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权为什么不包括不动产
质权为什么不包括不动产
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不动产怎么交给债权人占有啊不动产的话用抵押不就行了吗
我国不承认不动产质押。所以质押的标的只有动产、集合物、债权等。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在于不转移占有。典当比较复杂,典其实是典权(不动产流质,物权法不承认);质(一般为动产,实务中包括不动产产权凭证)可以包括质押和抵押(现行法规位阶较低且实际上包含流质条款疑与物权法抵触)。
现实问题
时某向孟某借款50万元,双方约定由时某将房子质押给孟某,孟某在时某借款期间住在该房子里,直到一年借款期限届满,时某还清借款。一年后,时某还不出50万元,孟某继续居住在该房子里,时某要求孟某搬走遭到了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所以,接受质押的只能是动产而不能是不动产,时某与孟某关于房产质押的合同无效,法院不会支持项某的诉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百零八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二百一十二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是抵押权。
根据《物权法》第179条的规定,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就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要明白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抵押和质押的定义: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因此,质押是专门针对动产的,不动产不能办理质押手续。不动产的凭证是不动产的物权证明,交付不动产凭证不等于不动产的交付和占有。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我是一名房产经纪人,从业 5 年多,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为什么房子要办理不动产权证?
第一:是根据我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买了房子之后到了一定的时间是必须要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的,以前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证,现在两证合一就是不动产权证。
第二:办理不动产权证也是为了更好维护你的合法利益,因为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那么产生上面是你的名字,就能够 100% 的证明这套房子是你的,是在你的名下,是属于你的。
第三:第 3 个也是为了一个让你能够二次正常交易,因为我国嗯有明确规定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子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所交易的合同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最后总结一下,不管怎么样,如果说你买了房子能第一时间办理,不动产权证一定要去办理,不动产权证,因为这既对是你自己合法利益的保护,因为有些地方不动,产权证很久都办不到,办到了你自己也可以放心。
以上是我从业 5 年多的专业解答,希望对你有用,关注我买房路上更轻松。
质权是要求交付生效的,不动产不存在交付。一般不动产只能设定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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