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余额可以取吗
社保个人余额可以取吗
医保卡里的钱是可以取出来的,前提是你找到熟悉或者是愿意为你提供刷卡的药店,通过在药店虚拟刷卡,老板会给你现金。 利用医保卡套现这样做是违规的,药店也要求有一定数额的返点,而且健保局会定期抽查各个药店。只要医保卡里有足够的钱,去定点医院看病都可以刷医保卡。所以建议医保卡里的钱还是别取出来,一旦医保卡里没钱的话,去定点医院挂号、买药都没办法刷医保卡来支付医药费用,只能用现金去补医疗费用。
套现是非法的行为,是要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社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在药店买药: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超过部分可用于本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也就是说,如果你的个人账户里钱多,平时在药店买颗胖大海也是可以刷医保卡的。不过前提是,你去的是医保定点药店哦。到社康中心看病可以刷社保卡里个人账户的钱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医保药品及部分诊疗目录范围内费用,70%由其本人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但口腔科治疗费用、康复理疗费用、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治疗费用除外。社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家人使用: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积累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以下支费:本人及已参加深圳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本人及其已参加深圳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要进行社保卡家庭成员关联、被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必须为零或无个人账户,就医时只刷被授权人的社保卡即可使用授权人的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社保卡里有钱,但已经好久没交社保了,可以取出来吗?首先这个社保卡里的钱,如果说是你个人医保账户当中的钱,那么是不能够取出来的,因为这个医保账户当中的钱他是一个专款专用的,也就是说你只能够把它用作去药店买药或者是去医院门诊就医结算,可以代替现金来使用,但是绝对不可以,在任何情况下,当成现金去使用,更不能将这个个人医保账户当中的钱,取现金出来,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那么如果说你的这个医保卡很长时间没有用了,实际上这个医保账户当中的余额也是不会作废的,也就是说,医保账户当中的余额它是一个长期有效的,你只有使用了他的余额才会减少,你没有使用它的余额也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所以说这个余额会永远存在在你的这个医保卡账户当中里面的。
当然如果说你好久没有交这个医疗保险了,实际上你的这个医保报销待遇是没有了,但是不影响你个人医保卡账户当中的正常使用,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医保卡账户当中的余额,它是长期有效的,这个钱永远是属于你自己的,你永远是可以自由支配的,但是只能够用作专款专用,也就是只能够用作买药或者是看病就医,别的是没有办法用到这个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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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里面的钱是属于专款专用的,并不可以直接的取出来,只有在特定的用途上才可以使用,比如说我们社保卡里面医保钱,只有在医院看病或者是用医保卡买药的时候才可以使用。只有符合下面几种条件的养老金才可以提取出来:
1、参保的人员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也就是男性满60岁,女满50岁,但是养老金的缴费不足15年,这个时候可以把账户里面的余额钱取出来。
2、参保人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离世的,个人账户里面的钱可以被当做遗产来继承,如果参保人员移民,也可以在其离镜后以书面形式申请终止基本养老关系,个人账户里面的钱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扩展资料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1、养老保险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2、医疗保险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4、失业保险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
5、生育保险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
不可以取,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一般不可以取出来。社保卡禁止套现,社保卡账户余额只有在参保人突发死亡或参保人需要离开参保城市时,才能在社保卡内进行转账。
养老金个人部分能取出来吗?我的回答:不能(已故除外)。为什么呢?以下是以某三线城市为例说明:
企业养老金“中人”是分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调节金(调节金06年100元每迟退休一年减少10元,2616年及以后就沒有此项了)。缴费金额的计算:例如单位缴费,是以缴费基数按比例28%~30%计算的,其中个人部分4%~8%(各年不等),个人缴费部分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前期有一部分由统筹资金按比例划拨,个人帐户资金逐年记入,逐年增加并將利息滚动加入个人账户,总之很复杂,过去养老金社保手册上有个人帐户记录明细;如下岗职工缴费金额是以缴费基数按比例23%~24%计算的(各年不等),由自己全缴,以8%比例记入个人帐户。对于企业“新人”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计算,就只有两项了。一项是基础养老金,第二项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缴费部分以8%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包括利息部分。
不论是“老人”、“新人”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中的个人账户儲存额,都是用来按月发放给个人的。例如60岁退休的,每月按(个人账户儲存额)/139,发给你的。就是11.58年,包括利息大约可发12年,就是平均寿命72岁吧,可以发完个人账户儲存额,活过72岁就赚了。一个人身故如果个人账户有结余,结余部分可以取出。没有身故的是不可以提前取出的,这是我的看法。至于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这都是统筹资金和国家补贴发放的。计算公式:
(1)基础养老金=月社平*(1+平均指数)/2*缴费年限*0.01
(2)过渡性养老金=月社平*平均指数*视同缴费年限*0.012
(3)60岁退休的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儲存额/139(退休年龄不同此参数不同)
大家可以看看公式,个人账户儲存金额,是用于发放养老金的其中一部分,怎么可以提前取出呢?就是你不领养老金了,也不能取出,明明可以每月拿全部养老金,为什么你要提前取一部分,而放弃全部呢?因此养老金个人部分在你身故之前是不能提前取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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