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保证金一般百分之几
农民工保证金一般百分之几
至于5月1号实试,都是空话一句!因为你抲法,他有逃法,我也经常在工地作业,从2018年办了建行卡,每月生活费都打卡2500元,其余到年底结清打卡,每年都不拖欠,今年4月20号又拿身份证公司去办卡,可能是为了应呼上面检查,每月工资打进,最拿出来另用,不管咋样!到年底结清就OK!因为打工也要看老板实力与人品!
谢邀请。农民工讨薪最快的办法是什么?我认为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 。首先要向政府有关部门去反应,比如劳动局,劳动局会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去核对,如果真的是你说的那样,他会让你实名登记,也会传唤老板到堂,核实欠多少薪,他要实名登记,要老板签字。这样才有法律效果。也就是说老板承认了他欠你多少钱,所以。第一步要到劳动局实名登记,反映真实情况,如果劳动局还解决不了,最后没办法要到法院去申诉,法院会根据你的情况。会传唤当事人老板。法院会启动法律程序去调查这个老板。究竟是不是有能力偿还欠债?当然这个问题也是比较麻烦的,如果老板欠的外债太多,一时半会儿法院也不会有那么快,她要一一核实,要通过调查清楚。最后得出结论,如果老板可以偿还欠债,法院会以书面的形式按期让他偿还,如果逾期不偿还会受到法律处分。如果无法偿还,就有可能要拍卖他的房子,就像我们去年发生的事情是一样的啊,要等法院拍卖老板的房子,然后才偿还我们员工80多万工资。总之,如果想要拿回自己的工资,走法律途径是最正确的,千万不要一时冲动。讨薪不成。然后犯了罪,自己都不知道。这一点尤其要注意好了,好啦,以上是我的回答,如果满意就请关注吧。
我爸爸就是工地上电焊工,每天200,晚上加班不管几个小时都算100,一个小时也是100,三个小时也是100,只要自己不请假,一个月干30天都没问题,工资都是银行卡转账,从来不拖欠工资,在武汉光谷一路哪里,干了好几年,有一年有个闰月,我爸一年干了364天,有的人都不行,事实就是这样的,农民工嘛,每个月的工资都记下来,确实有那么多天,但是法定节假日是不会放假的,虽然工资比别的工地低,但是好在稳定天天有活干按时发工资,所以好多人都愿意去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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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农民工在外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年底该拿钱回家了结果却遭遇拖欠工资,这时候农民工该怎么办?拖欠工资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有8位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为讨回包工头拖欠他们的2万元工资,来到单位门前静坐、打条幅,结果不但没要到钱,还被公安局以扰乱治安为由拘留了5天。事后,他们来到律师事务所请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调解,他们在1个月后拿到了全部拖欠工资。
实例证明采取静坐、示威、跳楼等极端手段进行讨薪是不可取的。面对欠薪问题,农民工朋友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通过合法途径讨薪,如果采取过激行为,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即使最后讨回了工资,也要对单位做出赔偿。
首先,一定要清楚自己在为谁打工,招工的人全名是什么,身份证号是什么,这是在处理欠薪问题的司法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信息。建议大家选择工作时最好去一些正规的大企业或者劳务公司,签署正规合同,这样发生欠薪事件的可能性较小。在签合同时,关于工资数额、结算方式、补贴福利等问题,一定要让单位写下书面凭证。
现在有专门的律师事务所,可以为农民工免费打官司,开辟了庭前绿色通道,即调解程序。它不能保证农民工一定拿到全部拖欠工资,可能只拿到80%~90%,但绝对可以大大缩短案件处理的时间,最快在半个月左右。
农民工对于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一、要冷静理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
二、要学会用法律维权。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已要求各地,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
把企业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钱,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依法严厉查处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责令用人单位补清所拖欠的工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现在农民工讨薪不难了,因为有了政策及劳动法的保护。
农民出身,回归本源。简直新农人为您解答:
现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了各级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它关系到农民工的稳定就业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在兑现农民工工资问题上,涉及到工程建设方、施工方等各方。当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时,各方容易相互扯皮、相互推诿。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就是针对这个问题,是一个兜底的办法,只要能够落实到位,就能够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问题。江西的做法,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
第一,江西的做法符合国家“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的规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提出,要求各地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在工资保证金缴存上,可以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信用状况等,实行差异化缴存。具体的操作情况是:
文件规定,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工资保证金可以进行减免。所以,江西对三年未欠薪的企业,按50%的比例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这符合国家规定,是一种对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的诚信企业的认可和鼓励。
相反,文件还规定,如果用工企业曾经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被纳入了拖欠工资黑名单,应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这是一种对失信用工企业的更为严格的约束和惩戒。
这样,将保证金缴存比例与企业信用挂钩,能够引导用工企业随时维护好自身的信誉和形象,不要因为拖欠农民工工资,给企业带来污点,承担相应的失信成本。
第二,工资保证金有利于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但关键还在于落实。
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后,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当用工企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时,经工资保证金监管部门批准,便可以动用保证金,用以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另外,当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后,如果没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申请、公示和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将工资保证金退还给缴存的企业。
