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1、首先,劳动者不能书写离职申请。因为,如果职工写了这样的申请,本案则由公司解除合同变成由劳动者自己解除合同了。如此,案件性质发生变化,请求权的事实和法律基础将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依法须提供证据证明该项事实主张。一般而言,这样的事实主张难以证明。而如果公司不能证明,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依法须支付赔偿金。因此,劳动者应当以公司违法解除合同为由,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即使公司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依法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劳动者上班期间没有休息日,且有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的,则可以请求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4、题目中没有提到订立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费用的事实。如果公司没有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则可以请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如果公司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用,则还可以请求公司补缴社保费用。
(图片来自网络,特此说明)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千万不能自己写离职书,如非要你写离职书,你可在离职书上写:由于公司违反劳动法,本人被迫申请解除劳动关系!
其他几种情况下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用人单位强迫员工劳动;或不提供劳动保护情况下,不具备安全作业的条件时;
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保;
四、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五、用人单位严重超时加班,且不支付加班工资;
六、用人单位的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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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针对本问题所描述情况,贵朋友肯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且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主要情况列举如下:
1、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可以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但除非是符合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单方面解除,通常都会由单位给付条件不一的经济补偿。通过描述可看出,公司是以贵朋友“不胜任岗位”为由提出的单方面解除,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在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对“不能胜任工作”的表述为:“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所以正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相对应的客观考核结果,一般意义上都不太容易确认劳动者的不胜任,即便是能确认,也还需要给予培训提升机会,或者根据劳动者的具体情况,在协商一致情况下,先行安排其他合适岗位机会,再作解除处理,并且给付经济补偿。要注意:这里的“额外”,是指在应该给付的正常年限经济赔偿之外的多一个月。
2、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天通知,也不能举证贵朋友的不胜任(刚转正一个多月,说明在在试用期是通过了胜任考核的),更无理要求其主动提出离职申请(特别要求写明无纠纷),其目的无非就是为了逃避经济补偿支付。所以任何情况下,贵朋友都不能按其要求操作,哪怕是对方以不发放工资、扣发奖金等条件相威胁(这个性质只有更严重)。
3、如果与单位协商无果,贵朋友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按照可见证据,可以主张的内容主要有:劳动期间的所有劳动报酬,加班费(这方面需要贵朋友有一定的证据提供,比如考勤纪录,如果没法提供,仲裁方一般也会要求被仲裁单位,提供未加班证据,单位可能会弄虚作假,贵朋友可以用其他侧证、人证来作好应对,记住节假日日是三倍工资计算,周休日是两倍工资计算,延时加班是一点五倍工资计算),一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中半个月,是按照三个月试用期+一个多月转正后工作时间,估计工作不到半年来支付的半个月工资,另外一个月,就是单位以“不胜任工作”为由,需要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另外,如果贵朋友有社保纪录等证据证明自己的累计工作年限在一年以上,还可以就此期间,按照应该折算的年休假天数,要求折现给付,
因为不了解贵朋友是否与公司还有其他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纠纷内容,以上建议,仅作参考。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哪些情况才能申请劳动仲裁,具体的规定如下:
一、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劳动者之间,因与劳动有关的权利、义务、问题引起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申请仲裁。
二、当事人为中央和市属合资、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企业或所属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应到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当事人与国有、集体、个体、联营、股份制和乡镇企业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或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到该单位(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劳动仲裁部门受理以下劳动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当事人申请仲裁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填写、并提交申诉书。
六、申诉书要用钢笔填写,一式两份,要写明争议时间、事实和理由。并注明填写日期、本人通信地址,字迹工整、文字简练。
七、劳动争议立案后,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仲裁部门的审理工作,及时递交有关材料,按时出庭,并对各自所提问题负有举出证据的责任。
八、双方当事人均可委托1-2名律师或其他人参加仲裁活动,但需先向仲裁部门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盖章并明确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九、双方当事人得知立案后,均需预交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结案后仲裁委员会会视案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按实际开支收取费用。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调解或双方部分败诉的争议,由仲裁委员会决定双方各自分担仲裁费数额。
