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订立等于劳动关系建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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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协议属于指导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双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双方按照劳动合同执行权力和义务,三方协议失效。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般学生还没有毕业之前是不能建立劳动关系的,所以不能签订劳动合同,选择学校、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是属于实习生,并不属于就业。而员工在毕业之后是可以建立劳动 关系的,才可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劳动合同是跟员工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文件,合同的订立涉及用人单位选择何时跟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关键判断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按照期限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及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和劳动者可以根据不同的需求订立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
那么,劳动合同的订立跟劳动关系的认定有关系吗?劳动合同订立是否就意味着建立了劳动关系?我们一一解答,毫无疑问,劳动合同是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一个关键证据。但是,签订劳动合同并不当然的认为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也是要看具体的实际劳动关系是如何履行的,有没有开始履行,这一步很关键。劳动合同的订立指的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对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事项进行约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注意并非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建立。用工之日:一般指劳动者开始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实践中,一般认为入职报到之日通常被认为是开始提供劳动的起点,即用工之日。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第82条和第7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跟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满一年后,视为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
现在很多大学毕业生去公司实习,会跟公司签“三方协议”,那么“三方协议”算不算劳动合同呢?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也称为就业协议,是以毕业生、学校、企业为三方主体签订,协议同时对三方产生约束力。实务中,一般就业协议被认定为是一种特殊的民事合同,并不直接受劳动法的调整。
劳动合同作为日后劳动者维权的一个重要的证据,假如劳动者跟用人单位产生纠纷,劳动合同里面的约定可以作为判断事实的直接依据。所以,刚入职的小伙伴一定要留意劳动合同的签署问题。有的企业签完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合同文本的做法也是不对的,劳动者一定要有“证据”意识,保护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工,指用人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劳动力。)本案中,韩某未到某房地产公司履行劳动义务,即劳动关系尚未建立,当然无权要求该房地产公司支付工资。因此,仲裁委对韩某的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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