总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初衷是好的,就是要为支付农民工工资提供兜底保证,并实行保证金缴存比例与企业信用挂钩。但是,再好的制度也有赖于落实。这里面需要地方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需要建设方、施工方的积极配合和参与落实。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工资保证金的作用,才能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所以,我们农民工朋友要尽量找有资质、信用好、管理规范的企业单位就业。否则,发生了工资拖欠问题,虽然也有一些合法的正规途径进行维权,但自己也要搭上很多时间、精力,还有费用的成本。
好了,关于这个话题,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只能说这么多。更多有关农民工维权和就业的内容,我已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和问答题,有兴趣和需要的朋友,可关注和浏览我的号“简直新农人”主页,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年浙江省在建设工程保证金领域引入保险机制后,2018年全省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共承保10972笔,为建筑企业释放保证金65.7亿元;但直至2019年,全省房建市政工程(企业)缴纳的保证金中仍有78%为现金形式,持续构成建筑业企业的沉重负担。
与此同时,保证金长时间冻结及难返还问题,以及保证金被占用、挪用等违规违法现象,也限制着建筑市场的活力。为推动浙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通知》聚焦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存在的弊病,就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
具体而言,《通知》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发挥工程保函作用三方面的创新颇具亮点且意义深远。
1、多手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响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所明确的“工资保证金可以用金融机构保函替代”,《通知》首先规定:2020年6月30日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全面推行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已经以现金缴纳的保证金可用工程保函替换。这一方面有助于建筑企业以较低的保函费代替全额的保证金,另一方面也引入银行、保险机构和融资担保公司参与欠薪风险的防控工作,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齐头并进。
同样响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所明确的分账管理制度,《通知》在工程建设领域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基础上,分专业设立了人工费分账基准比例,并对人工费分账比例设有浮动机制:在满足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前提下,建设单位和工程承包单位可根据基准比例浮动约定。
《通知》也鼓励银行金融机构推出专项贷款产品,一方面可降低工资专业账户无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为人工费分账比例浮动机制提供了参考依据。此外为从源头上解决欠薪顽疾,《通知》还从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行为入手,通过落实《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实施意见》,旨在解开工程款项拨付不到位引发的拖欠“债务链”。
2、全面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
《通知》区分了项目投资的性质,从提高工程保函替代率、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两方面入手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并保障企业自主选择权。
首先,《通知》要求2020年6月30日起新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全面推行工程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并鼓励其他投资项目大力提高工程保函覆盖率,争取到2020年9月底达到50%以上,到2020年12月底达到80%以上。
其次,《通知》在2017年6月浙江省《关于深化企业减负担降成本改革的若干意见》将政府投资项目的履约保证金由10%降至5%、工程质量保证金由5%降至2.5%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保证金缴纳比例:2020年6月30日起新招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不得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与此同时《通知》也鼓励其他投资项目相应降低保证金缴纳额度。
此外为解决企业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通知》在正面要求“对于建筑业企业以工程保函方式缴纳的四类保证金,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之外,还从负面倒逼企业自主选择权实现: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合同中排斥工程保函缴纳保证金的,视为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
3、充分发挥工程保函综合作用
为充分发挥工程保函作为建筑市场信用工具的作用,《通知》提出要建立健全信用与工程保函挂钩机制,以保证金差异化缴纳激励企业守信:一方面制定了针对诚信记录好的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政策,另一方面也明确了提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金额所对应的失信情形。通过对守信行为给予提倡和保障、对失信行径给予禁止和防范,工程担保也能够更好促进建筑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的有效运作。
在构建“工程保函+信用”机制之外,《通知》还要求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建立小额保函核签核保绿色通道,旨在发挥工程保函作为创新金融产品的作用。基于风险管控体系,《通知》引导各担保主体实现小额保函“最多跑一次”,未来基于科技赋能,工程保函或可实现自“最多跑一次”至“一次都不跑”升级。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对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探索发展非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等方式”的响应,也是对发改委《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大力推广使用保函特别是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的回应。
为充分发挥建筑业在“六稳”“六保”中的作用,省建设厅牵头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制定了改革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这项惠企减负政策。随着保证金改革政策落地,叠加乘数效应,预计到今年年底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有望释放现金上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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