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到嫌疑人后的处理流程
警察抓到嫌疑人后的处理流程
警察侦察的具体流程是个异的,没有具体的规定,以破案解疑为原则;警察刑事工作的程序流程,可以看一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127号令),在此程序规定中有相应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一、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二、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三、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抓到赌博后的流程应该是这样:做笔录录口供,收集证人证言等证据,然后处罚告知,然后下达处罚决定书,然后让你交钱到银行(一般都交给警察,警察交过去银行那),然后银行开具收据,收据按道理应该交到你手里。拘留是要通知家人的,不拘留不需要。如果派出所处罚什么,都没有的话是违反程序的,你到公安局去复议,会把你的处罚撤销,你也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成本太大,不提倡)。另外,你要是觉得是警察个人违反的话,可以到检察院或公安局纪委去投诉。
有朋友问过我,亲戚被抓了,进了局子到底是怎么个流程?我咨询了一下,给大家说说!
第一步,犯错误被知道
警察出动,涉嫌违法或者犯罪,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抓获到案,首先第一站是待在公安机关办案场所的留置候问室内,等侯问讯。
一般派出所留置盘问时间24小时,刑警队48小时。
在此期间,嫌疑人是被安置在留置侯问室里。办案人员要确定嫌疑人真实身份信息,从公安网上拉出嫌疑人户籍信息和前科记录,随后两名(或两名以上)办案人员开始对嫌疑人进行讯问,期间全程不间断录音录像。
录像可以作为没有刑讯逼供的直接证据!
第二步,审讯拘留
在留置审查盘问时间内,办案机关完成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进行初步取证工作,对需要处以治安行政拘留处罚,或刑事拘留羁押的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经办案机关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办案人员向局法制处(支队)提交呈拘报告。
由法制处(支队)审核案件材料,符合行政拘留处罚规定或刑事拘留羁押规定的,制作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或刑事拘留证,下达办案机关。
由办案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宣布,并执行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然后办案人员会将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带至指定医院,进行送拘前体检。
体检完毕,持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报告和拘留手续,将违法行为人或犯罪嫌疑人送至治安行政拘留所或看守所交付执行或羁押。
第三步,做出处罚或审判
行政拘留执行完毕,拘留所及时将违法行为人按时释放。
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则可能面临以下几个可能:
一,该犯罪嫌疑人经深入查证后,其所犯的事确认达不到刑事处罚界线,但是治安违法是肯定的,由刑事羁押转为执行治安拘留处罚。
二,经深入查证,犯罪嫌疑人涉案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经查证洗脱犯罪嫌疑的,直接解除刑事拘留释放。
三,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依法解除刑事拘留。
四,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被认定,经过法院审理,被判定有罪并判处刑罚,成为罪犯,在法定上诉期满之后,由法院下达执行刑罚通知书,将罪犯交付监狱执行刑罚。
盗窃罪的办案流程从刑事诉讼程序上来讲,与其它的犯罪一样,都要经过四个过程: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开庭审理并判决,最后是刑罚的执行。
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后,首先进行刑事拘留,经过进一步核查后,证据充分的会报请检察院批捕。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你好一、如果是刑事拘留,此后经过下列程序:1、在刑事拘留的次日起37天之内,予以取保候审或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2、未批准逮捕而被取保候审的,在1 年内出具最终结论;批准逮捕的,进入后续侦查期间,一般2个月;3、逮捕的在后续侦查结束后,进入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时限1个半月;但是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最多2次、每次1个月,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4、审查起诉结束,不追究的予以取保候审;追究的移送法院审判,法院审判期限在2—3个月之间,但是不包括检察院申请延期审理,最多2次、每次1个月,重新计算法院的审判期限。二、如果是逮捕的,此后经过以上第2—4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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