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缺勤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带薪缺勤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
不属于。长期带薪缺勤和短期短期带薪缺勤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两者都属于带薪缺勤。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财会〔2014〕8号,以下称新准则)规定: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从时间长短,带薪缺勤分为短期带薪缺勤和长期带薪缺勤。前者属于短期薪酬,后者属于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均属于职工薪酬。从会计处理角度,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你好,我是【你的会计考试草稿】,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关于带薪缺勤的会计处理,确实比较麻烦,分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曾经考注会的我也是抓耳挠腮,困扰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看了很多例题,终于总结出一个比较好的技巧,希望能解决你的困惑。
从三个方面,层层递进:一、假设你是某企业的一个高层管理人员,企业规定,每年有5天的带薪年休假。在这种情况下,先忘掉【累积、非累积的问题】的问题,只需要记住这是一个带薪的年休假,就像周末那样是天然的假期。
想一下会计的账务处理,会计它需要记账吗?如果需要,该怎么记账呢?因为这是带薪的年休假,你休假不扣你工资,不休假加班,企业也不给你加工资,所以对于会计来说,你休假不休假跟它没关系,反正一个月就给你这么多工资,所以会计它不需要记账。
二、这时候想着5天的带薪年休假是非累积带薪缺勤,既然是非累积,就是今年你不休假,不能累积到下一年,就是过期作废。换句话说,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你休假不扣你工资,不休假加班,企业也不给你加工资,所以会计也不需要记账。其实这种情况说的就是第一种情况,只不过为了思路清晰,才按照一、二这两步解释。三、最后想一下,如果5天的带薪年休假是累积带薪缺勤,就是今年没有休的假期,可以累积到下一年。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就必须记账了,为什么呢?如果今年你没休假,预计明年就是19年6月你可能休假7天。时光推移到19年6月,你去找会计,你每天的工资是200元
你“6月的工资怎么少了400元?”
会计“这个月你不是休假7天吗?”
你“没错,可是这7天是带薪年休假”
会计“不对,一年只有5天的带薪年休假,你多休了2天,所以就扣了2天的工资400元”
你“但是我去年没休假,去年的5天的带薪年休假可以累积到今年,我去年一整年兢兢业业的上班”
会计一拍脑袋“对不起,不应该扣你的工资”
你面带微笑的走了,留会计一个人在那反省,突然自言自语“原来是这样”
应该是怎样呢?
那就捋一下,因为6月你休假了7天,其中有5天是19年这一年的假期,因为每年都有5天的带薪年休假,所以你休假的这7天先扣掉19年的带薪年休假5天,多休的这2天实质是从去年累积过来的。然后算一下19年6月你上了几天班,15天是不是?30天减去4个星期,每个星期的2天,再减去你休假的这7天。一般情况下,就是如果没有去年累积过来的这2天,因为一年你只有5天的带薪年休假,所以6月你应该上17天班(30-4*2-5)才是全勤。但实际情况是你只上了15天,那就相当于缺勤2天,会计应该扣你2天的工资。但是如果会计扣你2天的工资,你不愿意了,虽然19年6月你少上了2天班,但是会计却没有扣你的工资,那你凭什么能拿这2天的工资呢?因为可以累积,再深了想,你凭什么可以累积?因为你去年一整年兢兢业业的上班,至此,原因终于浮出水面,就是因为你去年为公司服务了,所以才有这2天的不上班但依然拿工资的权利。根据权责发生制的收入费用配比原则,你这2天的权利是因为你去年为公司服务而取得的,所以你这2天的工资(对于企业来说就是费用)就应该记入去年的账上。所以在去年年末,会计就应该合理估计,账务处理是
借:管理费用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400
总结:对于短期带薪缺勤,只有累积带薪缺勤才需要记账,非累积带薪缺勤视为全勤处理,不需要额外的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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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这个意思。
本来你今年休带薪假,直接计入今年的成本费用了,但是今年你没有休假,留着明年休,相当于你今年是多上班了,多上班公司要多给你工资(实际上没有给,留着明年你少上班的时候不扣),今年就应该多计提成本费用,放到应付职工薪酬里面,明年你休假时,再转出去。
东奥中级会计职称为您解答:
在这里我给你说说书本上对于应付职工薪酬明细科目的具体设置:企业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和使用等情况,具体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则需要按照工资、将近、补贴和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飞翔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
希望我上述回答对你能有帮助。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带薪缺勤属于应付职工薪酬吗“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