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土地纠纷怎么办
农村的土地纠纷虽然不是太多,但发生的频率还是很高的,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好,存在安全隐患,有可能酿成群体事件,因此需要及时调处。那么遇到土地纠纷怎么办?
土地纠纷调处的原则
土地纠纷调处应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兼顾双方诉求,平衡双方利益的基本原则,查事实、摆依据、讲道理、明是非、晓利害、促和解,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去伪存真寻找依据,明晰双方利害关系,耐心说服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土地纠纷调处还有一个原则就是快刀斩乱麻,越快越好,将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
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
土地纠纷调处的程序一般是个人之间先行协商,需要上级介入调处的一般是户与户之间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纠纷不出乡的原则,逐级调处消化,确实不能调处的再申请上一级组织介入调处。
最终不能达成协调的由乡镇政府依法裁决,对裁决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既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以后调处程序终结,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采取法律诉讼解决。
土地纠纷调处的办法
土地纠纷调处的办法属于基层工作经验,一般有经验的工作人员调处会得心应手,顺利解决的概念较高。首先要准确掌握国家法律法规,将相关政策规定熟记于心;其次深入了解纠纷原委,双方诉求事实依据,并明辨是非,去伪存真,掌握可令对方信服的事实依据;最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确双方责权利,以及不能妥善解决的后果,抓住双方理性的弱点,促使双方理性让步,达成一致意见,顺利完成调处。
以上是本人长期从事纠纷调处方面的一点心得体会,还请业内人士批评指正,共同提高!
遇到土地纠纷怎么办
农村土地纠纷还是比较多的、例如土地侵权纠纷、土地边界纠纷、因修机耕路佔地调整与补尝纠纷、宅基地纠纷、退耕还林地纠纷、土地互换纠纷、等等。我曾参加过很多土地纠纷调解。处理土地纠纷讲程序,第一步是协商处理、如由村组干部参加与主持、就在村民家里协商处理、可以一至二次、如。如果顺利地协商处理好了、就写一个协商调解协议书、村民双方盖手印、村委会盖公章、就具有法律效力。好果双方意见分岐大旡法协商、经村组干部劝解旡效、就是调解不成、矛盾双方就走下一个程序。
第二个程序就是由纠纷双方申请、请求镇人民政府主持开听证会。镇上一般设有调解中心大厅、一般情况下由镇司法所人员主持、由副镇长参加、或有县司法局干部参加。听证会之后、双方可收到裁决书,一般情况下、矛盾纠纷在听证会上都能得解决。若双方任何一方对镇人民政府的裁决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一次。若有一方仍然不服、就走第三个程序、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很少走到这一步、因为村民都不愿意打官司,但有的村民就走上訪之路、因为上访不邀诉颂费。但上访一定要注意,不要越级上访,不要违法上访,不要闹访。而要依法依规上访。
农村的土地,几千年来都是私有制。
中国共产党建立新中国,打土豪,分田地,给每个农民都分了一份土地,”耕者有其田”,这是共产党当初闹革命对农民的承诺,因为共产党是依靠农民武装革命成功的。
农民得到的土地,是农民私有的。短短几年时间,由于家庭诸方面的原因,在农民中间却出现了土地买卖,这就失掉了共产党革命的初衷,短时间的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为农村土地私有制向集体制的过渡,做了铺垫。
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农民的土地变为农民集体所有。管理方式是三级(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该算单位,农民在自己的生产队劳动,获取报酬。
改革开放,农村管理体制变革。人民公社叫乡政府,生产大队叫村民委员会,生产队叫村民小组。
土地改变了管理方式,由原来的生产队集体耕作,变为分田到户,这就是所谓的“农村土地承包制”。但有一点不变,就是土地属村民小组全体成员集体所有。
由于诸上原因,政策出现大承包小调整,每3至5年由本小组2/3的成员通过决议小调整。
由于农村土地承包制带了这个尾巴,在之后的几十年,村民小组土地小调整过程中,各级地方政府又出台了土地分配土政策,有人拿中央文件说话,有人拿地方政府文件说话,有人拿村民小组2/3组民决议说话,这就出现了土地的分配五花八门,这才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纠纷。这也就是题目所说的农村土地纠纷。
遇到土地纠纷怎么办?
