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事纠纷欠债怎么处理
民事纠纷一般先是找找中间人调解,最好是能调解好,一次性或者分期还款。实在调解不了的只能法院起诉。但这也是最后的一条,不到万不得已的路。法院起诉后,也是先调解,再给一个缓和期,缓和期过了还是没还钱,就开始判决,或者执行调解后的结果。到了执行阶段一般是2-6个月,中间法院执行庭会冻结欠款人的银行卡,要是有钱你可以申请划扣,没钱就只能继续等。6个月过了,执行庭会进行强制执行,这个时间也不一定,有的时间长,有的时间短。欠款人要是有还款能力,那肯定通过法院查封的东西就能给你抵债,要是欠款人没有财产,那就没办法了,只能把欠款人拉到失信人黑名单。千万别听50块钱就能法院起诉,让老赖无处遁形的宣传。法院起诉过程很复杂,很慢,不到万不得已不走这条路。有些人,好好说着,可能还一点一点慢慢还,一起诉后就真的拖住了,本人深有体会。还是尽量用软化,人情打动,一点一点分期还。
起诉民事纠纷只能自诉,保留证据,到法院起诉,一般诉讼时效只有三年,如果在这期间提出过要求对方返还债务,那这个诉讼时效就从那天开始计算,虽然这样诉讼时效还是比较短的,所以还是尽快起诉比较好。
作为生活中的普通老百姓,您在遇到债务纠纷时,可能更习惯与对方协商处理,或者是找中间人调解一下,即便是想要诉讼解决纠纷,也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去哪个地方的哪个部门诉讼,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呢,接下来由我为大家解答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约定发生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属地,一旦发生经济诉讼纠纷,必须按第24条之规定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去打官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写好起诉书;起诉书为打印文件。除首位部分外,主要是三大部分,其中“事实和证据”一般是起诉书的主体。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以上就是阳光债务拯救服务深圳的解答,希望你早日走出债务的泥潭,找到人生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