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自动离职怎么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有例外的情况】 2、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区别就在于: 1是双方(被雇佣者和雇佣者)同意且主动地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2是被雇佣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决定离职之后,会有一系列人事手续要办,一般来说是由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档案转出。另外还有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等也需要一并转移。 假如已经找到了新单位,那么只要将原有的劳动关系转到新单位即可,假如你是待业或者出国等等,那么就必须咨询有关部门后妥善处理,以免将来你需要用到这些关系的时候发生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单位言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限、依照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予以经济补偿。 由于你在该单位工作时限较长,自己提出离职,将会蒙受较大的损失。故不建议以辞职的方式离开该单位。
员工自离,就是员工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单位没有及时回复同意或是不同意而主动离开公司的行为;二是没有和用人单位打招呼直接离开。自动离职的行为不管属于哪一种,其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对重新就业和继续缴纳五险一金都有一定的影响。
第一,自动离职15天以上,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管是什么情况自动离职,没有和用人单位办理交接手续而离开公司的行为,很多单位对这种行为都是按照自动离职来处理,在实际操作中,设定了一个15天的缓冲期。之所以要设定一个15天的时间,主要是能给彼此一个缓冲的时间,让离职者能够在这个阶段冷静地思考,或者回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作为用人单位来讲,有一个和劳动者联系沟通,了解情况的时间。这个缓冲期过后,如果用人单位联系不上劳动者,需要张贴有关公告,用公开形式告诉劳动者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如果15天过后,离职者还是没有和用人单位联系或是回来办理离职手续,那用人单位可按照旷工来处理,解除与离职者的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按照第三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自动离职后对员工的影响有哪些?
一是对自身形象的影响。不管什么情况下离职,都要做到依法合规。如果用人单位三十天过后没有明确书面回复员工离职请求的,都可视为用单位同意离职,应当主动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当月工资,开具离职手续,这才是合理合法的离职。但是如果不打招呼,不办离职手续就离开,本来是自己有理的也就变成无理了,还让用人单位作为自动离职来处理,这对个人形象、求职声誉会有一定的影响。
二是办不了离职证明,会给自己造成很多不便。离职证明的作用以前我说过,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它既是从业经历的证明材料,也是到下家单位工作时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凡是比较正规的单位,都需要离职证明。虽然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拒绝为员工开离职证明,但是由于你自己和单位在离职问题的处理上,已经产生了矛盾,开离职证明有可能会比较麻烦,甚至在离职证明上注明你是属于自动离职,或是因为旷工而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离职证明,对个人职业生涯是非常不利的。
三是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受影响。如果在同一个社保统筹区内,下一个用人单位为你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有的地方也需要离职证明,也有的不需要;但是如果是跨统筹区办理或是以个人身份办理社保接续或转移,都需要离职证明,没有离职证明那是非常麻烦的。
第三,需要引起注意的几点启示。
员工作为弱势群体,但是也要注意自身的合法权益的保护,这种保护是建立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基础之上的。从这个问题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一是跳槽时,尽量按照劳动法规的要求来办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良的影响。
二是做到有礼有节,不要冲动行事。自动离职行为带有冲动的性质,有可能将有理变成了无理。
三是当用人单位出现违法行为时,要注意收集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便于今后自己维权。
四是不管采取什么方式离职,都要记得索要离职证明。
总之,对于需要离职跳槽的员工,不鼓励采取不打招呼式的行为,合理合法,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办理离职手续,这才是对自身权益的有效保护。
看到这么奇葩的问题!有些从业不久的HR就觉得非常诧异:这怎么可能呢?应该是公司人力资源部的人搞错了吧!
以我HR从业23年的经验告诉你:天下无奇不有!
为了很好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是从离职证明的作用开始吧!
一、离职证明究竟有什么用处?
可以这么说,离职证明有两大用处:
第一,证明你曾经在这家公司工作过。一般来讲,刚工作没多久的人,离开某家公司之后,非常需要这个“离职证明”,因为新公司要看这个东东,这个东东既能证明这位员工曾经在这家公司工作过,并且还证明目前两者之间已经结束劳动关系,劳动者不会存在着脚踩两只船的现象。
不过,如果是职位很高,已经工作很多年的高管,是不需要这个离职证明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职位很高的话,新的用人单位会启用背景调查方式,也只有背景调查这种方式才是最可靠的,像求职者留下来的原单位上级的联系方式、还有离职证明等等,可能都是假的。但是,职位很低、工作经验不久的求职者,新用人单位是不可能采用背景调查方式的,因为背景调查的成本太高,并且有时候因为职位太低,背景调查这种方式竟然失效。那怎么办呢?于是,有些用人单位就要求应聘者提供上家公司的离职证明。
第二,如果离职证明上面记载的是被炒掉的话,还可以领取失业金。
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大家看到了没?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写得清清楚楚:“(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金。
二、企业的HR为什么这么做?
一般来讲,离职证明的格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证明该员工在原单位的职务,并同时证明该员工已经离职,但没有说明离职的具体方式:到底是自动离职还是被公司辞退。另一种是既证明了该员工的职务,已经离职,并具体写明离职的方式为辞退或者是辞职。
这种离职证明,没有写明离职的方式。
这种离职证明,已经写明离职的方式。
如果员工明明是主动离职的,竟然被填写成辞退了!这是为什么呢?