十、经仲裁委员会调解处理的劳动争议,其调解书与裁决书均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须认真如期执行。逾期一方不履行调解内容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十一、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的人民法院起诉,期满双方均未起诉的,须按期执行裁决内容,否则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就是你无论在哪个单位工作,由于一些大的事宜引起争议,双方而不能解决,但又到不了去法院打官司的程度。因此只能找到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调查了解情况双方调解后,给予解决方案。一般单位的一些事情仲裁部门对于政策方面的事宜掌握的还是很清楚的。基本上还是能够得到解决的。不然只有走法律程序了。
如果你的权力受到单位的侵害,单位又不能给你补偿。这时候就要申请仲裁:
一般是:
1.不签劳动合同;
2.不购买社保;
3.不按时发工资;
4.压个人身份证,压押金;
5.不发加班费;
6.不办理离职手续;
7.不按照合同年限补偿等等。
【拖欠工资拒付加班费经济补偿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的全流程图:
一、劳动仲裁委员会
每个城市的不同区县,都会有自己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每个劳动委员会负责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纠纷。因此,你首先需要确认自己公司的办公地址,然后在地图上搜索办公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地址。
二、整理材料
进入劳动仲裁委员会后,你会拿到以下三个表:
1.申请书;
2.证据材料清单;
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以上三个表需要按要求进行填写。申请书和证据材料清单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但是打印的时候需要包含表内所有的项目。
三、提交材料
1.申请书:
劳动仲裁申请书内需要明确按编号写明仲裁请求事项、事实描述,以及仲裁请求金额的详细计算方法。
2.证据材料清单
证据材料清单,需要按逻辑和仲裁请求顺序罗列证据目录,标明证据页数并编号。同时要讲证据按清单内的顺序整理好。
仲裁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书面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包括工资条、银行对帐单、工资领取签字表等);
•社保缴费证明,包括各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XXXX年度XX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从各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打印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能够证明仲裁申请事项的其他证据材料。
•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的业务文件、介绍信,以及往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材料也可作为证据提供。
3.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这是仲裁庭向你和公司快递仲裁开庭通知与结果的地址与收件人确认书。需如实填写。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并注明“此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名:日期:”。身份证原件由仲裁工作人员核验后交回申请人。
5.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从当地的企业信用信息网上可以查询并打印,提交一份。
四、提交申请与材料
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啦。
1.案前调解:
因为每天仲裁委员会受理的仲裁案件都会非常多,所以仲裁员会确认你是否需要案前调解,以简化整体的仲裁流程。如果你同意先行进行案前调解,就需要签署一份调解确认书与证据材料收据:
2.提请仲裁
如果不想进行案前调解,或者经过调解后仍需要开庭仲裁的,就会领取一份《仲裁收据》。然后回家等待通知,期间仲裁庭会先行审核你的申请书与证据清单。
3.出庭
提交申请书后大约半月左右,仲裁委员会电话通知你领取通知书,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出庭通知书》。如仲裁委未受理申请的,则领取《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案件通知书》
用于告知你案件已经受理和案号,并告知仲裁员的名字及联系电话。
《举证通知书》
用于告知你举证期限以及逾期举证的法律后果。
《出庭通知书》
用地告知申请人开庭的时间和地址,以及书记员及其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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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说,只要与公司发生纠纷,就一定能申请劳动仲裁?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不是你想仲裁就能仲裁,根据国家规定,必须是规定范围内“争议”才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员工与公司在签劳动合同时产生纠纷,以及劳动法保护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只要在上述6种情况内,都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发生争议如何解决?
1、找单位相关人员协商
生活中经常存在误会,员工当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后,先不着急通过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可以先找单位经办人员沟通,试试协商解决。
2、协商无果,向当地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协商无果或达成协议仍不履行约定的,可以向当地的调解机构申请调解。调解机构有三大类,具体包括:①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②基层人民调解组织;③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3、无法调解,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协商、调解都没有结果,最后再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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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谢谢邀请!如果你的劳动权力受到侵害,单位又不给你补偿。这时候你就要申请劳动仲裁。主要是:一不签劳动合同的,二不买社保的,三不发加班费的,四不办理离职手续的,五不按时发工资的,六不按照合同年限补偿的等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的情况和流程请详见视频:
希望视频能够解决您的疑问,谢谢!
