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完婚了再去起诉还有效果吗
都说爱情是甜蜜的,婚姻是幸福的,能够与自己心爱的人走在一起,则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当一对新人们,携手走向婚姻殿堂的时候,他们之间的想法,其实是比较单纯的,只想牵着对方的手一起慢慢变老。然而婚后的生活,让原本恩爱的夫妻吵架不断,吵着吵着感情就淡了,夫妻的缘分也就尽,两人也就散了。离婚是目前的高频词,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权威统计,目前我国离婚率在不断上涨。对于夫妻来说,离婚或许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只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或许因为一时的冲动,两人离婚了,在离婚之前,很多细节性问题,都没有去沟通,例如: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正是因为如此,就会有人咨询到,离完婚了再去起诉还有效果吗?等相关问题。其实在对该问题进行回答的时候,就应当要明确我国的《婚姻法》,它具有法律权威性,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来说,在解决婚恋纠纷的时候,则可以依据《婚姻法》执行。
如果离婚的当事人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并且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对双方共有财产的分割及分配有了明确的约定,那么在离婚之后,只要约定的共有财产,没有被其他人所保全冻结的话。对当事人来说,则可以随时申请办理财产的过户手续。然而,规定夫妻婚姻期间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的前提下,则是属于共同债务。也就是说办理完离婚以后,可以就共同财产或者债务,孩子抚养权和抚养费可以起诉到法院。
首先,但从房子来讲,法条规定:一方父母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不属夫妻共同财产。法条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一方的财产。法条规定,婚后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持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也有属于共同共有的情况。法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拥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产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其次说说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大原则,也就是说,和哪一方生活最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法院一般都会判给谁。那具体应该如何理解此原则?分别在何种情况下自己得到抚养权的概率较大?今日我们就以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来分析一下:
1、哺乳期(一岁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除非有严重患疾或吸毒等较严重情节,否则法院基本都会判给女方来抚养。
2、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3、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5、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综上所述,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之间的约定,应当要采用书面形式,这样才具有法律效应。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依旧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根据上述分析,人们即可知道,在我国《婚姻法》当中,针对离完婚了再去起诉还有效果的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