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肖像权对于每个人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权利,虽然我国法律对肖像权有一定的保护,但是还是有侵权行为的发生,那么对于肖像权的侵权行为要如何进行认定呢。下面就来了解一下肖像权侵权认定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吧。
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其他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侵犯肖像权也做出一些相应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盈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最高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综合考虑以上六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处赔偿结果。
在过去近两年时间,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网络侵害人格权纠纷6284件,其中涉侵害肖像权纠纷4109件,占比达65.4%,居人格权纠纷收案首位!
具体看,这些侵犯肖像权案具有以下特征:
1、美容化妆行业成“重灾区”
从被告所属行业来看,美容、化妆品行业居首,占比33.5%,其次为医疗和服装服饰行业,各占比6%,珠宝行业约占比3%。
2、微信公号使用场景最多
从使用场景上看,84%的肖像被使用于微信公众号中,主要以文章配图的形式展现;15%的肖像被使用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的网络店铺,以及企业官方网站或微博中。
3、新型侵权不断出现
P图、AI换脸等技术手段伪造他人肖像、对他人肖像进行恶搞的行为不断出现,使得侵权形态变得越来越复杂。
由此看来,侵犯肖像权已经不是明星们的个例,我们普通人在生活中也要时刻注意对自己肖像权的保护,以免自己的肖像权被不法分子用来做非法的事情。
以上是林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如果有其他不清楚的问题您可以在我们的官方平台进行提问,简单叙述自己所面临的问题,上百名专业律师会在第一时间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