由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县(区)人民政府逐级上报,逐级审该,已向每户农民颁发了土地确权证。
农民手拿土地确权证,等待2057年土地新政策的出现!
这就是渭河渔翁,对你的回答。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你可以去你房屋所在区域的土地所,或者打12336电话进行咨询。
扩展资料: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土地行政争议
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你的问题是属于农村宅基地纠纷范畴,而现在你们家刚好在广东城郊这好的地段,打起官司来也注定是漫长的,毕竟这里面涉及到的潜在利益那可是相当大呢!
遇到土地纠纷怎么办
现在你们要做的是搜集对你们有利的证据:
1、你爷爷那时候的分地手续证明或者就像你律师讲的村里面的土地存档。
不过往前几十年,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上还是有那么点混乱的,经过这么些年,一些详细的手续存根也许不见了,因此你们得搜集好。
2、你爷爷当时把这块地卖出去了吗?是口头协议还是有签订买卖协议之类的。如果没有的话,那就更好办了,因为按照现在的法律政策,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给外村人的,因此凭借你手上的土地证明,是完全可以证明这块地是属于你们家的,如果是村内人就要麻烦些,得继续协商了。
不过这么久这块宅基地都没建房子吗?按照政策是可以收回的哦,建议你们可以先把房子建了,领到不动产证,其实这样就更受法律保护了。
醉美梨乡对农村土地纠纷处理回复如下:
农村土地纠纷如何产生?
农村土地纠纷的产生是多方面的,土地价值提高、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农村“老婆、孩子、土地”不能让的思想等等,综合到一起在现实生活中,就会出现因为田间地头、房前屋后的地边子使用发生纷争,表现为农村土地使用权争议、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大概就这么几类。
本人曾经处理过一起土地纠纷,两家是叔侄关系,因为相邻的东西0.36米×南北16米的宅基地使用权发生纠纷,前后历时12年,经历了镇司法所的六次调解,六次诉讼,一次行政裁决,一次镇政府土地确权裁决,一次行政复议。期间一人死亡、一人白发苍苍,最后亲情全部丧失殆尽。
最终,该案由县政府受理,我是承办人,经过我拟定并下发的处理决定,真诚的说了这样一段话“两户多年来从未体会‘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邻里守望深情,从没感知到‘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诗句中的真正内涵,‘父之美德,儿之遗产’,试问你们双方给自己的孩子留下的是什么呢?是和睦的邻里关系、亲戚关系还是两家日积月累的仇恨?还要将此仇恨继续到何时呢”。后来,该案还是调解结案。
干过这项工作的人都明白。凡所土地纠纷,大多数是邻居、亲戚,土地争议面积也不会多大,效益多高,但不论哪个争议都是历时长、矛盾深,处理起来非常棘手。为什么重点提出这个例子,无非劝导有土地争议的村民,凡事退让一步。
遇到土地纠纷怎么办
按照土地纠纷的分类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农村个人与个人之间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县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这指的是耕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处理。自行上网搜索脑补下即可。
土地侵权纠纷,严格意义上讲,并不是土地纠纷,这个是土地权属明确的纷争,比如说甲具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承包经营权,乙擅自占用其土地,这就属于侵权范畴,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经历了那么多的土地争议案件的处理,对于农村土地纠纷来说,醉美梨乡还是建议村民之间先行调解,互相退让一步,不是有句话“退一步海阔天空”嘛。你说对不对?
宅基地既然有证明存档,找村委协调解决,实在不行再乡政府协调解决。像你这样的情况,由于爷爷离去已死无对证。找律师说村里的土地没办法打,因为在农村,无论是村民之间还是村民与村集体之间发生的土地纠纷,大部分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对于类似这种气死公安、难死法院的纠纷,一板一眼地管,根本没法管。
按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政策,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可以通过3种途径解决:一是基层调解组织解决,二是土地纠纷仲裁机构解决,三是通过诉讼解决。但是近年来发生的土地纠纷采取诉讼解决的效果并不理想。
所以综合上面的分析,调动村级协调,毕竟对当地的土地及人缘清楚些,可以合情合理、大致均衡、顾及双方面子化复杂为简单,解决纠纷,平息矛盾。农村土地纠纷找村委是解决的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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