您好,按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谢谢邀请!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上面的情况适合劳动仲裁。
我们先来了解这个事情的全部,按照你的朋友的描述,已经连续工作了四个月,转正也一个月,连续加班,节假日也不休息,突然接到通知,要求填写离职人员申请书,且要求主动填写申请离职书,并注明没有劳动经济纠纷,理由是不胜任此项工作,立即走人,这就是赤裸裸的劳动剥削,没有道理,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讨个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其次,按你的描述你的朋友完全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赔偿金或者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最后,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必须牢记,不能填写主动申请劳动离职申请书,至于公司以不发工资为理由强行让你的朋友填写,你的朋友可以置之不理,充分的寻找证据,用确凿的证据说明此事,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相信劳动仲裁部门或法院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不愿协商、调解的,协商、调解不成或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职工也可以不经协商、调解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规定:劳动争议,双方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规定: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你的朋友是可以向当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关键您有无确凿的证据,如说您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是否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是否提前30天通知您,是否与你协达成协议;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以及延长工作时间等加班,有没有加班工作记录,加班排班表,考勤记录,没有支付给加班工资的月工资条或清单等等证据,如果你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资料,证据不足,申请仲裁赢的希望也小。就您提到上述问题,都可以申请仲裁。
无论您在那里打工或上班,平时多留心一下,如加班表,考勤记录,入职登记表,工号牌,日常工作记录,工资条等,能留一原件当然更好。如果没有原件,复印件也行。现在手机都有照相机,随时留心照一照片保存到文件夹里,说不定那天就能排上大用场。
关于你的问题,如果是员工收到单位的书面辞退通知:因不胜任工作,特辞退,有这样的字眼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违法辞退,因已转正,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一个月的代通知金与1个月的经济赔偿。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公司要培训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才能以不胜任工作辞退。
但看你后面写到的:让填写主动离职申请表格,说明与公司无劳动纠纷与经济纠纷。如果是这样办理的离职手续的,想申请劳动仲裁要经济补偿,会比较困难,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是被迫这样写的,否则就是仲裁接受的话也胜诉不了。
还有就是节假日上班,经常加班,如果有证据能证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谢谢邀请!按所有表面的现象证据,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千万不可填写自愿辞职报告和相关的无经济纠纷等文书!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要取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口头和书面报告,员工立即移交有关的财物、工作资料和一切与工作有关的事项给用人方!而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一方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另一方作出赔偿。所以当对方通知要终于劳动合同后并移交相关的财、物和事宜后,就要作经济补偿等事!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和仲裁部门进行申诉和调解、仲裁等,若不服调解和仲裁者,更可通过法律程序到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我以前也曾在一间小国企工作过,有个别中层管理人员(相当于部门经理)动不动就对属下的员工说“我现在解雇你了,你立即去写辞职报告!”(部门经理是无权解雇任何一位员工,只有总公司的高层才有解雇员工的权力),所以,这名部门经理动不动就说解雇别人,却又要对方递交辞职报告,但居然有个别员工忍受不了,递交了辞职报告,这样做就会没有任何补偿,还要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原单位作出赔偿!所以,按照目前的情况,千万不要自己写辞职报告和签名承认与用人方已没有任何经济纠纷等书面报告!否则,不但得不到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还要自己根据合同的约定,赔偿用人方的“损失”!
申请劳动仲裁的目的,一、为了恢度原有工作岗位。二、是为了离职后的经济补偿。本文中,你这问题的前题是,首先,你是被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个人没有被强迫签定自愿离职文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扣除我二年半傷殘失業補助金,因為今年才57歲半,找不到說理的地方,也不知道怎麼申請仲仲裁,我有沒有文化,請羅爺能幫幫我吧我表示感謝。
我是一名下崗二十年的工人,五險一金都是願單位一直在幫我在交,在十六前我被勞務派士寸遺公司到一家全明企業當駕駛員,在去年的年底,出了一次工傷,並且以大部分尚失勞動力,傷殘七級,用人單位只陪償8個月的本人工資,並以和我解除了勞動關係,做我解除了勞動關”係,而且傷殘的的一切費用至經還沒有陪付給我,而且還要
李先生,你好,我想一下我们厂搬去东莞了老板只给我补偿六个月这样和法吗,还有就是老板有两年多没给我们签合同,请问下这样我们该怎么办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申请仲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解决争议的依据,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辖权的依据。因此,当事人之间订有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没有仲裁协议,而只有一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不得受理。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人请求仲裁委员会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以及要求被申请人履行实体义务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合理,所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理由是否正确,需要由仲裁委员会进一步确定,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只要提出具体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可。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当事人申请仲裁解决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范围,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也就是说,只要是以上情况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我们知道劳动仲裁是由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以上描述,这种情况属于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为由辞退员工。如果企业以此为由就需要提供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证据,同时也需要出示企业在员工入职开始就有明确的岗位职责、相关工作制度等依据。
否则,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辞退员工需要承担经济赔偿金等经济补偿。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资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劳资双方)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劳动争议。
一般地说,凡属劳动争议的事项,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要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因订立、履行、解除、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公司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经济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值得注意的是,发生上述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还有时间限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力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起算日)。比方支付劳动报酬争议,劳动仲裁时效起算日一般有下面规定。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支付工资争议的,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时效起算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时效起算点并非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力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而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任何时间均可提起仲裁申请。这个例外,只适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争议。②但劳动关系终止的,终止之日为时效起算日。③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主张产生争议的工资,用人单位曾经以书面通知拒付的,书面通知之日为时效起算日。否则,按照①或者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