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价能下浮签合同吗
中标价能下浮签合同吗
中标单价就是清单单价,合同价就是中标价。
在结算时:
1、工程量——以实际发生的为准;即:以施工图、设计变更、甲方认可的签证单等进行计算;
2、综合单价——以投标报价(合同约定)为准;
3、为了防止以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施工方在中标后,应当与甲方就此事宜在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如果合同已经履行而合同中约定不明的,双方可以通过备忘录等形式予以明确。
本人从事多年招投标及预结算工作,对于土建工程下浮8个点是否可以做,谈点我的意见:
一是如果工程是政府招投标工程,那么他的控制价是经过财政评审的,就目前市场来看,土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控制价基本按正常预算编制办法编制,他的付款办法也相对比较正常,一般是月付,很少要求垫付大量资金,而且工程款是肯定拿得到的,这类工程下浮8个点可以做(补充一点前述关于控制价编制,有些工程按照正常编制办法编制下浮8个点完全是有利润的,但有些不按预算编制办法编制的就是控制价不下浮你都要亏,一般经过财评的就相对正常,因为他乱评审,后期是可以找他们麻烦,要担责的);
二是如果是别人已经中标工程,你去转包,然后在他中标价上下浮8个点是否可以承包的问题,这个就要取决他们先前中标有没有下浮,如果他们为了中标先前就下浮了很多,你在去中标价下浮8个点,这就要注意了,如果你有现成的施工队伍和自有闲置机械,然后有成熟的管理经验,只要总价下浮不超过15个点的话,还是可以做;
三是如果是房开企业,先前没有控制价,然后先行施工,后期按合同约定办法计算然后下浮8个点,这个就一定要注意了,因为这些合同一般会存在甲供材料结算要扣除会影响总体利润,而且正常预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措施费一般不会按正常预算编制办法给予会影响总体利润,还有就是付款办法一般按节点支付,且跨越时间比较长,这个垫支比较大,要考虑资金利息,另外就是最后一定要注意下浮需要在税前下浮,因为有些文字表述不准确或者故意设陷阱,写成总价下浮,但总价又包含税收,这样就会把你应得的税金也下浮了,影响总体利润。
招标控制价只是招标人单方制作的最高投标限价,是为了防止工程造价过高。而施工企业想要中标,一定是低于该招标控制价才能中标的,如果高于招标控制价会直接成为废标。
施工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包含了工程成本及利润的,在投标人不知道招标控制价的情况下,必须要有三家以上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可以证明招标控制价是基本符合市场情况的;投标人能够中标,就可以证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符合自身的客观情况的(或者说是有一定利润的)。
在投标人中标的情况下,招标人应与中标人按照投标价格签订合同,与招标控制价无关。当然,施工中的变更情况等,就需要看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如何约定了。
中标下浮率=[(招标最高控制价-预留金)-(中标价-预留金)〕÷(最高控制价-预留金)×100%。
一般是业主在招标时明确说明要指定分包的项目,总包方与指定分包方的单价需要按照总包方投标单价进行结算,这个价格在招标时可能会是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形式,并在中标后进行相应调整。其他总包方自己确定的专业分包队伍或劳务分包队伍的结算价格应该按他们签订的具体分包合同中的价格进行结算,不一定要按总包方投标单价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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