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了合同能离开么
与公司签了合同能离开么
1】你们的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可以不去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3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即便你去上班了一天,如果没有对你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支付了培训费的话,你不用承担任何赔偿和违约金的。
3】即便你去上班了一天,试用期只需要提前3日通知单位就可以不去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快乐关羊回答这一问题。
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辞职吗?
关于提前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正常情况下劳动者要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按法律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就没有违约金。
题主提出,头天辞职,第二天走人,一是公司是一个大集体,有他的管理制度,人员定编,不是谁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不是乱套了,公司怎样管理和生产经营,走人就需招人;二是在情理上过不去,你要走,单位得安排调整人员接替你的工作,没有合适的人,还需要招聘,得需要时间和有个过程。三是在法理上过不去,你与公司约定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你违反合同规定甩下工作,公司可以向你追讨违约金,而且还可以追索你不按合同规定辞职而造成公司生产或工作上的经济损失。
所以,辞职要按劳动合同约定的程序办,必竟你和公司有了一定感情,与公司协商一致,办理好工作移交及离开公司等手续,髙高兴兴地到公司,轻松愉快地告别公司。
供参考!
可以。你没有试用期吗。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用工之间的磨合期,他不满意你,你不满意他,都可以变卦。
《劳动法》里明确定义了,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不喜欢大胆说出来,目前有些不正规的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拉长试用期、压低薪资、随意解约。作为就业者本就处于弱势,在试用期范围一定要认真工作展现自我,同时认真观察公司组织和运行,是否适合长期发展。避免在无良公司浪费自己的时间。
谢邀!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原则;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承担相应责任。
劳动者辞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劳动者强行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或者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其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提前离职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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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知道怎么做,需先搞清楚两个问题:1.你想离职的时间是否在试用期内,2.公司有没有违反劳动法的情况。
这两个问题搞清楚了,离职也就好处理了。
一、先说时间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后,可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要注意三点:
1.是注意时间,法律规定这个时间主要是让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补充人员,解决离职后岗位空缺的问题,从而避免损失。
2.是需要用书面形式通知,书面不限于纸质,电子邮件、短信都算。
3.时间一届满就可离职,不需要单位批准!(这一点许多朋友都不清楚)。
二、公司有无违法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此时劳动合同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根据上面七点规定,可以看出均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所以法律规定这些情形下劳动者有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在1-6中,需要劳动者告知用人单位后才能解除。至于告知的方式,未明确规定,可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告知方式。但从保护自身的角度讲,建议采取书面方式告知。
在第7的违法情形下(符合其中之一即可),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特别提示:此种离职情况下,对劳动者而言,随着劳动合同的解除,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以及损害赔偿。
三、离职的另一种途径: 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单位批准,从而解除劳动合同——即协商解除/需单位同意。
这种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 “打辞职报告”/需要单位批准的情形,它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里有两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
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单位同意,并协商一致后才能达到解除的效果;
2、劳动者提出解除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上述即是对你问题的回答!
和单位签了一年合同,中途想辞职,要不要付违约金,那就看你合同书上是怎样写的。
现在私企业多,相对来说,老板怕你中途走人,在给你签合同之前都会跟你说明,要扣一个月工资,提前走一个月工资就扣了,同意双方协议签字写合同。(一般都是小型企业)
如果合同书上没有写扣工资或违约金的事,那你随时都可以走,不过先还是跟单位打声招呼,按正规手续办交结。
早上好,谢谢邀请
以上是律师为大家讲解的关于”与公司签了合同能离开么“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小伙伴。