条款,少听业务员瞎扯淡,其实都在中国市场上险种不会差距太大选适合自己的,条款限制条件少的,选保险公司,大的小的差不多,被罚款的公司可以被抛弃,首选理赔要求低的,赔的快的,当然你更关注赠品你就去选那个赠品给的多的~
先联系业务人员要求做补充告知,如果他不理睬你,你自己打保单上的客服电话要求做不补充告知。结果无非三种,一、按原合同承保,二、加费或者做特约承保、三、拒保可以退还回保费。后面两种情况无非就是把你曾经住院点病历调出来,或者让你掏体检费用一般就300元左右,有的特殊的项目再增加一些检查费用。这样你的保单在未来出险人可以正常或者快速理赔的,也许那时的几十万几百万可能是你的救命钱。反之理赔会出现拒赔,延期赔付,调查完毕后才会全额给付!比如遇到像脑出血之类的重症很多时候如果因为资金不到位影响治疗,因此失去的生命实在可惜!如果资金量少错过了最好的时机造成了植物人或者终身瘫痪,实际比死亡还要可怕!所以请抓紧时间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不要给家庭造成严重的伤害,快点行动吧!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投保如实告知和补充告知“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