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第二顺位
遗嘱继承第二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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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还有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
在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及遗嘱继承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处理。按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题主说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失继承权,也就等于没有了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才走法定继承。因此,合法有效的遗嘱确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完全可以对抗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当然,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优先于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前提条件是该遗嘱合法有效。一份遗嘱合法有效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遗嘱内容是他的真是意思表示;2.遗嘱内容是对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进行处分;3.遗嘱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比如自书遗嘱注明了年月日并附有亲笔签名。
原则上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自由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他完全可以让保姆继承自己的全部财产而排除亲生孩子的继承权。但是也有两个例外,一是如果他有尚未出生的孩子时,必须给他留下部分遗产;二是如果他有老年伴侣时,必须给老伴儿留下部分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因此,如果老人的遗嘱合法有效,并且几个子女都不是尚未出生的胎儿,那么他们是没有资格和保姆争夺遗产的。
您好!
按照现行《继承法》,以及即将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关于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界定是一样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
- 配偶。
- 子女。包括生子女(婚生和非婚生)、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了去世人的:
-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然,以上关于继承人的界定,都是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如果涉及到遗嘱继承的话,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是可以无视上面的法定继承顺序的——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提示:
如果儿媳(女婿)代替去世的丈夫(妻子)对公婆或者岳父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这里有两个前提条件:
- 丧偶
- 代替亡夫为公婆、或者代替亡妻为岳父尽到赡养义务。
按照我们国家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当去世一方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等这些特殊约定的时候,那么他的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包括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去世一方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当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人无权继承,只有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有权继承。
所以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就直接要求继承去世一方的遗产就可以了。至于如何分配?跟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实是一样的,一共有几个人就按几个人平均分配,除非有些特殊的情况可以对一些特殊的人进行适当的多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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