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另一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
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后,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法律规定拥有探视权。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探视权的行使往往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障碍。那么,当离婚另一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呢?小编为您整理了这么几点。
1、跟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沟通,表达自己对孩子的思念之情,以及父母对于孩子成长过程同等重要,都不可或缺,双方要互相理解、换位思考,看看问题的症结在哪?或重新商量订立合理的探视协议,沟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那样只会加剧矛盾,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2、两人若是协议离婚,在离婚时对探视权没有约定或对探视协议履行有争议,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
3、若法院曾对孩子探视权作出过生效的判决,那么一方坚决不配合另一方探视的,另一方可以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探望权时,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进行必要的教育与疏导,力争能够让带孩子方自觉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若在教育和疏导无效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对抚养孩子一方采取适当的强制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写悔过书、罚款、拘留等。
如果抚养方拒绝探望孩子,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即使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望权,但是并不意味着探望权什么时候都可以执行,如果要合法拥有对孩子的探视权,必须要遵守以下条件:
一、事先协商好探望孩子的时间
就算想要去探望孩子,也必须要在抚养方与孩子都有时间的情况下才可以,事先和抚养方协商好探望的时间,否则如果贸然而去,抚养方有权拒绝探望,但是非抚养方若要提出特殊的要求,如要求孩子随自己生活数天,或者带孩子出去旅游,这必须要征求抚养方的同意,否则抚养方可中止探望权。
二、无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
非抚养方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犯罪在身、吸毒、赌博、虐待孩子等行为,抚养方可以以不利于孩子成长为理由拒绝其探望孩子,但是如果不利孩子成长的情况已经中止,非抚养方可有权要求恢复探望权。
三、孩子自身意愿
如果孩子已经满14周岁,拒绝另一方探望,那么应当遵循孩子的意愿,中止探望权,但是如果在孩子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能随便中止探望权,但是要结合孩子自身的成长情况,如果有确定不利于孩子的情况,可以申请中止探望权。
最后,关于探望权的问题,建议在离婚之前尽量协商好具体的探望内容以及时间,这样才能在离婚后对于探望权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