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吗
福利费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吗
员工的福利费从1月至11月都是直接入的费用,没有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核算,现在审计要求调整。——审计的是找麻烦。 请问我应该做一笔什么调整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如果不行,可以冲回原分录,再另做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福利费 红数或负数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红数或负数再做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管理费用中福利费,是成本费用;应付职工薪酬中的福利费,是负债,是往来。管理费用中福利费与应付职工薪酬中的福利费的区别,就是成本费用与负债的区别计提:借:管理费用-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中-福利费支付:借:应付职工薪酬中-福利费贷:库存现金或者银行存款
福利费不用计提,按实际发生的列支。如果要计提,是按照应发工资的基数计提的。不是按照实发工资。
处理正确,请参考以下政策说明.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同时,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每月给工人的餐费补助金额目前无限制性文件,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自定。(2)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因此,贵公司随工资下发的职工上下班的交通费应计入工资总额。(3)企业发放给员工的电话费补贴,应属企业工资薪金支出,按工资薪金支出规定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属于职工薪酬,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福利费进成本要先进应付职工薪酬,分录:
报销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会计准则上没有明确规定。税法上有,但是一般不按他那个执行(知道详细规定的也没几个人)实务中做在工资表上,发现金的,做账时计入工资薪酬。其他发钱发购物卡发物品的都放在福利费。在会计上没所谓,但是税务监管不一样。对企业来讲,放在工资表里可以全额税前扣除。放在福利费中,按工资总额的14%扣除。不得扣除的部分要按所得税率(一般25%)缴纳企业所得税(扣除了就可以不交,不得扣除就要交)例如今年工资100万,福利费15万。那么只能税前扣除114万。剩余1万不得扣除,要多交2500元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来讲,放在工资表里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放工资表里,通常可以不交个税(税法规定要交,但是金额不大,不交税局也不会叽歪)。例如国庆发500块钱,如果单独发。一般企业不会计交个税,税局也不管。如果国庆发了5000块钱,在不在工资表,都要计交个税,否则税局查到要罚款。
对于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当前福利计划,预计当期应计入职工薪酬的福利费金额;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实际发生的福利费金额和预计金额进行调整。所以,对于职工福利费的会计处理,应该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先计提,后支付,再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来确定成本类科目,借记“生产成本(为生产产品服务)”、“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人员)”、“销售费用(销售部门人员)”、“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员)”、“研发支出(开发人员)”,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科目。
【案例】2010年,乙公司全年应发工资1 000万元,其中:生产部门直接生产人员工资500万元;生产部门管理人员工资l00万元;公司管理部门人员工资180万元;公司专设产品销售机构人员工资50万元;建造厂房人员工资110万元;内部开发存货管理系统人员工资60万元。公司预计2010年应承担的职工福利费义务金额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职工福利的受益对象为上述所有人员。假定公司存货管理系统已处于开发阶段、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资本化为无形资产的条件。另外,公司为企业职工提供了各种福利性政策,年底把自己生产的消费税应税化妆品500套发给职工,成本价为0.15万元,不含税售价为0.25万元,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30%。乙企业有关职工福利费会计处理如下:
(一)计提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10(500×2%)
制造费用 2 (100×2%)
管理费用3.6 (180×2%)
销售费用 1(50×2%)
在建工程 2.2(110×2%)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人工) 1.2(60×2%)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20(1 000×2%)
(二)发放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146.25(125+21.25)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5(500×0.2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1.25(500×0.25×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37.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7.5(500×0.25×30%)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500×0.15)
贷:库存商品 75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福利费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