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收费标准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6
525
“老公”不认同居关系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开庭审理,郭刚辩称:双方之间不存在婚姻法上的同居关系,雪晴请求分割财产也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雪晴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所以雪晴要求郭刚支付其应得财产200万元,其次,同居期间的财产系指在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已经取得或应当取得的财产,雪晴提供的证据,没有证据来源标识,她又非公司股东,同时未提供其与郭刚合资开办的相关证据。

根据相关规定,同居财产分割诉讼费要参照离婚财产诉讼费的缴纳标准来计算。根据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费的标准来看,一个案件的诉讼费用为50元人民币。虽然同居财产分割并不是属于婚姻法的范畴。但是同居关系也是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居住,并存在事实上的婚前居住这一特殊关系。那么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收费标准呢?接下来就由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收费标准

诉讼费是根据标的额的多少按一定的比例算的。一般来说,离婚案件收费标准比较单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同居财产分割的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2004年7月,42岁的女子雪晴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200万10年同居期间的应得财产。

雪晴在诉状中说,1994年,已有配偶的46岁的郭刚,以结为夫妻相许诺,与当年32岁独身的自己建立两性关系,并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至今。

2000年5月,自己与郭刚生下了女儿雨滴。10年间,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利益上千万,郭刚也未向自己支付报酬,已形成事实上的夫妻关系。如今,两人结婚已经成为泡影,郭刚的许诺已不可能实现,因此,要求解除与郭刚的非法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所以雪晴要求郭刚支付其应得财产200万元。

“老公”不认同居关系

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开庭审理,郭刚辩称:双方之间不存在婚姻法上的同居关系,雪晴请求分割财产也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雪晴的诉讼请求。

法庭上两人再没有了往日的温情。为证明两人不存在同居关系郭刚还叫来了证人,出庭证明郭刚一直与其合法妻子廖梅居住在一起。

法院经过几次开庭,最后只能认定以下事实:郭刚与廖梅于1970年登记结婚,居住在宜兴市新街镇,夫妻关系一直比较和睦。1994年,郭刚结识了雪晴。

雪晴虽认为双方长期同居生活,但并未提供双方持续、稳定同居生活的依据。2000年5月雪晴生一女雨滴,2002年3月,郭刚与雪晴就雨滴抚养事宜达成协议,并约定今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该协议经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郭刚1997年与他人共同出资计100万元组建公司,后又增资至500万元。

无锡市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婚姻法和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本案雪晴认为其与郭刚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至今,虽提供了一些合影照片和一些证言,但不能完全证明雪晴和郭刚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且郭刚的出庭证人证明郭刚一直与其合法妻子居住在一起,故对雪晴称与郭刚形成同居关系的这一主张不予采信。

其次,同居期间的财产系指在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已经取得或应当取得的财产,雪晴提供的证据,没有证据来源标识,她又非公司股东,同时未提供其与郭刚合资开办的相关证据。综上,雪晴诉称要求分割与郭刚同居期间共同财产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2005年12月,无锡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雪晴的诉讼请求。

同居关系分财产,证据更严格

雪晴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同居关系与夫妻关系属于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基于合法的婚姻关系,夫妻一方名下的财产在双方无约定的情形下,依法应直接认定属双方共同共有,此种情形属于法律对共有财产所作的特别规定。

而同居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因不存在婚姻关系这一事实基础,对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否认定为共有及如何分割,只能依照一般共有财产的形成及处理原则予以分割,而不能适用法律有关夫妻共同共有财产的规定作出处理,即同居期间一方名下的财产不应直接认定属于双方共有,另一方只有在举证证实其与对方有共同的投入并经营,共同创造形成该财产的情形下,才能主张分割共有财产。

郭刚虽然作为股东与他人设立公司并经营获利,但雪晴至今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与郭刚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并共同经营,故其主张郭刚作为股东的公司的注册资金及利润为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如雪晴认为其在郭刚的公司付出劳动,可另行主张相应的劳动报酬。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收费标准的相关规定,同居财产分割按照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计算标准来计算,而且同居关系的解除和财产纠纷诉讼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咨询专职律师,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有效吗

我国婚姻法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所以如果想 ...
法律顾问
163热度

不离婚能分割财产吗

但是如果在双方婚姻关系维系期间,一方(往往是把控财产的一方)有下面两种行为的,另一方可以不离婚直接分割共同财产:1、把控财产的一方偷偷转移共同财产或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隐藏让对方无法发现不能知晓、一方单独出卖夫妻共同财产、毁损或明显 ...
法律顾问
662热度

离婚判决财产分割不给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就要协商财产分割的问题,协商一致的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后按协议要求分割财产,那么离婚后分割财产男方不给钱该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法律顾问
132热度

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具体内容如下:一、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 一 ) 工资、奖金,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我国法 ...
法律顾问
706热度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二、离婚财产分割安置补偿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但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较短,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的具体构成 ...
法律顾问
635热度

离婚财产分割会不会查银行流水?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 ...
法律顾问
519热度

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5)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 ...
法律顾问
233热度

离婚法律知识财产分割

理应注意的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针对婚姻案件的特殊性质,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时授予的代理权限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3、离婚授权委托书第三部分——委托权限婚案件授权委托书 ...
法律顾问
88热度

夫妻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什么

第四十条规定,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综上所述,夫妻一方有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标准是:双方双方就财产归 ...
法律顾问
453热度

2024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2021年离婚财产怎么分割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怎么分:男方在结婚证领取之前已经购买了房子,并且这套房子属于全款购买,那么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能划分,所谓的共同财产,从法理上来讲,是指夫妻二人共同为止奋斗的财产,这与旧婚姻法的规定有着明 ...
法律顾问
323热度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不统一怎么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 ...
法律顾问
542热度

2024新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

不过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选择共同还款,则还款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新婚姻法对个人财产的范围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在新婚姻法的规定下,这6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2021新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3 ...
法律顾问
791热度

离婚后财产分割诉讼费收费标准

“老公”不认同居关系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了开庭审理,郭刚辩称:双方之间不存在婚姻法上的同居关系,雪晴请求分割财产也没有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雪晴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 ...
法律顾问
525热度

双方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在离婚时,法律规定的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夫妻双方约定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个人,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的溢价一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男方返还一半给女方,《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 ...
法律顾问
20热度

对方出轨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本题的内容是因对方出轨离婚怎样拿到赔偿,小林律师针对您的问题帮您列出了相关法律条文并做出讲解,希望能对您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带来一定的帮助,关于婚内出轨的种种情况相对来来说比较冗杂,要根据您目前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划分,如果您不确定自己 ...
法律顾问
111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