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买的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你所提的这个问题,已经有相关的判例。——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人寿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这种“夫妻共同财产”比较特殊,一般是这样处理的——
如果夫妻离婚,在保险合同没有退保的情况下,保单持有人应该将累计所缴保费的一半返还给非保单持有人;
如果夫妻离婚,在保险合同已经退保的情况下,应该将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进行平分。
以上这两种处理方式的理由是什么呢?
在婚姻存续期间,给被保险人购买保险产品所缴纳的保费是用夫妻的共有资金支付的。如果没有购买人寿保险的话,夫妻离婚时是可以将这笔“共有资金”进行平分的,但因购买了保险导致这笔“共有资金”被保单持有人所独自占有,这是不公平的。所以,如果保单没有退保的话,保单持有人应该将累计缴纳保费的一半“折返”给非保单持有人;如果退保的话,应该将现金价值进行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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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依照上述规定和我国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保险利益主要表现为保险金,保险利益具有特定的人身关系,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保险分为产险和人身保险,产险是责任险,例车的三责险,出险了,保额内给付。不出险,保险期限一到,自动失效。这个大家都明白,人身保险应记住下列8个字。一单、两责、三金、四人。一单,是指所鉴字保险单。两责,即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鉴字前务须祥细阅读。三金,第一是保险金,也就是你所交的线。第二是生存金,也就是说活一年能得到多少年,生存金分为两种红利分配给投保人,返还金分配给被保险人。第三是满期金,满期经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第四,四人。第一保险人即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第二是投保人,也就是鉴单交钱的人。第三是被保险人,也就是签单的标的人。第四是受益人,也就是标的身故后领线的人。中途撒单,钱归投保人,满期钱归标的被保险人。请题主按我的提示,在一张白纸上画出四人图,自然明白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保险有两种类别的,一个财产性质的,一个是人身性质的,财产类的保险,可以在离婚时分割。但是,人身属性的,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