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补充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给题主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首先,“口头答应今天还款”,如果按时全额还了的话,有无借条,其实意义不大。怕的是答应今天还款却没有还,或者没有全额还,这个时候,题主要做的不仅是证明存在借款的事实,而且要考虑诉讼时效问题。
其次,我们根据题主想要达到的目的(假设)来分析一下应该怎么做。
第一,想证明存在借款事实。
1.可以补写借条。借条上要明确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期限、还款时间、借款利息(如有)等,并由借款人(自然人)签字捺印。所补借条的落款日期,可以是过去的真实借款日期,也可以是补写日期(此时建议注明是补的),但借条的内容一定要是当初约定的内容,如后来对约定内容有变更的,建议写明变更过程。
2.书面沟通(短信、微信、邮件等)记录加上转账记录,同样可以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当然,这里需要证明借款人的身份。若题主所说的“文字记录”能够证明还款事实的话,不一定要补写借条。
3.直接写还款承诺。可以由借款人直接写一个还款承诺,如此,不仅承认了借款事实,而且明确了还款时间,也达到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
第二,想中断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和事由,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对于不定期还款(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
如果题主担心过了诉讼时效,可以提出书面要求(让借款人还钱),也可以让借款人写还款承诺,诉讼时效即日起重新计算。当然也可以补写借条,至于诉讼时效是从补借条之日重新计算,还是从所补借条上的还款届满之日起算,要看借条具体内容怎么写。
综上,最简单的做法是让借款人写一个还款承诺,重复一下借款时的约定,同时对还款事宜作出承诺。
以上,供参考。
补充合同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要结合起来确定效力。补充可以变更,解除,废止原合同。
您好,离婚以后,再对离婚协议做补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像您所说的这种情况是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这个只要是你们夫妻双方认可并写成协议的形式,那么这样的补充协议是有效的。
孩子抚养权可以变更到你的名下,对方也认可,签订了这样的书面协议,法院也会认可。
合同补充条款,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而另行达成的条款。主合同与补充条款是主从关系,补充条款是从合同。主合同不受补充条款的制约而独立存在。补充条款的成立与主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相同,依法成立的补充条款,成立即成效。
一般情况下,补充条款与主合同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所以,合同的补充条款,只要是出于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决定,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违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那么补充条款就是有效的。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补充约定有法律效力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