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险法试题2024
最新保险法试题2020
8个例子,供大家理解。
一、如果车辆A是过户车,前面说了,以下四种情况停止追溯,即:1、无上张保单;2、上张保单为短期保单;3、过户保单;4、脱保超3个月。该车属于第3种情况,因A车为过户后首年承保,则视为新车,因此,NCD为1,等级为0,即费率不上浮也无优惠。
二、该A车承保后,第1年在该保单下没有理赔记录,但上一年为过户车,所以,停止追溯。根据计算公式:NCD等级=赔付总次数-连续投保年数。即为:NCD等级=0-1=-1,根据上面的表格,则NCD等级为-1,NCD系数为0.8。
三、如果该A车第2年理赔1次,因追溯到2年后是过户车,所以,只追溯2年。根据计算公式:NCD等级=赔付总次数-连续投保年数。即为:NCD等级=1-2=-1,根据上面的表格,则NCD等级为-1,NCD系数为0.8。
四、如果该A车第3年理赔0次,有理赔记录的,最多追溯3年,根据计算公式:NCD等级=赔付总次数-连续投保年数。即为:NCD等级=1-3=-2,根据上面的表格,则NCD等级为-2,NCD系数为0.7。
五、如果该A车第4年理赔0次,有理赔记录的,最多追溯3年,根据计算公式:NCD等级=赔付总次数-连续投保年数。即为:NCD等级=1-3=-2,根据上面的表格,则NCD等级为-2,NCD系数为0.7。
六、如果该A车第5年理赔0次,追溯3年,无理赔记录的,追溯第4年,第4年有理赔,根据计算公式:NCD等级=赔付总次数-连续投保年数。即为:NCD等级=0-3=-3,根据上面的表格,则NCD等级为-3,NCD系数为0.6。
七、如果该A车第6年理赔0次,追溯3年,无理赔记录的,追溯第4年,第4年无理赔,根据上面的表格,4年及以上无赔,则NCD等级为-4,NCD系数为0.5。(其中北京和厦门连续5年无赔的,NCD系数为0.4,其他地区最低为0.5)
八、如果该A车第7年理赔5次,有理赔记录的,最多追溯3年,根据计算公式:NCD等级=赔付总次数-连续投保年数。即为:NCD等级=5-3=2,根据上面的表格,则NCD等级为2,NCD系数为1.4。
通过这8个例子,相信大部分车主可以理解,NCD系数的计算规则。这里需要强调下,理赔(或者叫赔付)与出险的不同,车辆出险了,不一定在保险公司有理赔,保险公司只统计在他们那里有赔款支出的次数,哪怕只赔了1元,也算一次事故,赔了100万,也算一次事故;但你出险了,报案了,比如是无责,或损失小,最后没有在保险公司理赔的,都不算理赔或赔付,就不计算“NCD等级=赔付总次数-连续投保年数”公式中,“赔付总次数”中的次数。
应选C。原因如下:财产保险的赔偿原则:分摊原则:在重复保险情况下,被保险人所能得到的赔偿金由各保险人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分摊。分摊的方式包括:1、比例责任制:各保险人按各自的保险金额占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来分摊保险事故损失的方式。计算公式如下:某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 所有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和×实际损失。案情:某人将同一批财产向甲、乙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额分别为4.8万元和3.2万元,后在保险期内因保险事故损失4万元。保单上约定采用赔款额比例责任制分摊。问题:甲、乙两家公司应分别赔偿多少?分析:甲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损失金额×甲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总额=4×4.8÷(4.8+3.2)=2.4万元 乙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损失金额×乙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所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保险金额总额=4×3.2÷(4.8+3.2)=1.6万元2、独立责任制:各保险人按各自单独承保时赔款额占所有保险人的赔款额总和的比例来分摊保险事故损失的方式。即:某保险人的赔偿额=该保险人独立责任限额 / 所有保险人独立责任总额×实际损失3、顺序责任制:根据各保险人出立保单的先后顺序来确定赔偿责任。在以上三种分摊方法中,我国一般采用比例责任制的分摊方法。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出。一般采用比例责任制来确定赔偿金额的分摊方法。计算公式如下: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该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 所有保险人的保险金额总和×实际损失。即甲保险承担的赔偿责任=60万/(60万+60万)*40万乙公司亦然。
甲公司先赔,剩下的乙公司赔,总额度不回超过所损失的额度。
在2020年9月19日车险综合改革后,玻璃险的保障责任纳入到车损险的保障责任中了,车主不再需要单独购买,只要投保了车损险就能享受玻璃单独破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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