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开具的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一方向另一方表达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只是用于通知对方。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向离职的劳动者开具的证明该劳动者已经从该单位离职。离职证明是给第三方看的,一般用于劳动者向社保机构办理失业金、到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等。
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事实上都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结束,只是称呼不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应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可以在劳动合同法中总结出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有本质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证明仅仅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往往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发起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按要求出具而离职的,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原用人单位开具给劳动者提交给新用人单位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离职证明可以在劳动者入职时证明其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由自己保留,用以证明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事实。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而离职证明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出具的;出具方不同,劳动补偿也会有所不同。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离职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终止劳动合同书与离职证明不一样。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是,只不过解除合同原因不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劳动者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五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alsjs
可以很明确的跟你说不会,而且离职证明是一定要打的,后续的新公司入职还有社保转移或是失业保险金领取都是要用到的。
为啥说离职证明很重要,离职交接的时候一定要打这个证明?
正常来说入职一家新公司的时候,对方都是要求提交原公司的离职证明的,这个是用来证明你跟原公司已经没有任何瓜葛了,也是用来判断你跟旧公司已经没有任何的劳动关系或是劳动纠纷的证明,这样才不会出现什么劳动纠结之类的事情。
还有就是新公司在帮你办理社保或是个人档案移交的时候,都是需要提供这个离职证明才能办理的,否则无法办理。像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这个证明也是必须要出示的。
这些都是非常关键的东西,如果没有这个离职证明你都做不了,也没办入职到新公司去,这也就是离职证明的重要性了。
为什么说离职证明不会毁掉你一生?
新公司如果想要知道你之前的情况,在面试的过程中他都会问的,而且他也会做一些背景调查,完全不需要通过离职证明来获取的。只要自己没有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自然也就不用担心会被调查出来。
再说离职证明写上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是正常的写法,无非就是告知对方说,你已经跟原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了,也不存在什么劳动纠纷之类的事情。这种只是让新公司放心的写法罢了,也是一种正常的写法,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所以大可不必担心的。
问题总结:离职证明这样写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对自己新的公司入职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反而是必须要进行的手续,至于毁自己一生就更不可能的事情了。离职证明非常重要,离职的时候务必要让原公司打给你才行,并且还要盖章才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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