笔者刚毕业没多久的时候,就曾经经历过这样很奇葩的事情!公司里有一位非常优秀的销售员提出离职了,老板不同意,毕竟他个人的销售业绩太好了!结果呢,这位员工跟老板吵了起来!说要去告老板,同时,还劝其他同事一起走!后来,这位销售员走了,但没过一个星期,又回来要我写离职证明。我向老板请教:如果不给他写离职证明的话,他会在前台那里大吵大闹的,该怎么办呢?老板“支招”说:就给他开一个辞退的证明吧!让新单位知道他就是一个刺头。
最后,我跟这位业务员说:老板只同意开辞退的离职证明,不愿意开辞职的离职证明!你要不要?
结果呢?这位业务员还是要走了这张被辞退的离职证明。
三、拿着被辞退的离职证明,能起诉原公司要赔偿吗?
大家请注意:离职证明和离职申请书是分开的。离职申请书的法律效力更大。所以,想拿着上面写着被辞退的离职证明去告原公司,是告不赢的。
职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为了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法律给予的职工较多的保护。职工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动离职,但是要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并要遵守一定的程序。下面,我将你的情况对照法律规定,分析如下,以供参考。
一、职工可以预告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的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 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的,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是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二、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 从第二个月到满一年的时间内,要支付职工双倍工资。也就是需要向你再支付十一个月的工资。
- 从满一年起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你主动离职的话,这个对你争取利益没有多大帮助。
三、你可能还有其他的利益。
- 社保费。有的企业现在为了降低用工成本,往往不缴纳或者少欠缴社保费。该种情况可以向劳动大队投诉或社保经办部门、税务部门要求补缴。
- 住房公积金。很多的职工在离职时,经常在忽略住房公积金,错误为认为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可以缴。实际上,住房公积的缴存是强制性。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投诉,要求追缴用人单位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损失。
- 带薪休假工资。职工连续工作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果用人单位未安排带薪年休假的,应当向职工支付平常工资三倍的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 失业保险损失。用人单位未给职工缴纳社保费的,职工在离职后就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这样职工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职工主动离职的话,是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 经济补偿金。如果职工离职符合条件和话,用人单位需要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主要是在职工没有过错是的情况被辞退、用人单位过错的情况下职工主动离职及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用人单位需要向职工给予经济补偿。
四、给你的建议。
-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是职工可以主动离职而获得经济补偿的条件,你可分析一下,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如果有过错的话,你离职时是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的。比如: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不按照发放工资、规章制度违法、劳动保护不符合安全条件、强迫劳动、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情形的。
- 对你的要求不能满足的,你可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离职赔偿进行调解,也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关于员工符合自行离职情况的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兹解答如下:
一、公司规章制度要明确
首先,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明确规定,何为员工擅自离职,应当如何处理,而且规章制度内容要合法,前期经过民主公示,有对员工进行过培训并签字;
二、对员工进行及时催告
当员工未履行正当离职申请程序 ,而是自行擅自离职时,公司方要及通过电话、短信、信件、快递等方式(该方式在员工入职时已经被员工确认过),及时催告其返岗上班,并说明逾其不返回的责任,必要时向其寄发快递,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三、公告离职情况
当员工擅自离职达到预定的条件时,且经公司催告后拒不返岗的,公司应再一次就其擅自离职的情况和责任及处理结果,向当事人作出说明,出具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必要时寄发函件,并保留好证据。当事人的工资可以暂缓发放,待其来司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
经过以上程序,员工自行离职后,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若仲裁等,公司只要做足以上程序工作,可保无虞。
以上是对“关于员工符合自行离职情况的如何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答主。
自离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好方法。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辞职,这才有保障,没有后遗症。
1,书面通知单位辞职,保留证据。
2,30天内单位无动静,交接工作,走人。不需承担法律责任。相反,工资都不会扣压。试试。上班交辞职报告,春节前可回家。
感谢邀请,自愿离职就意味着主动放弃了公司的赔偿!
在职场,有主动离职,也有被动离职。主动离职又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你自己觉得目前的工作不合适自己,抑或外界有更好的机会诱惑你,于是你主动跟公司请辞,那这种情况,公司是没有义务更没有责任要对你做出赔偿的。
第二种情况,你其实是不想离职的,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公司觉得你不适合,公司想让你自己走人,否则就给你降级降薪,或者给你调岗,总之,目的就是让你走人。如果你不愿意调岗,也不能接受降级降薪,那你可以与公司打持久战,就这么耗着,但是,你必须明白,这样下去对你其实是不利的,因为与公司撕破脸之后,公司可能不给你开具离职证明,或者不配合什么故意诋毁你的背景调查。所以,多数时候,你会选择“自愿主动离职”,尽管你一万个不情愿,一万个不爽,但如果不这样,你会更加被动。我需要提醒你一点,在这种不情愿的情愿当中,你是可以跟公司提出一定的赔偿的。想象一下,你多在公司耗一天,那就对公司多造成一天的潜在威胁和麻烦,所以,公司很可能接受你的赔偿请求。
祝你好运,我是刘佳。有关于招聘、求职(简历诊断)、跳槽(面试辅导、谈薪指导)、职场规划和撩妹方面的问题欢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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