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下令本金必须退还
中央下令本金必须退还
合伙人退股不一定会退还本金。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结算后按照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比例向退伙合伙人退还财产份额。所以退伙人退伙时取得的财产,与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状况息息相关,且很可能与入伙时投入的本金金额不一致。另外,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在退伙时,如合伙企业的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不仅可能拿不回本金,还须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全国人大己出台民法典,借钱人通过向法院诉讼可维护自身权益,要回本金。
保险产品交的保费也就是本金都是不能退还的,投保人想拿钱必须通过退保的方式去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
首先,只要高利贷平台一直没钱拖着,出借人就拿不到钱或者只能打折低折扣下车。
其次,P2P平台基本都是高利贷,只要高利贷继续按照高利贷的利息催收,高利贷公司肯定有非常多的借款暂时要不到。因为现在要回款也要全部给到出借人,高利贷就赚不到黑心钱了。现在高利贷平台要想赚取更多黑心钱就只能继续向借款人按照高利贷催收,他们也知道这样催不回来款,这样p2p高利贷平台账目上就没钱,出借人就会心急主动打折下车。等出借人都下车差不多了,P2P高利贷平台再跟借款人谈减免违法高息一次性结清。
这样p2p高利贷平台既赚取了借款人的钱,又收割了出借人的本金。从收益上来说,这样拖着对P2P高利贷平台来说才是利益最大化。
那么结论来了:只要P2P高利贷平台不主动给出借人结清本金,不主动向高利贷借款人减免本息,才是符合p2p高利贷平台利益最大化的策略。拖的越久,p2p平台收益越大!
解决方案:
要想击破高利贷平台的这种继续寻求利益最大化的丑恶行径只能要求以法律法规的形式逐个击破:1.要求P2P高利贷平台必须在期限内,把所有愿意只要本金的出借人的全额本金支付完毕,否则视为非法集资。2.要求P2P高利贷平台在期限内把愿意全额支付本金一次性结清的高利贷贷款,必须答应减免到本金结清,否则视P2P平台为职业放贷人。
在P2P持续违法违规的今天,为什么作为出资方的出借人可以不获利去索要本金,而自诩为中介方的违法违规的P2P高利贷平台反而一定要获利呢?显然这是不合理的!
让P2P高利贷平台失去继续双向收割的期望,双向出手,浇灭他们继续非法获利的幻想!才是解决目前P2P困局的高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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